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國是一個君主專製盛行的社會,國家大權集於君主一身,君主是整個國家的象征和代表,並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但這隻是問題的一方麵。對君主而言,盡管他可以生殺予奪任憑己好,然而他畢竟是一個人而不是神,其權力的行使必須依靠朝臣及地方官員作為中介。這就必然形成一種難以調和的矛盾,即專製君主總是力圖權力的高度集中,而其權力的行使及政令的推行又不得不通過給臣下一定程度的分權來完成。這種集權與分權的矛盾可謂貫穿了古代中國曆史發展的全過程,並以君權與臣權的矛盾形式表現出來。官僚臣屬一方麵是君主不得不依靠的力量;另廠方麵又是君主不得不刻意防範的對象,所謂君對臣既不能不用,又不能不疑。

專製君主麵對君權與臣權的矛盾,通常不會向臣下妥協分權,而更多的是憑借其權力優勢采用強化君權、裁抑臣權的方式來尋求解決之道。但過分地裁抑臣權不僅不能有效地解決矛盾,反而可能會使矛盾進一步激化,進而使皇權陷入困境。在這一情況下,專製君主所采取的有效途徑便是重用宦官。相對於朝臣而言,宦官有兩大優勢:

一是在深宮之中與皇帝朝夕相處,因而對君主有一種親近感。清朝末帝溥儀曾回憶說:“講我幼年的生活,就不能少了太監。他們服侍我吃飯、穿衣和睡覺,陪我遊戲,伺候我上學,給我講故事,受我的賞也挨我的打。別人還有不在我麵前的時間,他們卻整天不離我的左右。他們是我幼年的主要伴侶,是我的奴隸,也是我最早的老師。”事實上,與生活在深宮中的專製君主關係最貼近的就是宦官,而他們衣食住行甚至一舉一動均離不開宦官。這種親近感在某些情形下就可能為宦官的幹政提供了現實的可能性。司馬光就此分析道:

宦官用權,為國家患,其來久矣。蓋以出入宮禁,人主自幼及長,與之親狎,非如三公六卿,進見有時,可嚴憚也。其間複有性識儇利,語言辯給,伺候顏色,承迎誌趣,受命則無違迕之患,使令則有稱愜之效。自非上智之主,燭知物情,慮患深遠,侍奉之外,不任以事,則近者日親,遠者日疏,甘言卑辭之請有時而從,浸潤膚受之訴有時而聽。於是黜陟刑賞之政,潛移於近習而不自知。

二是無家室子女且身份卑賤,因而對君主有一種信任感。在君位世襲的前提下,囿於深宮,身份卑賤且無身家子女的宦官是君主最可放心的。西漢元帝劉爽曾言:“中人無外黨,精專可信任。”南漢後主也曾公開宣稱:“群臣皆自有家室,顧子孫,不能盡忠,唯宦者親近可任。”在君主對朝臣的猜忌之心根深蒂固的前提下,“信”是“任”的基礎,隻有“可信”方可論及“可任”。宦官正是憑借著君主對其放心,才得以幹預政務乃至專擅朝政。

漢、唐、明三代是中國曆史上宦官專權的高潮時期,而漢代宦官之所以能夠大規模地幹預朝政,其原因就與漢武帝裁抑相權、加強君權的整體政治形勢密不可分。漢承秦製,丞相位居百官之首,輔佐皇帝,總理朝政,其地位之高、權勢之重,極易引起與專製君主的矛盾。漢武帝時期,為了進一步加強君權,削弱相權,采取了一係列調整中央決策機構的措施,其著重點就是“中朝”與“外朝”的分立。所謂“外朝”,指丞相及其以下的朝廷官員;所謂“中朝”,則指君主及其侍從幕僚。皇帝以侍從近臣構建決策國家大政方針的“中朝”,使得以丞相為首的“外朝”則實際上變成了執行機構。這固然使君主的權力得到強化,但同時也為宦官幹政提供了契機。到漢宣帝時期,中書宦官大見信用,並出現了中書令的設置。這就從製度的層麵開創了宦官典領中樞政務的先例。“這是中國宦官製度史上的一次重大轉折,對於後世宦官專權的形成與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