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延安人大力發揚延安精神(1 / 3)

近年來,在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中,革命聖地延安敢於並善於運用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建立新體製機製,各項工作卓有成效,樹立和維護了紀檢監察幹部的良好形象。

延安市紀委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用延安精神指導和推進反腐倡廉建設,製定和出台了很多新的舉措,以“築防線、保廉潔、樹形象”作風建設主題教育活動為載體,積極推進反腐倡廉體製機製創新,進一步提升了紀檢監督工作的層次和水平,很多經驗值得我們學習、借鑒,現在分門別類,介紹如下。

1.整合資源加強監督,派出(駐)機構統一管理

以往,單位上的紀檢組長受的是雙重領導,既受派出機關(上級紀委)的領導,又受本單位黨委(黨組)領導,因為本人是本單位的一名幹部嘛!所以,這是一個非常尷尬的角色,要監督本單位的領導不太可能,雙重領導又帶來諸多不便。針對這種情況,2007年,延安市紀委對紀檢監察派出(駐)機構管理體製進行大膽改革,對市直部門紀檢監察組實行了統一領導,直接領導(不再受本單位領導),變雙重領導為一元化領導。延安市所屬13個縣區也照此辦理。

紀檢監察派出(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後,延安市縣區各紀工委、監察室加強對所聯係單位、部門的監督,特別是加大對單位“一把手”抓班子、帶隊伍的監督,對重大決策、重大項目、重要人事推薦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的監督。在具體工作中,變被動坐等為主動介入,積極深入到所負責聯係的部門、單位進行調查研究、檢查指導。

2.延安模式的“陽光信訪”

一些地方政府和監督部門,對於群眾舉報反映的官場腐敗以及公民權利被侵害的等等問題,處理不當,引發上訪潮、越級上訪、多年上訪,甚至將矛盾激化到群體鬧事的現象,時有所聞。解決這些問題,成為一些政府的老大難。

而延安市卻很好地解決了這一問題,他們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那麼,延安市是如何解決這一難題的呢?

(1)實行署實名舉報雙向承諾製度,提升群眾對紀檢監察機關的認同感

一是規範承辦程序。紀檢監察機關收到署實名舉報信件後,由主辦人及時填寫“信訪材料審批單”,報請紀委書記閱批,經分管領導指定調查人員進行初步核實。二是規定辦結時限。調查人員受領任務後,5日內約見信訪人,告知受理情況,信訪人與調查人雙方簽訂《雙向承諾書》。調查結束後,調查人員10日內向信訪人反饋處理結果。三是明確承諾要求,做到“八個保證八個不得”。受理方承諾:保證承辦期限,不得無故拖延或超時辦理;保證秉公辦事,不得違反辦案紀律;保證尊重事實,不得隱瞞事實真相;保證調查保密,不得對外泄密。信訪人承諾:保證依紀依法信訪,反映問題客觀真實,不得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保證配合調查,提供線索和證據,不得在受理期間幹擾調查;保證接受符合政策規定的處理結果,不得提過高或無理要求;保證做好群眾穩定工作,由群眾代表及時向群眾告知處理結果,不得無理取鬧。2009年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署實名舉報問題130件次,通過推行雙向承諾,全部予以妥善處理。

(2)實行信訪聽證終結製度,增強處理信訪問題的實效性

一是公示信訪聽證信息。公示信訪聽證的地點、時間、內容及參加人員等,並向舉報人和聽證人員送達“信訪聽證會信函通知書”。二是明確組織機構。信訪聽證會議由紀檢監察機關負責組織實施,調查人員對提請聽證的信訪問題進行通報,現場做出解釋和答複。三是落實相關部門責任。根據聽證情況,由調查人組織信訪人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聽證會,現場裁定。若現場無法裁定的,提出處理意見,限期落實到位。

(3)實行重點信訪公開製度,提高信訪舉報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公開辦理程序。接到群眾信訪問題後,由主辦人及時填寫“信訪材料審批單”,並向紀委書記和分管領導呈報“重點信訪舉報審批情況表”“重點信訪公開辦理登記表”,提出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確定調查人等建議,經領導審批後由主辦人組織實施。二是公開辦理內容。受理群眾信訪件7日內將辦理意見、轉辦情況、調查人及聯係方式通知信訪人。調查人按照辦信程序進行調查,並根據情況吸收1至2名舉報人或群眾代表參與調查。三是公開辦理結果。信訪問題查結後,10日內將辦理結果采取張榜公開、會議公開、通報公開、媒體公開等形式予以公布。截至目前,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137件次,重複訪同比下降了33.5%,越級訪同比下降了61.2%。

(4)實行信訪監督製度,強化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意識

一是健全工作機製。市紀委、監察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按照責任要求,直接參與信訪監督工作。製定了《實施信訪監督的暫行辦法》《黨員領導幹部信訪通知書製度》等製度,明確信訪監督的受理範圍、運作程序和方式方法,統一信訪監督動態檔案管理標準。二是拓展工作方式。對群眾反映線索模糊的問題,通過向被反映人或單位發放“信訪函詢通知書”,責成就反映問題逐一進行對照檢查,在限定的時間內認真整改,並向發出機關做出書麵回複;對群眾反映不正之風範圍內的一般性問題,當麵對被反映的領導幹部或單位負責人進行信訪談話,給予教育警示;對群眾反映強烈或信訪較多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一定時期出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責成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就反映的問題開展自查自糾,製訂整改方案。三是規範工作程序。受理信訪問題後,由信訪工作人員提出實施信訪監督的建議和方案,報請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審批後,在規定時間內具體實施信訪監督,做出相應處理,並堅持跟蹤督察整改落實情況。2007年以來,延安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對132名黨員幹部實施了信訪監督談話,對單位存在信訪問題較多的46名黨政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處理違紀黨員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