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載1939年10月25日昆明《中央日報》《平明》副刊第109期)
“很好”這兩個字真是掛在我們嘴邊兒上的。我們說“你這個主意很好。”“你這篇文章很好。”“張三這個人很好。”“這東西很好。”人家問:“這件事如此這般的辦,你看怎麼樣?”我們也常常答道:“很好。”有時順口再加一個,說“很好很好”。或者不說“很好”,卻說“真好”,語氣還是一樣,這麼說,我們不都變成了“好好先生”了麼?我們知道“好好先生”不是無辨別的蠢才,便是有城府的鄉願。鄉願和蠢才盡管多,但是誰也不能相信常說“很好”,“真好”的都是蠢才或鄉願。平常人口頭禪的“很好”或“真好”,不但不一定“很”好或“真”好,而且不一定“好”;這兩個語其實隻表示所謂“相當的敬意,起碼的同情”罷了。
在平常談話裏,敬意和同情似乎比真理重要得多。一個人處處講真理,事事講真理,不但知識和能力不許可,而且得成天兒和別人鬧別扭;這不是活得不耐煩,簡直是沒法活下去。自然一個人總該有認真的時候,但在不必認真的時候,大可不必認真;讓人家從你嘴邊兒上得著一點點敬意和同情,保持彼此間或濃或淡的睦誼,似乎也是在世為人的道理。說“很好”或“真好”,所著重的其實不是客觀的好評而是主觀的好感。用你給聽話的一點點好感,換取聽話的對你的一點點好感,就是這麼回事而已。
你若是專家或者要人,一言九鼎,那自當別論;你不是專家或者要人,說好說壞,一般兒無足重輕,說壞隻多數人家背地裏議論你嘴壞或脾氣壞而已,那又何苦來?就算你是專家或者要人,你也隻能認真地批評在你門檻兒裏的,世界上沒有萬能的專家或者要人,那麼,你在說門檻兒外的話的時候,還不是和別人一般的無足重輕?還不是得在敬意和同情上著眼?我們成天聽著自己的和別人的輕輕兒的快快兒的“彳艮好”或“真好”的聲音,大家肚子裏反正明白這兩個語的分量。若有人希圖別人就將自己的這種話當作確切的評語,或者簡直將別人的這種話當作自己的確切的評語,那才真是鄉願或蠢才呢。
我說“輕輕兒的”,“快快兒的”,這就是所謂語氣。隻要那麼輕輕兒的快快兒的,你說“好得很”“好極了”“太好了”都一樣,反正不痛不癢的,不過“很好”,“真好”說著更輕快一些就是了。可是“很”字,“真”字,“好”字,要有一個說得重些慢些,或者整個兒說得重些慢些,分量就不同了。至少你是在表示你喜歡那個主意,那篇文章,那個人,那東西,那辦法,等等,即使你還不敢自信你的話就是確切的評語。有時並不說得重些慢些,可是前後加上些字兒,如“很好,咳!”“可真好。”“我相信張三這個人很好。”“你瞧,這東西真好。”也是喜歡的語氣。“好極了”等語,都可以如法炮製。
可是你雖然“很”喜歡或者“真”喜歡這個那個,這個那個還未必就“很”好,“真”好,甚至於壓根兒就未必“好”。你雖然加重地說了,所給予聽話人的,還隻是多一些的敬意和同情,並不能闡發這個那個的客觀的價值。你若是個平常人,這樣表示也盡夠教聽話的滿意了。你若是個專家,要人,或者準專家,準要人,你要教聽話的滿意,還得指點出“好”在那裏,或者怎樣怎樣的“好”。這才是聽話的所希望於你們的客觀的好評,確切的評語呢。
說“不錯”,“不壞”,和“很好”,“真好”一樣;說“很不錯”,“很不壞”或者“真不錯”,“真不壞”,卻就是加字兒的“很好”,“真好”了。“好”隻一個字,“不錯”,“不壞”都是兩個字;我們說話,有時長些比短些多帶情感,這裏正是個例子。“好”加上“很”或“真”才能和“不錯”,“不壞”等量,“不錯”,“不壞”再加上“很”或“真”,自然就比“很好”,“真好”重了。可是說“不好”卻幹脆的是不好,沒有這麼多陰影。像舊小說裏常見到的“說聲‘不好’”和舊戲裏常聽到的“大事不好了”,可為代表。這裏的“不”字還保持著它的獨立的價值和否定的全量,不像“不錯”“不壞”的“不”字已經融化在成語裏,沒有多少勁兒。本來呢,既然有膽量在“好”上來個“不”字,也就無需乎再躲躲閃閃的;至多你在中間夾上一個字兒,說“不很好”“不大好”但是聽起來還是差不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