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人民民主專政的共和國
隨著中國人民解放事業勝利的即將到來“建立一個怎樣的新中國”,便成為一個十分現實的問題擺在中國人民麵前了。“人民民主專政”這個概念最早提出是1948年6月1日中共中央宣傳部擬定的重印列寧《共產主義運動中的“左”派幼稚病》第二章的“前言”。1948年9月,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的報告中指出:“建立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並說,“我們政權的階級性是這樣: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但不是僅僅工農,還有資產階級民主分子參加的人民民主專政。”
又指出,我們要“建立民主集中製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製度”“不必搞資產階級的國會製和三權鼎立等。”1948年12月30日在《將革命進行到底》一文中,毛澤東第一次公開使用“人民民主專政”的概念,他寫道:如果要使革命進行到底,那就是用革命的方法,堅決徹底幹淨全部地消滅一切反動勢力“在全國範圍內推翻國民黨的反動統治,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無產階級領導的工農聯盟為主體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共和國。”1949年3月,毛澤東在黨的七屆二中全會上,再一次明確提出要建立和鞏固“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
1949年6月,為紀念中國共產黨成立28周年,毛澤東發表《論人民民主專政》一文,全麵闡述了人民民主專政的理論。文章總結了100多年來,特別是28年來的曆史經驗,得出結論“一切別的東西都試過了,都失敗了”“惟一的路是經過工人階級領導的人民共和國。”他強調:“中國人民在幾十年中積累起來的一切經驗,都叫我們實行人民民主專政,或曰人民民主獨裁,總之是一樣,就是剝奪反動派的發言權,隻讓人民有發言權。”“對人民內部的民主方麵和對反動派的專政方麵,互相結合起來,就是人民民主專政。”“總結我們的經驗,集中到一點,就是工人階級(經過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這個專政必須和國際革命力量團結一致。這就是我們的公式,就是我們的主要經驗,這就是我們的主要綱領。”這標誌著一個完備形態的有中國特色的馬克思主義國家理論的成熟。
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舉行,會議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我國的國體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用國家根本大法的方式,確立了人民民主專政是我國的根本製度,是新中國的國體。人民民主專政製度在中國的確立,為中國曆史的發展確定了方向。這就是我們今天的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