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友蘭指出:“就曆史上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概言之,自孔子至淮南王為子學時代,自董仲舒至康有為則經學時代也。”自漢代以來,一切學術都依附於經學之下,中國古代文學發展流變中,經學是其無法掙脫的源脈。文學脫胎於經學,依附於經學,磨礪於經學。

從文學最初的含義來看,文學脫胎於經學。儒家經典與文學作品、經學與文學之間本沒有絕對的界限,儒家五經(十三經)中許多文本自身就是文學作品。皇侃《論語義疏》引範寧之說:“文學,謂善先王典文。”此處的“先王典文”就是儒家經典,也就是後來所稱的“六經”。漢代有今、古文學之爭,今文學、古文學,皆指經學。從“經典”一詞的釋義看,“經典”是一個曆史的詞語,其含義逐步擴大,從最初的儒家經書擴展至各種類別的典範之作。漢末至魏晉時期,文學從經學的懷抱中掙脫走向自覺,真正意義的文學經典大概起源於此。劉勰擴大了經典的範圍,將文學納入儒家經典的價值係統後,以經學規訓文學便大行其道,在正統的文學觀念中,文學經典乃“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鴻教也”,其作用是“象天地,效鬼神,參物序,製人紀,調性靈之奧區,極文章之骨髓者也”(《文心雕龍·宗經》)。在這種文學概念的籠罩下,從隋唐至明清,經學對文學的牽引時緊時鬆,但文學始終無法掙脫經學這雙大手。從主張“思無邪”、“溫柔敦厚”的詩教直到倡導“明道”、“載道”、“詩界革命”,從主張“詩緣情”再到“滋味說”、“神韻說”、“性靈說”、“意境說”等,曆代文學之爭的焦點是重視文學的社會功能還是文學的審美功能,兩種觀點之間一次又一次較量後重心輪番轉換。中國文學史上曆代的“複古”之風,都可以說是文學與經學之間的較量與商兌,其實質乃是對傳統經學的依附與回歸。

從中國詩學傳統來看,自儒家提出“孔子刪《詩》”之說並把《詩》列入“六經”之列後,《詩經》便在文學史上占據了重要的甚至是無上的位置。中國的傳統詩學當然也同其他學術一樣屬於“經學”傳統,如朱自清先生將《尚書》中“詩言誌”說作為中國詩學理論“開山的綱領”即是一例。中國傳統文學闡釋理論也是直接從經典闡釋的理論中孕生而來,無論是“訓詁考據”的語言闡釋、“知人論世”的曆史闡釋還是“以意逆誌”的心理闡釋,均建立在文化經典闡釋的基礎之上。文學闡釋的方法同樣脫胎於經學的方法。

從闡釋者的社會角色與文化身份看,在“經學時代”,以儒生為代表的士人階層一直視社會價值規範的製定為己任。從“五經”到“十三經”,中國傳統文化經典尤其是儒家經典,一直作為社會主流意識形態以及王權合法性的基礎而發揮作用。文學作品往往經過教科書和官方傳播主渠道進入主流意識形態話語係統,並通過經學闡釋以符合正統價值觀念,從而融入傳統文化並得以經典化。考察《古詩十九首》的闡釋史,經學闡釋與文學闡釋兩大方向相互交織,但經學闡釋始終占有主流的統治地位。經學的闡釋成就了《古詩十九首》作為文學“正典”的地位,但同時也禁錮了其作為文學經典本身的價值與意義。

曆史流傳作品的經典化,必然伴隨著一個解釋的過程:一個通過解釋以揭示文本的意義並使之上升到權威與規範的過程。綜觀《古詩十九首》的闡釋史,它也經曆了這樣一個經典化的過程。曆代的闡釋者強調其經學的典範意識,其經典化的策略一方麵體現在詩論家們將《古詩十九首》納入儒家傳統詩學的價值體係,以《詩經》評《古詩十九首》,強調《古詩十九首》與《詩經》的淵源關係;另一方麵,曆代闡釋者希望通過他們的闡釋,以期人們對待《古詩十九首》像對待《詩經》那樣,使之成為文學的經典。正是從這一理想出發,曆代闡釋者以儒家“比興寄托”和“美刺”詩教觀為出發點,探求《古詩十九首》的微言大義,並推動傳統的“教化性比興”說詩占據了主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