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小說《杏花雨》
第032章
作者:張漢九
陳秋豔來到東城派出所,直奔所長室。
“這事就這樣,執行去吧。”陳所長見女兒殺氣騰騰地衝了進來,忙放下手中的大伯爵,對正在討論案情的幾個警員揮揮手說。警員們紛紛站起來,次第向陳秋豔點點頭,算是打招呼,然後魚貫走出所長室。
“閨女,坐下來說說什麼事?”
“我想爸爸了,過來看看,不行嗎?”陳秋豔一屁股坐在爸爸辦公桌外麵靠牆的沙發上,聲音中帶著嬌氣和幽怨。
“沒有想到,真沒有想到,我閨女這樣孝順?好孩子,爸爸喜歡。”陳所長站起來,麵帶微笑,但是看不出一絲表情。他踱到女兒身邊問:“今天學校不上課嗎?”
“上課!怎麼可能不上課!我忙著呢。”
“上課你不在學校好好學習,跑出來幹什麼?”陳所長故作驚詫地說。他心裏清楚,閨女是為大海的事情,前來興師問罪的。這在他的預料之中,也許閨女的到來,更利於警方打開大海的心扉,更利於警方對他進行有效的思想教育。
“百事孝為先,好好學習的目的不就是為了孝敬父母,報效祖國嗎?”陳秋豔偷偷地看一眼爸爸,接著又說道:“爸,您說過的話,算不算數?”
“我說什麼了?”
“您曾經說過,隻要我把學習搞好了,您就允許我……。”陳秋豔沒有把話說完,因為她看到爸爸臉上有不悅之色,擔心爸爸不肯承認,於是換上一副調皮可愛的麵孔,說道:“允許我做任何事情,當然,是指在合法的範圍內。您說的這句話我可記得清清楚楚。”
“是!我說過。”
“現在是您兌現諾言的時候了。”
“閨女,你想幹什麼?”
“我要您放了大海。”
“其他事情都可以商量,唯獨這一件,不行!”
“為什麼?”
“因為大海的行為,屬於違法範疇,而且他的認罪態度非常不好,甚至還有抵觸情緒。就算他沒有違法,也得有他的監護人簽字,才能放人。”
“我相信大海不會違法的,肯定另有隱情。我是他的領導,我來簽字!”
“你簽字?你簽的字有效嗎?”
“不都是簽字嗎,我簽字咋不行了?”
“因為你還是未成年人。”
“爸,算我求您了。您行行好,放了大海,行不行?”
“不行!我們是有紀律的,就像你在學校裏學習,要遵守學校紀律一樣。大海的案子,我們得按程序辦。”
“我不管!大海沒有錯,你們怎麼能亂關無辜?”
“他無辜嗎?他要是無辜的話,就不會進來了。”
“冤假錯案,不是沒有可能?”
“我這裏怎麼可能會有冤假錯案?真是亂彈琴。”
“大海,他是英雄!他是您們警方一直都在努力尋找的無名英雄!就是他,曾經幫助你們製服過數名持刀歹徒。”陳秋豔亮出了殺手鐧。
“這話從何說起?”
陳秋豔把大海的事情從頭到尾大致敘說了一遍。
“爸,您說像大海這種人,怎麼可能去做違法的事情?你們不分青紅皂白,就把他給抓了起來,也不問問什麼原因?”
“值班民警問了,可是他什麼都不說。我有什麼辦法?”
“真問了,還是假問了?大海不是這種人,有錯他肯定會承認錯誤的。”
“我叫小王過來,讓他告訴你。”
“不必了,陳所長!請允許我去開導他。”
“也行!也許你們有共同語言。”陳所長的聲音雖不算威嚴,但是足以讓牆邊的檔案材料都能聽清楚的聲音說,“閨女,你要問清楚他的作案動機是什麼,你要告訴他隻有積極配合警方,才能得到寬大處理。”陳所長說到這裏揮揮手說:“閨女,你過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