新文學運動的開始,鬥爭的對象主要的是古文,其次是禮拜六派或鴛鴦蝴蝶派的小說,又其次是舊戲,還有文明戲。他們說古文是死了。舊戲陳腐,簡單,幼稚,嘈雜,不真切,武場更隻是雜耍,不是戲。而鴛鴦蝴蝶派的小說意在供人們茶餘酒後消遣,不嚴肅,文明戲更是不顧一切的專迎合人們的低級趣味。白話總算打倒了古文,雖然還有些肅清的工作;話劇打倒了文明戲,可是舊戲還直挺挺的站著,新歌劇還在難產之中。鴛鴦蝴蝶派似乎也打倒了,但是又有所謂“新鴛鴦蝴蝶派”。這嚴肅與消遣的問題夠複雜的,這裏想特別提出來討論。

照傳統的看法,文章本是技藝,本是小道,宋儒甚至於說“作文害道”。新文學運動接受了西洋的影響,除了解放文體以白話代古文之外,所爭取的就是這文學的意念,也就是文學的地位。他們要打倒那“道”,讓文學獨立起來。所以對“文以載道”說加以無情的攻擊。這“載道”說雖然比“害道”說溫和些,可是文還是道的附庸。照這一說,那些不載道的文就是“玩物喪誌”。玩物喪誌是消遣,載道是嚴肅。消遣的文是技藝,沒有地位;載道的文有地位了,但是那地位是道的,不是文的——若單就文而論,它還隻是技藝,隻是小道。新文學運動所爭的是,文學就是文學,不幹道的事,它是藝術,不是技藝,它有獨立存在的理由。

在中國文學的傳統裏,小說和詞曲(包括戲曲)更是小道中的小道,就因為是消遣的,不嚴肅。不嚴肅也就是不正經;小說通常稱為“閑書”,不是正經書。詞為“詩餘”,曲又是“詞餘”;稱為“餘”當然也不是正經的了。鴛鴦蝴蝶派的小說意在供人們茶餘酒後消遣,倒是中國小說的正宗。中國小說一向以“誌怪”、“傳奇”為主。“怪”和“奇”都不是正經的東西。

明朝人編的小說總集有所謂“三言二拍”。“二拍”是初刻和二刻的《拍案驚奇》,重在“奇”得顯然。“三言”是《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雖然重在“勸俗”,但是還是先得使人們“驚奇”,才能收到“勸俗”的效果,所以後來有人從“三言二拍”裏選出若幹篇另編一集,就題為《今古奇觀》,還是歸到“奇”上。這個“奇”正是供人們茶餘酒後消遣的。

明清的小說淵源於宋朝的“說話”,“說話”出於民間。詞曲(包括戲曲)原也出於民間。民間文學是被壓迫的人民苦中作樂,忙裏偷閑的表現,所以常常扮演醜角,嘲笑自己或誇張自己,因此多帶著滑稽和誕妄的氣氛,這就不正經了。在中國文學傳統自己的範圍裏,隻有詩文(包括賦)算是正經的,嚴肅的,雖然放在道統裏還隻算是小道。詞經過了高度的文人化,特別是清朝常州派的努力,總算帶上一些正經麵孔了,小說和曲(包括戲曲)直到新文學運動的前夜,卻還是醜角打扮,站在不要緊的地位。固然,小說早就有勸善懲惡的話頭,明朝人所謂“喻世”等等,更特別加以強調。這也是在想“載道”,然而“奇”勝於“正”,到底不成。明朝公安派又將《水滸》比《史記》,這是從文章的“奇變”上看;可是文章在道統裏本不算什麼,“奇變”怎麼能扯得上“正經”呢?然而看法到底有些改變了。到了清朝末年,梁啟超先生指出了“小說與群治之關係”,並提倡實踐他的理論的創作。這更是跟新文學運動一脈相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