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古詩十九首》“清婉”說(1 / 2)

一般學者注意到胡氏“神韻”的核心元素乃“清”範疇,但其在倡“清”的同時,也提出“婉”範疇。他說:“清者,超凡絕俗之謂。非專於枯寂閑淡之謂也。婉者,深厚雋永之謂,非一於軟媚纖靡之謂也。”(《詩藪·外編》卷四)“清”、“婉”也代表著兩種古詩審美形態,其“神韻”是否包含這兩種審美形態?胡應麟語焉不詳,但從胡氏推崇漢詩甚於唐詩、推崇古詩甚於律詩來看,其倡導的詩歌“神韻”應包含“婉”。他把古詩分為兩類風格:“古詩軌轍殊多,大要不過二格。以和平、渾厚、悲愴、婉麗為宗者,即前所列諸家;有以高閑、曠逸、清遠、玄妙為宗者,六朝則陶,唐則王、孟、儲、韋、柳。”(《詩藪·內編》卷二)可以說這正對應其所倡“婉”與“清”。如果說嚴羽的“優遊與痛快”是對李白與杜甫詩歌審美風格的概括,則胡氏以“清”囊括六朝以後的詩歌經典,將“婉”解釋為“深厚雋永”,也是對六朝之前古詩經典審美形態的提煉,更顯示出其詩論縱貫古今的開闊視野、宏觀圓照的胸襟與高度的理論概括能力。遺憾的是,胡氏的《詩藪》重視詩歌審美概念的提出,但對概念之間關係的闡述多語焉不詳,其中的論述也有相矛盾與聯係不夠緊密之處。然而,正是中國詩論的這些特點,為後來的闡述者提供了極大的空間。胡氏的《詩藪》主要以盛唐為尊,以唐代詩歌為中心標本,關注“清”範疇的構築。由於相較於“清”範疇,其對“婉”的闡述不夠充分,重視不夠,隻是鱗爪隱現,這也就造成現代學者一談及胡應麟,就專注於他的“清”,認為其“神韻”的核心隻在“清”。

“婉”乃《古詩十九首》最突出的審美品格,曆代詩論多有涉及。早在南北朝劉勰的《文心雕龍》中就認為古詩“婉轉附物,怊悵切情”,鍾嶸《詩品》稱其“文溫以麗,意悲而遠”。唐代皎然《詩議》認為其“雅得和平之資,深遠精密,音律和緩”,“旨全體貞,潤婉而興深,此其所長也”,“而《十九首》辭精義炳,婉而成章”。宋代呂本中稱其“詩皆思深遠而有餘意,言有盡而意無窮也”;張戒的《歲寒堂詩話》也認為“其詞婉,其意微,不迫不露”,“可謂辭不迫切而意已獨至也”。元代楊載認為其“悲歡含蓄而不傷,美刺婉曲而不露”;方回則認為其“自然混成”。明代徐禎卿認為其“溫裕純雅,古詩得之”;王世貞認為《古詩十九首》“說理不如《三百篇》,而微詞婉目,遂足並瀉,是千古五言之祖”;孫鑛認為“《十九首》,宏壯、婉細、和平、險急,各極其致,而總歸之渾雅”;鍾惺、譚元春認為古詩“雍穆平遠”,“十九首”“溫和冥穆”,更在眾古詩之上;陸時雍更以“正之不足而旁行之,直之不能而曲效之”的“托”來解釋“《十九首》作為‘詩母’微而能通,婉而可諷”的經典價值。直至清代,王夫之稱讚古詩“婉孌中自矜風軌”;陳祚明雲:“《十九首》善言情,惟是不使情為徑直之物,而必取其宛曲者以寫之,故言不盡而情則無不盡”;沈德潛謂其“或寓言,或顯言,反複低回,抑揚不盡,使讀者悲感無端,油然善入”;方東樹認為其“陳義古,用心厚”,“古人用意深微含蓄,文法精嚴密邃”。對《古詩十九首》審美價值的評論,雖然各朝各代各人使用的詞語各有不同,但“婉轉、潤婉、深遠、婉曲、含蓄、婉細、平遠、溫裕、溫和、婉孌、深微、含蓄、言有盡而意無窮、辭不迫切而意已獨至”等的基本內涵是接近的。胡應麟以一“婉”字提煉出《古詩十九首》的審美特征,體現出其詩論超越感性認識的理論提煉,進而將“婉”上升為一種詩歌審美範疇,其價值與意義不言而喻。胡應麟的“婉”與“清”一樣,涵蓋很廣,“和平、渾厚、悲愴、婉麗”均可歸於“婉”。胡氏拈出“婉”字涵蓋了曆代詩論家對包括《古詩十九首》在內的五言古詩審美形態的認識,更體現其高度的理論總結性,其詩論的理論價值毋庸置疑。

胡氏從學詩的角度指人以門徑,教人明辨各種詩體的創作原則與審美標準。胡氏認為:“凡詩諸體皆有繩墨。”(《詩藪·內編》卷三)古詩與律詩有不同的寫作規範與審美標準,即使同為律詩的五言律與七言律詩,同為古詩的五言古詩與七言古詩,其創作原則和審美標準也各不相同。在各種古詩體中,胡應麟認為“古詩之難,莫難於五言古”,因為“五言古意象渾融,非造意深者,難於湊泊”(《詩藪·內編》卷五)。凡此種種論述,均針對詩歌創作而言。受嚴羽詩論觀點的影響,胡氏認為學詩應取法於盛唐,因為它有法可循。在胡應麟眼中,漢詩隻可遠“悟”,不可近“學”。胡應麟也試圖在“體格聲調”與“興象風神”的不同層麵上解析漢代五言古詩的美妙,但他發現不論是在“體格聲調”上,還是在“興象風神”上,漢代五言古詩都達到了“無意”、“無跡”、“無執”、“天成”、“自然”的“神化”境界。《古詩十九首》更是“清”、“婉”兼備,“矜持盡化,形跡俱融”,達到了中和、自然的全美,即其弘揚的“神韻”之境,如《詩藪》中多處論及古詩,其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