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定製,太監凡過三年,朝中必派大員詳驗其勢,稍長者,複宮之,故初年未聞娶妻者。清末始見娶妻養子者。據《清稗類鈔》載:道光中,內監美豐儀者,頗得幸,既複為娶婦,使居南府中。《皇朝瑣屑錄》卷七雲:同治庚午抄,太監安德海私逃出京,攜帶家眷,沿途招搖……奉旨就地正法……其婦馬氏給披甲人為奴。據現在唯一活著的老太監孫耀庭介紹,娶妻、玩女人,在清末宮廷中成了挺時髦的事,哪個太監有了錢沒有娶妻狎妓,倒要成為人家取笑的對象。小德張出宮後,在天津置了房產,娶了幾房太太,其中一個是天津一家妓院的紅妓女“小香淑玉”,後來將她扶正,成為夫人。有一個實在受不了虐待,逃到英國巡捕房請求保護。後小德張以金錢買通巡捕,將那女人弄回來活活打死了。也有過得不錯的,如孫耀庭認識的一個太監魏子卿,是個有六品頂戴的人,在宮中就私下和一個漂亮的宮女相好。末代皇帝溥儀出宮後,魏子卿也出了宮,在黃化門附近買了房子,與那宮女同居了。
宦官不通人道,卻要娶妻納妾、狎妓,甚至逼奸,究其原因,有以下幾種:一是一種性安慰。宦官與原來家庭中的父母姐妹兄弟隔斷了關係,和皇帝乳母、宮女等長久生活在宮中,他們之間自然互相關心、照應,形成比較親密的關係。宦官雖遭閹割,但他總還認為自己是男人,需要性安慰,所以與宮女、乳母相處,形成單一對子,形似夫妻。他人,甚至皇帝都承認這種關係,這就是“菜戶”、“對食”。第二,宦官雖然被閹,但閹得不幹淨,以後會逐漸再長出來,所以需要異性。有的朝代規定,宦官過幾年就要再驗一次身,第二次遭閹的人也不是沒有過。也有的認為,宦官雖不能過兩性生活,但性欲還是有的。第三,有一種變態心理,對異性進行性虐待。有的老太監,一輩子受盡各種屈辱,一旦有錢,就找個年輕妻妾,將自己受過的各種刑罰在妻妾身上施行。清末一個老太監,時常將妻妾剝得一絲不掛,用香煙燒燙、吊打、針刺,無所不用其極。陳存仁的《男性酷刑太監考》介紹,宦官不能人道,性情乖張,對妻妾毫不愛惜,每一交接,則對女子啃、咬、抓、捶;女子如遇野獸,遍體鱗傷,求死不得,求生不能,故多麵黃肌瘦、抑鬱而終。據一位嫁給太監的老宮女說,當太監的妻子是很不容易的,因為太監心毒,沒度量,嫉妒心最強,又心眼多,而且淨歪心眼,“老劉(她嫁的那個太監丈夫)平常絕不讓我跟男人說話,更不許我上街,也不許我走親戚串街坊,我就像在盒子裏生活一樣”。
宦官娶妻納妾雖有之,生子者則不見記載。封建社會遵信“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為了繼嗣,宦官多收養子。《後漢書·宦官列傳》載,漢順帝時,允許宦官收養子,以承襲爵位。其養子可為親屬,他人,甚至奴隸之子。漢代宦官孫程,擁立順帝有功,被封為浮陽侯,食邑萬戶。孫程臨終時,上書皇帝,要求將侯國傳給弟弟孫美。順帝許之,將侯國又分一半給孫程的養子孫壽,並封其為浮陽侯。孫程死後,與他同時封侯的4個宦官,有的收異姓養子,有的買私家奴為子,都得以襲封傳國。順帝永建四年(129),又下詔,承認宦官的養子均為合法繼承人,可以襲封爵位。此後,又有宦官良賀,順帝念其忠順,在他死後封其養子為都鄉侯;曹騰,因“定策功”封費亭侯,他死後,由其養子曹嵩承襲。曹嵩即是大家都知道的曹操的父親。從以上材料可見,在漢代,宦官收養子已比較多了。北魏時有一擁立皇帝的宦官叫趙默,因功封為河內王、蘭州刺史、鎮南大將軍。他收養族弟趙奴的兒子趙熾為嗣。趙默去世後,趙熾襲爵河內王。後屢立戰功,製止叛亂,官至光州刺史。後來這個家族興旺發達,家有奴僮數百人。北魏另一宦官,鎮西將軍王遇,收有養子王厲,後襲封宕昌侯,官至馮翊太守,右軍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