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有不為齋解(2 / 2)

也不曾發,也不曾想發八麵玲瓏的談話。

我有好的記憶力,所以不曾今天說月亮是圓的,過一星期說月亮是方的。

我不曾發誓抵抗到底,也不曾作愛國之心不敢後人的宣言。也不曾驅車至大學作勸他人淬勵奮勉作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訓辭。

我不曾誘奸年輕女郎,所以不曾視女學生為“危險品”,也不曾跟張宗昌維持風化,禁止女子遊公園。

我不曾捐一分錢幫助航空救國,也不曾出一銅子交賑災委員賑災,雖然也常掏出幾毛錢給須發斑白的老難民或是美麗可愛的小女丐。

我不曾崇孔衛道,征仁捐、義捐、抗×救國捐、公安善後捐、天良救國捐。我不曾白拿百姓一個錢。

我不好看政治學書,不曾念完三民主義,也不曾於靜默三分鍾時,完全辦到叫思想聽我指揮。

我不曾離婚,而取得學界領袖資格。

我喜歡革命,但永不喜歡革命家。

我不曾有麵團團一副福相,欣欣自得;照鏡子時,麵上未嚐不紅泛而有愧色。

我不曾吆喝傭人,叫他們認我是能賺錢的老爺。我家老媽不曾竊竊私語,讚歎他們老爺不知錢從哪裏來的。

我不曾容許仆役買東西時義形於色克扣油水,不曾讓他們感覺給我買物取回扣,是將中華民國百姓的錢還給百姓。

我不曾自述豐功偉績,送各報登載,或叫秘書代我撰述送登。

也不曾訂購自己的放大照片,分發兒子,叫他們掛在廳堂紀念。

我不曾喜歡不喜歡我的人,向他們做笑臉。我不曾練習涵養虛偽。

我極惡小人,無論在任何機關,不曾同他們勾心鬥角,表示我的手腦能幹。我總是溜之大吉,因為我極惡他們的臉相。

我不曾平心靜氣冷靜頭腦的討論國事,不曾做正人君子學士大夫道學的騙子。

我不曾拍朋友的肩膀,作慈善大家,被選為扶輪會員。我對於扶輪會同青年會態度一樣。

我不曾禁女子燙頭發,禁男子穿長衫,禁百姓賽龍舟,禁人家燒紙錢,不曾衛道崇孔,維持風化,提倡讀經,封閉醫院,整頓學風,射殺民眾,捕舞女,捧戲子,唱京調,打麻將,禁殺生,供大王,掛花車,營生壙,築洋樓,發宣言,娶副室,打通電,盜古墓,保國粹,賣古董,救國魂,偷古物,印佛經,禁迷信,捧班禪,貼標語,喊口號,主抵抗,舉香檳,做證券,談理學……

一九三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選自《論語》3卷3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