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宦官的婚姻與家庭(1 / 3)

宦官身遭閹割,失去了性功能,不通人道,按理說,在生理上是不能結婚的。曆朝曆代倒也沒見明令禁止宦官結婚,因為人們似乎認為沒有必要去禁止。

然而,宦官娶妻納妾,史書上並不少見。宦官入宮後,長年累月生活在宮中,接觸最多的是女人。對後妃來說,她們是主子,宦官是侍候她們衣、食、住、行的奴才。對於一般宮女、帝王的乳母等,宦官與她們是平等的人。每日裏,與她們耳鬢廝磨,生活上互相照應,久之生情,雖不能過正常的性生活,卻也宛如夫妻一般過日子。這種畸形的兩性關係,被稱作“對食”、“菜戶”。據《秋燈錄》載:“宮中舊例,內監與宮女各配夫婦,謂之‘對食’……偶俱相比,無異民間伉儷。”

據明史記載,明代大太監魏忠賢與明熹宗朱由校的乳母客氏就結為“對食者”。客氏18歲入宮,做朱由校的乳娘。明熹宗做了皇帝後,念念不忘乳娘對他的養育之恩,封她為“奉聖夫人”,賞賜甚厚。魏忠賢進宮後,千方百計討好客氏,引起原先與客氏相好的太監魏朝的不滿,甚至大打出手。朱由校出麵調停,問客氏:“客奶,你隻管說要誰為你管事,我給你做主!”於是,魏忠賢與客氏由皇帝做主結成“對食”。後來二人狼狽為奸,幹了許多喪天害理的事,後文還要交代。可見,在明代這種畸形兩性關係已公開化、合法化了。

從掌握的史料看,最早記載宦官娶妻的是東漢。史家評論,東漢、唐、明是宦官為害最烈的三代。東漢宦官驕縱,多有娶妻者。《通鑒·漢紀·成帝紀》有“高軒鬥升者,盡是閹官之嫠婦”之記載。

漢桓帝時,外戚梁冀篡權,宦官單超、徐璜、唐衡、具瑗、左悺五人協助皇帝除去梁冀及餘黨,功封為“五侯”。《後漢書·宦者列傳》記載,從單超死後,唐衡等四侯專橫跋扈,“多取良人美女為姬妾,皆珍飾華侈,擬則宮人”。從上麵史料看,宦官娶妻在漢代已不稀罕。

到了唐代,尤其是唐後期,因宮室驕奢,宦官多得勢,於是不但明目張膽地娶妻,而且還提攜妻黨,甚至由皇帝出麵為宦官娶妻,真是荒謬至極。《洛陽伽藍記》說,唐代宦官猖獗,超越前代,娶妻益無忌憚。唐玄宗時,宦者高力士得寵。玄宗常說:“力士當上,我寢則穩。”所以力士簡直是須臾不離皇帝。當時河間人呂玄晤在京城做官,其女有姿色,高力士娶以為妻,並提拔呂玄晤為少卿、刺史。呂夫人卒,葬城東,葬禮甚盛。中外爭致祭贈,充溢衢路,自第至墓,車馬不絕。還有荒唐事,即宰相裴光廷娶武三思之女為妻,高力士與之私通,則宦官不但娶妻,還有外遇。宦官李輔國,在安史之亂中隨同太子李亨到靈武,勸太子即帝位,是為肅宗。回京後,肅宗對他倍加寵愛。為其娶故吏部侍郎元希聲侄兒元擢的女兒為妻,提升元擢為梁州長史。

鑒於唐後期宦官為害的教訓,宋代對宦官管理比較嚴厲,娶妻之事不大見於記載。但也間或有之,據《宋史·後妃傳》載:“是宦官有妻,朝廷實默允之。”另外,《宋史·後妃傳》和《宋史·宦者傳》記載著同一件事,即南宋慶元年間(1195~1200),宦官林億年在別墅裏養妓女,陳源在貶所猶嫖妓,因而人家都懷疑他們不是真宦官。正史上關於宦者娶妻的記載極罕見,連童貫、梁師成這樣的大宦官傳,都不見娶妻的記載。

到元代,在正史中也偶見宦官娶妻的記載,如《新元史·宦者傳序》曰:“惟蓄妻妾者,仍偶有之。”《元史·烏古孫良楨傳》說,宦官罕因其寵妾,竟將妻子殺死,並剁其肉喂狗。

在明代初年,明太祖是嚴禁宦官娶妻的,違者剝其皮。據《萬曆野獲編》記載,當時對貪贓的官吏有剝皮塞草的刑法,對娶妻的內宦,亦用此刑。明成祖時,開始寵幸宦官,太祖禁令逐漸廢弛,於是宦官開始肆元忌憚。《萬曆野獲編·宦寺宣淫》中載,河南按察僉事石允常曾微服出訪,查出過權宦逼奸、逼死女子的事。以後許多宦官都娶妻納妾,且婚娶形式多樣,千奇百怪,可分幾類:一是皇帝賜給宦官妻妾。葉文莊《水東曰記》雲,宦官陳蕪,宣宗時被升為禦馬監太監,因從征漢王高煦有功,賜姓名為王謹,各類物品賞賜無數,並喚出宮女二人,賜之為夫人。天順初年,又有賜吳誠妻之說,這個吳誠還有一妾姚氏。吳誠死後,她竟能上書皇帝,請求喪葬之事。二是與宮女結成“對食”。宮女與宦官同居宮中,宮女要買一針一線,一菜一蔬均需宦官的幫助,曰久生情,亦有媒妁之言,方才結成“對食”、“菜戶”。宮中的宮女很少無“對食”的,一般也花前月下,兩情相悅,甚至相互吃醋,乃至動拳棍。這種情況,皇帝也很了解,有時會問某宦官:“你的菜戶是誰呀?”一些宮女被放出宮後,多仍嫁與宦官。三是娶妻多人或養娼婦。《留青曰劄》摘抄卷宦官妻條載,宦官侯玉有妻妾,甚美且多,有一次,他送一個友人兩名年輕貌美的女子。有的宦官與妓女相好,還有娶回家的。史載,崇禎末年,曾嚴禁內侍娶妻,但“內官私在外娶妻及狎妓者,尤比比也”。甚至發生宦官狎妓欠帳,妓女換上男裝混進宮中討索的事。至於有些大宦官告老還鄉後,更是姬妾成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