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人:林若楠,甘寧縣城東花園區
協議人雙方於2001年12月11 日在(結婚登記機關) 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雙方同意離婚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自願離婚。
二、女兒吳雯歸屬男方吳海俊撫養,女方可隨自己心意出撫養費
三、位處甘寧縣城東花園區3單元402房屋歸男方所有,家中所有家具、電器也為男方的有,但男方要補償女方7萬元,一年內付清
四、夫妻雙方沒有債務
五、女方有對女兒的探視權,隨時可以探視不受影響
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吳海俊 協議人:
林若楠看了,很生氣把它丟回到茶幾上,不可思議的怒問道:“為什麼?就因為前幾次不愉快的對話?”
“不是!”
“那是為什麼?”
“那好,我問你,你跟那個海州金福有限公司的趙飛揚什麼關係?”吳海俊冷冷地盯著她。
林若楠聽到趙飛揚這幾個字,心裏咯噔了一下,有點發虛,雖然自己與趙飛揚什麼也不做,但他們卻一直沒有中斷過聯係,彼此內心深處蘊藏著的火光,隨時跳躍在一觸即發的線上。
“怎麼?沒話說了嗎?”吳海俊一臉悲憤。
“我和他沒有什麼,我們隻是普通的朋友,僅此而已。”林若楠辯解道。
“你拿我當三歲小孩了,你們隻是普通朋友,他會給你送20萬元嗎?”吳海俊怒斥道。
林若楠一時不知如何解釋,趙飛揚給她賬上打20萬元,其實就是因為潛伏在彼此心中的一份難以言懷的情感。是啊,普通的朋友,誰會莫名的給你20萬。
“沒什麼話說吧,沒什麼話說,我們就離婚,如果你沒有意見,就把字給簽了。”吳海俊心痛地說道,林若楠一言不發的表情,等於默認了這一事實。當紀檢一同學告訴吳海俊,海州一位叫趙飛揚的老板無緣無故給林若楠賬上打了20萬元,吳海俊當即想起了林若楠娘家做房子的錢。吳海俊原來以為是單位哪裏借的,卻沒有想到是外商送的。吳海俊得知這一消息,感覺受了奇恥大辱,當即確定林若楠與那送錢人關係非同一般,林若楠一定給他戴了綠帽子,否則人家平白無故不可能會往她賬上打入20萬元。
“我提到過家裏遇到的困難,人家聽了,想幫我,就暫時借了我20萬元錢,你以為這錢不要還呀?20萬元對於我們來說是大事,但對人家來說隻是舉手之勞罷了。”林若楠強力掩飾內心的慌亂,故作淡然的解釋道。
“你這樣說,誰信啊?一句話,人家就幫你?騙三歲小孩子去吧。”吳海俊依然懷疑道,但心裏卻好受了些,他實在不希望林若楠真做過什麼對不起她的事情,哪怕解釋略感牽強,吳海俊也情願相信。
“你不相信就拉倒,這字我是不會簽的,你愛怎樣就怎樣!”林若楠煩躁的丟了一句話,就獨自返回到臥房裏睡覺。她實在太疲倦,根本不想再在這個問題上繼續糾纏,這段時間,許多問題夠讓她糾結不清了,何況她認為自己還是有底氣的,畢竟,她沒有與趙飛揚上過床。
林若楠倒在床上,不一會,就呼呼大睡起來,這段時間,基本都沒怎麼睡覺,實在太困了。
林若楠一早醒來時,看到房間裏空無一人,茶幾上,那張離婚協議書還安靜的躺著。
一瞧見這張離婚協議書,林若楠心裏就來氣,閉上眼,什麼事情都沒發生似的,但一睜眼,存在的問題依然還是存在。龍翔汙染理賠之事的未結,甘寧縣人們對她的各種不良的言論和罵聲,市、縣紀檢穿梭似的盤問調查,還有老公那添賭的離婚協議書,種種事情,讓她有一種絕望的感覺。林若楠想到自己為了能早日讓陂龍鄉的群眾走向富裕的路子,獨闖論壇遭人“踢”,奔走海州陷情網,三過家門而不入,如今卻隻落得個千古罪人的罵名,心中甚感難過;想到自己從未分侵占過公家一分一厘,更沒有收受過任何紅包和錢物,有時為了公事,還自掏腰包,如今卻被紀檢部門一而再調查,胸中滿腹委屈;想到結婚十年來,自己從未與其他異性有過任何交往,一直遵循婦道,縱然最近與趙飛揚暗生情愫,但終究還是克製住了那份情欲,如今丈夫卻在自己最脆弱之時提出離婚,這讓她感到十分悲哀。林若楠感覺自己活著是多麼失敗,工作失敗,婚姻失敗,做人失敗,什麼都失敗,林若楠真想逃竄,逃竄到遠離世人的地方,不再麵對這些紛紛擾擾事情,林若楠此時方明白龔小龍為什麼要選擇“失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