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有所為,有所不為--關於品質(2)(1 / 3)

道德講善惡,講好壞,講是非,等等。那麼,什麼是善,是好,是是呢?我們可以說:自己生存,也讓別的人或動植物生存,這就是善。隻考慮自己生存不考慮別人生存,這就是惡。《三國演義》中說曹操有言:“寧教我負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負我。”這是典型的惡。要一個人不為自己的生存考慮,是不可能的,是違反人性的。隻要能做到既考慮自己也考慮別人,這一個人就算及格了,考慮別人的百分比愈高,則這個人的道德水平也就愈高。百分之百考慮別人,所謂“毫不利己,專門利人”,是做不到的,那極少數為國家、為別人犧牲自己性命的,用一個哲學家的現成的話來說是出於“正義行動”。

隻有人類這個“萬物之靈”才能做到既為自己考慮,也能考慮到別人的利益。一切動植物是絕對做不到的,它們根本沒有思維能力。它們沒有自律,隻有他律,而這他律就來自大自然或者造物主。人類能夠自律,但也必須輔之以他律。康德所謂“消極義務”,多來自他律。他講的“積極義務”,則多來自自律。他律的內容很多,比如社會輿論、道德教條等等都是。而最明顯的則是公安局、檢察機構、法院。

寫到這裏,我想把話題扯遠一點,才能把我想說的問題說明白。

人生於世,必須處理好三個關係:一、人與大自然的關係,那也稱之為“天人關係”;二、人與人的關係,也就是社會關係;三、人自己的關係,也就是個人思想感情矛盾與平衡的問題。這三個關係處理好,人就幸福愉快;否則就痛苦。

在處理第一個關係時,也就是天人關係時,東西方,至少在指導思想方向上截然不同。西方主“征服自然”(to conquer the nature),《天演論》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即由此而出。但是天或大自然是能夠報複的,能夠懲罰的。你“征服”得過了頭,它就報複。比如砍伐森林,砍光了森林,氣候就受影響,洪水就泛濫。世界各地都有例可證。今年大陸的水災,根本原因也在這裏。這隻是一個小例子,其餘可依此類推。學術大師錢穆先生一生最後一篇文章《中國文化對人類未來可有的貢獻》,講的就是“天人合一”的問題,我冒昧地在錢老文章的基礎上寫了兩篇補充的文章,我複印了幾份,呈獻給大家,以求得教正。

“天人合一”是中國哲學史上一個重要命題,解釋紛紜,莫衷一是。錢老說:“我曾說‘天人合一’論,是中國文化對人類最大的貢獻。”我的補充明確地說,“天人合一”就是人與大自然要合一,要和平共處,不要講征服與被征服。西方近二百年以來,對大自然征服不已,西方人以“天之驕子”自居,驕橫不可一世,結果就產生了我在上文第一章裏補充的那一些弊端或災害。錢賓四先生文章中講的“天”似乎重點是“天命”,我的“新解”,“天”是指的大自然。這種人與大自然要和諧相處的思想,不僅僅是中國思想的特征,也是東方各國思想的特征。這是東西文化思想分道揚鑣的地方。在中國,表現這種思想最明確的無過於宋代大儒張載,他在《西銘》中說:“民,吾同胞;物,吾與也。”“物”指的是天地萬物。佛教思想中也有“天人合一”的因素,韓國吳亨根教授曾明確地指出這一點來。佛教基本教規之一的“五戒”中就有戒殺生一條,同中國“物與”思想一脈相通。

1999年3月

談孝

孝,這個概念和行為,在世界上許多國家中都是有的,而在中國獨為突出。中國社會,幾千年以來就是一個宗法倫理色彩非常濃的社會,為世界上任何國家所不及。

中國人民一向視孝為最高美德。嘴裏常說的,書上常講的三綱五常,又是什麼三綱六紀,哪裏也不缺少父子這一綱。具體地應該說“父慈子孝”是一個對等的關係。後來不知道是怎麼一來,隻強調“子孝”,而淡化了“父慈”,甚至變成了“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古書上說:“身體膚發,受之父母”,一個人的身體是父母給的,父母如果願意收回去,也是可以允許的了。

曆代有不少皇帝昭告人民:“以孝治天下”,自己還裝模作樣,盡量露出一副孝子的形象。盡管中國曆史上也並不缺少為了爭奪王位導致兒子弑父的記載。野史中這類記載就更多。但那是天子的事,老百姓則是絕對不能允許的。如果發生兒女殺父母的事,皇帝必赫然震怒,處兒女以極刑中的極刑:萬剮淩遲。在中國流傳時間極長而又極廣的所謂“教孝”中,就有一些提倡愚孝的故事,比如王祥臥冰、割股療疾等等都是迷信色彩極濃的故事,產生了不良的影響。

但是中華民族畢竟是一個極富於理性的民族。就在已經被視為經典的《孝經·諫諍章》中,我們可以讀到下列的話:

昔者天子有諍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諍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諍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諍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諍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諍於父,臣不可以不諍於君;故當不義,則諍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