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交運站擔任領導約莫三年光景,風平浪靜。誰知到了一九七四年底近農曆大年夜時,再起風波。
問題出在公社黨委一個副書記,他要到JS常州去接一個親戚,順便要帶點土產品,故調用了交運站的一輛三卡,車頭上麵裝上帆布蓬能擋風避雨、搭乘人。誰知他們行駛在常州鄉間途中停車時,有個農婦要求搭一段順車,駕駛員沒有同意,可農婦還是偷偷上了車。等到卡車開到農婦村莊附近時,農婦要求停車,大喊大叫敲桶蹬腳各種動作都做了,由於噪音太大,車頭裏的駕駛員和副書記也許真的沒聽清,農婦檢車不停就急了,不顧什麼危險跳車了,結果命喪黃泉。當卡車從江邊接了人從原路駛回時,到了事故段,早有幾十個村民把車攔了下來,並報了警。經常州公安局初步核實,農婦確是搭上了三卡,盡管原因種種,但除了人命案子,問題的性質起了變化。後又經SH市公安局接管辦案,副書記即被刑拘,進一步審訊,結果是副書記利用職權調用公車遊山玩水,造成人命關天的車禍。副書記被判刑入獄。花木公社出了如此大的問題,縣委會特別重視,專門派出了工作隊進駐花木開展”一打****“運動(一打什麼****是什麼現在我想不起來了)。工作隊通過副書記的事件,發動群眾來揭露公社領導班子內的其他問題。工作隊專門把副書記押到花木來進行批判鬥爭,進一步揭發他的罪行。還好那天我正出差在鬆江葉榭。三卡是支部書記調配的,與我無關。可是一次在花木中學批鬥副書記時,把我的入黨問題也作為副書記的問題來揭發批評,因副書記時黨內分管組織的,說他包庇我。雖然我是坐在下麵,但我好像也成了陪鬥對象,大有要把我清洗出黨之勢。當然我知道像我這樣的對象時允許入黨的,關鍵是看本人表現。花木公社能在全縣第一個成立革命委員會,領導幹部們都說沒有受到傷害,我是有功的,這是誰也無法否定的客觀事實。但那時那種寧左勿右的傾向,左得出奇的思潮一時占了上風,我隻能默默承受。
運動後期公社領導班子經過調整後,一把手被調離了花木,建築隊和交運站又分開了。我又恢複到原來,被指定為交運站會計。但我的黨籍總算沒有受到影響。順便提一下副書記刑滿出獄後經過本人申訴複查後,屬處理過當,被平了反,重新安排了工作。不過那時****年代已經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