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約翰遜知道,他必須殺掉他妻子,他不得不這麼做,也是他唯一能做的事。
他必須為她考慮。離婚是不可能的事情,他沒有正當理由提出離婚。瑪麗善良、美麗、開朗,並且從來都沒有看過別的男人一眼。在他們結婚以來的生活中,她從來不向他多嘮叨什麼。她做得一手好菜,打得一手好橋牌,顯然她是鎮上最受歡迎的女主人。
但他不得不殺掉她,這真是非常遺憾。但是,他不想告訴她自己要離開她,這對她來說是一種羞辱。再說,兩個月前他們剛剛慶祝了結婚二十周年的日子,他們都說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對夫妻。
在十幾位羨慕他們的朋友麵前,他們舉杯保證說,他們要相愛一輩子,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經過所有這些之後,約翰不能隨便把瑪麗一腳踢開,那樣太卑鄙了。
如果沒有他,瑪麗的生活就沒有了意義。當然,她大可以繼續開她的商店,那個商店自從開張以來就一直生意興旺。但她並不是一個真正的職業婦女,開店純粹是為了消遣。當時他們的隔壁剛好要出售那間房子,於是他們就買了下來,也不用如何裝修,隻要打通兩棟房子中間的牆,然後開一扇門就行了。瑪麗說,開店隻是為了讓她在可愛的丈夫不在時,用來消磨時間而已。這對她來說並沒有什麼特殊意義,雖然她很有商業頭腦。
約翰很少進那個商店,他一直覺得那裏亂七八糟。每次走進去都會覺得不安,那裏麵的所有東西都顯得那麼擁擠,好像隨時都會掉下來一樣。
是的,瑪麗的興趣在他身上,而不是商店。為了讓她的生活有意義,除了商店之外,她必須愛上別的東西。
如果他跟她離婚,那麼就沒有人帶她去聽音樂會和玩橋牌了,她也不能再參加她最喜歡的聚餐晚會了。沒有他,她不會得到他們朋友的邀請,離婚後她就是孤零零的一個人,和那些老處女和寡婦一樣,過著悲慘的生活。
他不能讓瑪麗過那樣的生活,雖然他確信,隻要他提出離婚,她會同意的,她向來對他千依百順。
不,他不能提出離婚,這對她是一種侮辱,她應該有更好的結局。
可是,如果他在去列克星敦出差時,沒有遇見萊蒂絲就好了。可他怎能為那次奇遇後悔呢?他發現他認識萊蒂絲之後,才覺得自己充滿活力。遇見萊蒂絲,他就像盲人重見光明一樣。而驚奇的是,萊蒂絲也深深愛著他,迫不及待要和他結婚。她是自由身,自然不會有什麼問題。
等待……催促……
他必須想方設法終結瑪麗,安排一次意外事故應該是不難的。商店就是一個最理想的地方,那裏那麼擁擠。隻要利用那些沉重的石頭雕像、吊燈或壁爐架,就可以輕易結束他親愛的瑪麗的生命。
“親愛的,你必須告訴你妻子,”上一次在列克星敦的一家旅館幽會時,萊蒂絲催促他道,“你必須趕快離婚,把我們之間的事告訴她。”
萊蒂絲的聲音是那麼舒緩悅耳,讓約翰陶醉。但他怎能對瑪麗講這些關於萊蒂絲的事呢?
約翰甚至搞不清萊蒂絲為什麼會如此吸引他。
與瑪麗的和藹不同,萊蒂絲氣質優雅。或許萊蒂絲並沒有瑪麗的漂亮迷人,但她的魅力無法抗拒。在萊蒂絲麵前,他是一個熱情老練的情人;而在瑪麗麵前,他是一個體貼和氣的丈夫。和萊蒂絲在一起,生活總是充滿激情,有著前所未有的亢奮。如果打個比方,萊蒂絲是土、氣、火、水四個元素,而瑪麗——
不,他不能比較她們。但不管怎麼說,強迫終結他們這種相互的狂熱迷戀,又有什麼意義呢?
而就在他正要提議萊蒂絲去酒吧的時候,他看到查特弗萊明走了進來,向旅館服務台走去。他到這裏來幹什麼呢?
在任何地方都可能碰上熟人,這是非法情人經常麵臨的問題。他們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有可能被人發現,沒有一個地方是真正安全的。
但是,查特弗萊明尤其不同,他是約翰最不想見到的人,因為他如果見到約翰和另一個女人在一起,一定會大肆宣揚。這個碎嘴子會把這件事告訴他的妻子和他的朋友,告訴他的醫生、店主、銀行服務員和他的律師。
這時約翰在萊蒂絲身邊非常不自在。看看查特還在服務台說著什麼,約翰不能就這麼暴露下去,因為查特隻要向四周看幾眼就會發現他和萊蒂絲在一起。於是約翰找了個可笑的借口,溜到旁邊的報攤,躲到一本雜誌後麵,一直等到查特登記完後乘電梯上樓。
總算躲過去了,太危險了。
約翰覺得這是對他們高尚感情的玷汙,他不能容忍一直這麼如做賊一般,他必須要采取行動,一勞永逸地解決這件事。但是,同時他又不想傷害瑪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