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重島到中江市,馮彥鈞用去了整整三天時間,這三天裏,他周身的弦緊緊繃在一起,隻為一個目標:救出她,一定要救出她!如果她遭遇不幸,他絕對會讓凶手享盡死亡的“極樂”!
夜晚,他潛入中江市金城區刑警大隊,找出有關程諾案子的檔案,先翻到最後一頁,登時所有的焦慮擔憂蕩然一空。案子後麵已經標明性質,它是一起綁架勒索案。這證明,她還活著!他激動地捂著胸口長吐口氣,忽然聽到走廊內傳來腳步聲,他迅速把餘下的筆錄翻閱完畢,等門打開的瞬間,他已經從窗口消失。如非不得已,他不想偷盜,他怕程諾知道後對自己失望,沒有安身之所,他鑽進避風的橋洞,靠在冰冷的混凝土牆壁上,閉著眼,仔細思考案情經過:2002年8月13日晚11時,程諾和朋友劉虹在金城區金尊娛樂城,十一點半左右劉虹上洗手間時與金城區紀委辦公室主任相遇,在他所在包廂裏閑聊了十幾分鍾,回來後就不見了程諾。
筆錄中劉虹這樣說:她應酬結束發現程諾不在房間,以為程諾遇到了熟人或者去了洗手間,半個小時後,還不見程諾回來,手機也一直無人接聽,就向蘇介詢問程諾去向……劉虹所言,既有人證又有物證,時間也吻合,所以刑警支隊把疑犯暫定為金尊娛樂城的人。
可他直覺認為,劉虹最有問題。
幾乎所有娛樂城的包廂為了顯示燈光效果,在裝修時都會把窗戶密閉,那麼,程諾從窗口被人運出而不留下任何蛛絲馬跡根本不可能,何況程諾也會拳腳,一般人很難靠近她,除非她是先被人灌暈,失去意識後才遭人暗算。那麼,如何才能從人員流動比較頻雜的娛樂場所把人運走而又不被其他人發現呢?他有必要親自到現場去查找疑點。
想到這兒,他從橋洞中鑽出來,直奔金尊娛樂城。
金尊娛樂城因為程諾失蹤之故,被勒令暫時停業一周整頓,因而馮彥鈞得以輕鬆入內。他潛入58號包房,發現臨街窗戶如他所想般被一麵裝飾木板牆遮住,而且木板沒有一絲被破壞的跡象。他悄悄走出房門,在漆黑的走廊內一點點摸索。58號包廂在第六層樓上,距離右側電梯口大約十步,雖然左側的安全通道相距比較近,但帶著一個昏迷不醒的人從樓梯口走出娛樂城,也不可能沒有目擊者,除非得到娛樂城負責人的幫助。
不過,誰會傻到明目張膽這樣做?
他一個房間一個房間查看,意外發現58號包廂左邊不遠處就是六層的公用洗手間。洗手間為了通風方便,不可能把窗戶封上。他腦中靈光一閃:難道,他們從這裏偷走了程諾?他從此處攀下樓,發現娛樂城背後是樓區,樓區與之以高牆相隔,中間是一條窄窄的深巷。如果夜半時分從這裏運走人,一般很難被人發現。
可他需要證據證實自己的猜測。
他打開拇指大的微光小電筒,緊緊貼著娛樂城的外牆,仔細查看痕跡。在距離6樓窗戶大約一米以下,牆麵變得不再幹淨,說明有人曾經從這裏經過,為了消除印記,用抹布小心擦過。像娛樂城這樣的場所,每天都會有人打掃衛生以保持環境清潔。這夥惡徒就是根據這樣的細節,從窗口逃出,然後擦掉窗台上所留有的痕跡,同時可以使警方的目光停留在安全出口處。
這是場有預謀有組織的綁架,那麼,程諾還會如自己所想,現在也是安全的嗎?他心頭不由一顫。
白天,馮彥鈞把所需要的一切準備好,等劉虹離開政府大院,尾隨她來到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