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號者為參考事件)
公元前100年(漢武帝天漢元年)
7月12日愷撒生(愷撒生年尚有蒙森提出的公元前102年說和卡爾科皮諾提出的公元前101年說)。
△愷撒的姑丈蓋烏斯·馬裏烏斯(馬裏烏斯在公元前112年同愷撒的姑母優利婭結婚)是本年度執政官之一。從公元前107年開始,馬裏烏斯迄今已作了六任執政官(從公元前104年起連任)。馬裏烏斯在擊敗了努米地亞國王優古兒塔以及條頓人和金布裏人之後,幾乎成了羅馬人心目中的民族英雄。馬裏烏斯是第一個從無產者中征募軍隊,用職業軍隊取代羅馬公民的民軍。
公元前87年(漢武帝後元二年)
愷撒開始穿成年男子的外袍,這是羅馬青年開始從事社會活動的標記,通常還要舉行有青年參加的儀式。
△蘇拉在前一年(公元前88年)用武力攻占羅馬之後,馬裏烏斯逃往阿非利加。本年蘇拉以同執政官身份去東方。本年度執政官路奇烏斯·科爾涅利烏斯·秦納和在埃特路裏亞登陸並征募了一支軍隊的馬裏烏斯的協助下控製了羅馬並對擁護蘇拉的政敵施行殘酷的殺戮。馬裏烏斯任命自己為次年度的執政官,但他在就任第七任的執政官之後就死去了。
公元前84年(漢昭帝始元三年)
愷撒當選為朱比特神的司祭,並同秦納的女兒科爾涅利婭結婚。秦納就是這一年的執政官(同僚是格涅烏斯·帕皮裏烏斯·卡爾波),實際上也就是羅馬的獨裁者(本年是第四任)。為了對付將從希臘返回的蘇拉,他作了充分的準備,但在布倫狄西烏姆的一次兵變中,他被士兵殺死。
公元前82年(漢昭帝始元五年)
這時成了羅馬主人的蘇拉命令愷撒同科爾涅利婭離婚,但遭到拒絕。愷撒於是受到蘇拉的追捕。由於親友的斡旋,蘇拉赦免了他,但同時指出他是一個潛在的危險人物。
公元前81年(漢昭帝始元六年)
愷撒去小亞細亞從軍。
△在東方,第一次米特裏達特斯戰爭(公元前88年至前84年)結束後,立刻又爆發了第二次米特裏達特斯戰爭(公元前83年至前81年)。此外,奇利奇亞的海盜十分猖獗,使海上無任何安全可言。
公元前80年(漢昭帝元鳳元年)
愷撒在圍攻米特裏達特斯的最後一座城市米提列涅的戰鬥中,因救了本國士兵的生命而被統帥米努奇烏斯·提爾穆斯授以“公民冠”的獎賞。
公元前78年(漢昭帝元鳳三年)
愷撒參加在奇利奇亞海岸清剿海盜的艦隊,艦隊的司令官是謝爾維利烏斯·伊掃裏庫斯。愷撒不久得到了蘇拉去世的消息,於是他立刻趕回了羅馬。
△本年度的執政官之一的瑪爾庫斯·埃米利烏斯·列皮都斯不顧蘇拉的反對,企圖取消蘇拉的體製。
公元前77前(漢昭帝元鳳四年)
愷撒追究公元前81年度執政官(後出任馬其頓長官)格涅烏斯·利爾涅利烏斯·多拉貝拉(蘇拉的支持者)的勒索罪行,但未成功。此事使群眾造成深刻印象。
△列皮都斯公開反對蘇拉的體製。列皮都斯的同僚克溫圖斯·路塔提烏斯·卡圖路斯和龐培把他打敗。列皮都斯本人逃往撒地尼亞並死在那裏,他的殘部則逃往西班牙,投奔謝爾托裏烏斯。
公元前76年(漢昭帝元鳳五年)
愷撒追究蓋烏斯·安托尼烏斯在米特裏達特斯戰爭中搜括希臘的罪行。但安托尼烏斯因元老院的庇護仍逃脫了法網(按此人於六年後才以同樣的理由被逐出元老院)。
公元前75年(漢昭帝元鳳六年)
為了改進自己的演說能力,愷撒再次東去,到羅得斯,向當代大修辭學家摩隆求教,但在途中被海盜綁架了三十多天。按西塞羅也是摩隆的學生,有人認為愷撒東行求師,是出自西塞羅的勸告。
△本年度執政官蓋烏斯·奧列利烏斯·科塔通過一項法律,取消蘇拉的限製保民官遷升高級官吏的措施。
公元前74年(漢昭帝元平元年)
愷撒在冬天返回羅馬(按本書定為公元前73年)。
△第三次米特裏達特斯戰爭開始(至公元前64年)。本年度執政官路奇烏斯·李奇尼烏斯·路庫路斯受命討伐米特裏達特斯六世。
公元前73年(漢宣帝本始元年)
愷撒被選入大都屬於蘇拉派的司祭團,這說明元老院還沒有把他看成是嚴重的力量。他還當選為軍團司令官。
△斯巴達克斯起義開始(至公元前71年)。
△保民官蓋烏斯·李奇尼烏斯·瑪凱爾極力想恢複保民官一切古老的權利,他的行動得到愷撒的支持。
公元前71年至公元前70年(漢宣帝本始三年至四年)
愷撒支持恢複保民官的權利,支持召回因公元前77年列皮都斯事件而逃往西班牙的人們。他的反對元老院和貴族的立場無疑地提高自己在民眾中間的聲望。
△瑪爾庫斯·李奇尼烏斯·克拉蘇斯最後打垮斯巴達克斯的軍隊(公元前71年)
△公元前71年自西班牙返回的龐培參加了克拉蘇斯鎮壓斯巴達克斯起義軍殘部的行動。他們公開持反貴族的立場並在他們的軍隊的協助下當選為公元前70年度的執政官。在執政官任上,他們恢複了被蘇拉取消的保民官權利。
△西塞羅追究西西裏長官維爾列斯的貪汙瀆職行為(公元前70年)。
△本年度行政長官路奇烏斯·奧列利烏斯·科塔提出一項“奧列利烏斯法”,根據這一法律,則法庭審判人員由元老、騎士和財務人員組成,各占三分之一。
公元前69年(漢宣帝地節元年)
愷撒當選為下年度的財務官。
△路庫路斯在提格拉諾凱爾塔擊敗提格拉尼斯並攻入阿爾明尼亞山區。
公元前68年(漢宣帝地節二年)
愷撒的妻子科爾涅利婭去世,他同她生了他唯一的女兒優利婭。
愷撒在他的姑母優利婭的葬儀上發表演說,頌揚了優利烏斯氏族。他使得送葬的行列中出現了馬裏烏斯的胸像,表示對蘇拉體製的否定。
愷撒隨同行政長官安提斯提烏斯·維圖斯去西班牙,後來又到了河北高盧。
公元前67年(漢宣帝地節三年)
年初,愷撒返回羅馬,後來並同龐培婭結了婚,從這時起他同龐培有了比較親密的關係。
愷撒支持這一年的保民官奧路斯·伽比尼烏斯提出並得到通過的伽比尼烏斯法。為了對付海盜,法律授予龐培以廣泛的權力:他在今後三年間對地中海和沿岸地帶直到縱深五十哩的地方有統帥權。對各行省,他享有同於各該行省長官的大權。此外,他還有權征募陸海軍並任命自己的由二十五位副帥(行政長官級的)組成的本部。龐培在三個月中間完成了肅清海盜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