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朱子和人論詩,說詩有兩重意思,他說一般人隻看得字麵的意思,卻忽略了字裏行間的意思,因此就不能了解詩。朱子所謂意思,我們在這兒稱為意義:而這兒的意義,隻指語言文字的意義而言。朱子說的兩重意義,其實不獨詩如此,一般文字語言都有這種情形。就拿日常的應酬話來看:比方你進小館兒吃飯,看見座上有一個認識的人,你向他點一個頭說:“來吃飯?”他也回點一個頭,回答一聲“唉,唉”。於是彼此各自吃飯了事,他明明是來吃飯,還要問豈不是廢話?可是這種廢話得說,假使要表示好感的話。對於一個認識的人,有時候隻要點點頭就成,有時候還得說一兩句廢話。這種廢話並無意思,隻不過表示相當的好感就是了。例如“來吃飯?”這句問話,並不是為的要知道那人是不是來吃飯,而隻是理他一下。平常見人說“天氣好”,也並不是真的關心天氣,也隻是理他一下。再說,有一回有人在報上批評別人的文章“不通”,因此引起一場筆墨官司。這個人後來說,說“還得斟酌”“不大妥當”,其實和“不通”還不是一樣!其實不一樣!說話人的用意也許一樣,聽話的人反應卻不一樣。“還得斟酌”最客氣,“不大妥當”次之,“不通”最不客氣。這三句話表現的情感不一樣。假使那些批評者最初用的是“還得斟酌”一類話,那場筆墨官司也許就不會起來了。有人提出過“罵人的藝術”的名字,罵人真也有藝術的。
英國有一位呂恰慈教授分析意義;他說意義可以包括四個項目:一是文義。例如“來吃飯?”二是情感。例如說“來吃飯?”這句話,自己感到不是求知而是應景。三是口氣。例如在熟朋友麵前批評一個生人,有時也許可以說“不通”,但在生人麵前,就該斟酌的說“還得斟酌”了。四是用意。例如說“天氣好”,用意隻在招呼人,說“不通”用意真在不客氣的罵人。意義隻限文義的話如“二加二等於四”之類,是敘說語;加上別的項目便是暗示語。暗示語將語言文字當作符號,表示情感。如主人給你倒杯茶,你說“磕頭磕頭”,這隻是表示謝意。又如“要命!”表示著急或討厭,“殺了我也不信!”表示不信。這些話都不能咬文嚼字的死看,隻當作情感的符號才能領會意義所在。更明顯的如“萬死不辭”,表示忠誠負責;這“萬”字是強調的符號,死看便講不通了。敘說語和暗示語的意義都得看上下文跟背景而定。如“吃過飯沒有?”是一句普通應酬話,表示好感的。但是假使你在吃飯的時候到一個熟朋友家去,他問你“吃過飯沒有?”那就是真的問話,那就是敘說語不是暗示語了。暗示語的意義,尤其得靠著上下文和背景,才能了然。例如“不知天高地厚”這句話本是說人家不懂事,表示不滿意。有人直譯成英文,外國人隻看字麵,隻憑文義,簡直莫名其妙。他們說,我們誰也不知道天多高地多厚啊,怎麼能夠拿這件事情責備人呢?這就是不明白原語的背景的原故,如“這野雜種的景致簡直是畫!”“沈石田這狗養的,強盜一樣大膽的手筆!”前一句稱讚風景的美,後一句稱讚沈石田的畫筆。上文說“朋友口中糅合了雅興與俗趣,帶點兒驚訝嚷道”,若沒有這點交代,這兩句話就未免突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