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美軍火銷售的地域也在不斷擴大。已經從歐洲、中東、亞太擴展到世界各地,既有發達國家又有發展中國家和地區。據統計,美國的軍火和軍事技術已銷售到全球141個國家和地區。90年代中進行的50場地區衝突中,45場的重要武器供應國是美國,而且是向衝突的雙方同時供應武器。總部設在紐約的世界政策研究所指出:“在海地、危地馬拉、墨西哥、哥倫比亞、土耳其、東帝汶、菲律賓、索馬裏和肯尼亞發生的衝突中,美國武器起著支配作用。”就美國軍火出口的具體特點來說,一是向發展中國家武器出口額上升。如1993年與1990年相比,美向工業化國家出口武器額從63億美元減少到57億美元,向發展中國家的出口額卻從45億美元上升到48億美元。在全部出口國同第三世界簽訂的武器出口協議總額中,美國所占比例從1992年的56%增加到1993年的73%。二是向中東和東亞地區出售武器數量最大。從1990年到1993年,美國與中東和東亞簽訂的武器出口協議分別占這兩個地區進口武器簽約額的68.5%和35%,位居各國之首。以1993年為例,美分別與沙特和科威特簽訂了95億美元和22億美元的武器出口合同。這兩國計劃向美國購買72架F—15戰鬥機、256輛M1A2主戰坦克及其它大量昂貴的支持係統。三是大量出售武器生產技術。美國已向10多個國家或地區轉讓了武器的生產技術,以獲取更多的武器交易合同,並對進口國施加更大的政治影響。除此之外,美出口武器的質量不斷提高,高新技術武器的比例不斷上升。美國軍火出口之所以連年保持世界第一位,與克林頓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鼓勵直接有關。人們記得,克林頓當年競選總統時曾許下諸多諾言,其中之一是限製“輸出死亡”的軍火交易。但是,就在克林頓登上總統寶座後不久,美國國務院專門發文,要求各駐外使館“就像促進農產品或藥品出口那樣推動軍火交易”。政府高級官員還紛紛出國遊說,為美國軍火商牽線搭橋、招攬生意。商務部長布朗直言不諱地說,要努力幫助美國軍火商“在世界市場上找到買主”,並促成他們“達成軍火交易”。據報道,為幫助美國軍工企業同阿聯酋簽訂戰機合同,克林頓總統親自打電話給阿聯酋領導人,進行勸說和擔保。美國政府積極支持軍火出口, 首先,是為了獲取巨額利潤,以解決麵臨的困難。越來越多的美國政府官員擔心,隨著國防預算削減,軍事訂貨減少,如果再限製對外銷售軍火,勢必導致軍火工業集團陷入嚴重蕭條和大量解雇員工。而軍火貿易所獲得的高額利潤,有助於緩解軍工集團所受到的衝擊。同時,美國軍界還擔心,限製銷售軍火會導致軍工集團削減軍事裝備研究費用,可能使美國下一代軍事技術裝備水平下降或落後於其他國家。於是,就企圖依靠軍火貿易的高額利潤,來維持美國軍事技術的先進地位。其次,是為了維護其在世界各地區的“戰略利益”。冷戰結束後,由於實行戰略收縮、海外撤軍等戰略行動,美國害怕出現戰略真空、力量失衡和地區威脅。在美國看來,通過對外軍售可以一舉兩得:一可維係或拓展美國與盟國、美國與“友好國家”的關係,防止所謂“敵性”國家填補真空;二可變前沿部署或前沿存在為“勢力部署”或“利益存在”,防止因力量失衡而損害美國利益。美國前總統尼克鬆在《迎接挑戰:美國在單一超級大國世界格局之中》一書說:“在中東謀求軍備控製不符合美國利益。可行之道是維護那裏的軍事平衡。”所以,美國長期以來出於控製中東這塊戰略要地的目的,既向以色列提供武器,又向阿拉伯國家供應軍火。可見,利用軍售維護美國在世界各地的利益,並擴大它對國際事務的影響,已成為美國全球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再其次,是為了爭奪世界軍火市場。在競爭日趨激烈的軍火市場上,美國麵臨俄、德、英、法等軍售大國的挑戰。俄國對失去在世界軍火市場上的領先地位很不甘心,其政界和軍界領導人一再表示要振興軍火出口,並決定成立一個政府直接管轄的國營軍火出口公司,以奪回失去的軍火市場的份額。德國、英國和法國等也在加大推銷軍火的力度,爭取在軍火市場上多占一些地盤。麵對這種形勢,美國憑借其武器裝備質量好、技術含量高的優勢,大力擴展軍火貿易,加速搶占市場。有關控製武器的調子喊得最高的是美國,向全世界擴散武器最多的也是美國,對別國的有限軍售橫加指責的還是美國。這正應了中國的一句俗話:“隻準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它推行這種隻控製別人而不控製自己的雙重標準政策,遭到了世界輿論的普遍反對。
為什麼說軍火市場是沒有硝煙的戰場
商場如戰場。當軍火被當作商品推上市場之後,推銷商為了占取有利的市場,獲取最大的利潤,便采取了如同戰術那樣變化多端的各種手段,競相角逐。
政府首腦親自出馬上陣
為多占領軍火市場的一些份額,各軍品出口國使出渾身解數,全國支持武器出口。甚至許多國家的政府首腦親自出麵幫助推銷。1995年9月,法國總統希拉克為了幫助歐洲直升飛機公司同美國爭奪西班牙的軍用直升機訂單,親自寫信給西班牙總理岡薩雷斯,呼籲西班牙購買歐洲直升機公司的AS532UL“美洲獅”直升機。以色列前總理拉賓一麵在台上為中東和平四處奔走呼號,一麵又率領軍工代表團遍訪各國,以推銷軍火。以色列同韓國、土耳其等達成的軍火協定,都是在拉賓的親自帶領下促成的。
轉手倒賣,從中漁利
為牟取暴利,一些國家的軍火商大肆開展轉手交易。據英國《經濟學家》周刊披露,最近以色列埃爾比特公司以每輛130萬美元的價格從捷克手中購買了一批坦克,然後對每輛坦克又投資60萬美元進行現代化改裝,最後以單價450萬美元轉賣給泰國。在非洲和亞洲,也盛行轉手倒賣武器。武器賣主把合法買來的武器轉賣給那些被禁止進口武器的國家和組織。通過這種方式得到武器的有安哥拉的安盟(武器來自紮伊爾)、柬埔寨的紅色高棉、緬甸的遊擊隊組織和像臭名昭著的大毒梟坤薩一類販毒集團的私人軍隊。遠東的一些海盜也以這種方式得到武器。 采取間諜戰和心理戰
有的軍火出口國為維護其自身經濟利益,在爭奪軍火市場過程中,使出了各種損人利己折“暗招”。據一法國軍工企業家1995年在阿布紮比國際防務展上透露,美國人在競爭中派間諜刺探法國軍工企業家的推銷情況和法國軍工產品的詳細情報。美國還動用宣傳工具大造輿論。1993年,阿聯酋擬采購400輛法國“勒克萊爾”坦克,美國《軍隊實況》雜誌便載文稱,因為法國無法按期交貨,美國M—1坦克仍在競爭。1995年3月,美國《國際軍隊》雜誌報道,法國地麵武器工業集團接到阿聯酋訂單後遇到一大難題,“勒克萊爾”坦克不適合高溫沙漠氣候。因此,法國國防部長萊奧塔爾說,兩國軍火商已在海灣展開了一場“諜報大戰”壓價通過壓價吸引買主,是商業交易中采取的最普遍的辦法。麵對激烈競爭的軍火市場,為爭得訂單,軍火商爭相壓價,有的幾乎是以武器成本價出售。例如,在1995年3月的阿布紮比軍品博覽會上,做成的最大一筆軍火交易,即235億美元的阿聯酋購買了7架“美洲豹”反潛、反艦直升機以及改進阿聯酋海軍5艘超級“美洲虎”艦艇及兩架反潛、反艦直升機的合同,是法德聯營的歐洲進升機公司在與眾多西方軍火商的競爭中,通過壓價(即由3.5億美元壓到2.35億美元)後才中標的。冷戰結束以來,俄羅斯在出售武器時幾乎全部采取壓價做法,例如先進的米格—29戰鬥機售價隻有2500萬美元,僅為美國F—16戰鬥機的半價。在1995年3月的馬尼拉國際航空海事與防務展上,菲律賓對單價僅1200萬美元的以色列“幼獅”戰鬥機表現出濃厚興趣,而對價格昂貴的美製F—16戰鬥機則反應冷淡。
補償軍貿
為了得到武器訂單,西方軍火商除了不斷改進產品外,還大量采取軍貿補償辦法。例如,法國為了得到坦克訂單,從1992年起就同阿聯酋官方、企業界和金融界等進行接觸,對250個工業和服務項目進行分析,最後於1993年同阿聯酋達成協議,將35億美元武器銷售款的60%投資用於阿民用工業。1995年阿布紮比國際防務展期間,有的參展團在根本沒有拿到軍貿合同的前提下,就先提出投資建廠。如英國一家軍工企業提出,願意先投資300萬美元同阿一家太陽能技術公司合資生產太陽能裝置,以便取得未來的軍火訂單。其它一些公司也起而效法。今年2月,美國波音公司以提供200%補償貿易的優惠鼓勵英國購買其CH—47“支努幹”直升機。1995年9月,瑞典政府通過向匈牙利提供10億美元補償貿易項目(其中包括提供出口信貸),使匈牙利政府放棄購買美國F—15、F/A—18戰鬥機和法國“幻影”2000戰鬥機,轉而購買瑞典的JAS39“鷹獅”戰鬥機。俄羅斯最近同伊朗的軍火交易中,答應幫助伊朗建造兩個水電站大壩,並負責改造前蘇聯60年代在伊朗建設的鋼鐵廠,伊朗則同意用其100億美元軍事預算中的50億美元購買俄羅斯武器。
易貨交易
為爭得客戶,許多國家的軍火商采用以商品換武器的易貨交易辦法,受到經濟條件有限國家的歡迎。例如,俄國斯最近同巴西達成的向其出售“伊格拉”防空火箭係統及地空導彈的合同中,包括一個以咖啡、糖和大豆交換武器的協議。俄羅斯在向馬來西亞推銷18架米格—29戰鬥機時,答應25%的貨款用棕櫚油支付。以色列最近同泰國的軍火交易中也采用以貨易貨方法。烏克蘭也以“極具誘惑力”的武器換石油方式同伊朗達成軍火交易。
低息貸款、延期付款和賒銷
這是向經濟實力較弱國家傾銷武器的一種辦法。為支持軍用機出口,英國向經濟困難的國家提供各種優惠條件,如向買方提供一定數量的無息貸款(兩年還清)或低息貸款(利息5%,償還期可延長到20年)。俄羅斯最近同印度的軍火交易中,允許以賒帳方式向印度出售30架蘇—30戰鬥機,並答應以租借方式向其轉讓自行火炮。美國最近同沙特阿拉伯達成的出售72架F—15戰鬥機的合同也是采取延期付款方式。巴西為吸引發展中國家購買它的武器,允許買主隻繳納成交額15%的現款,其餘部分則以巴西銀行提供10年長期低息貸款方式支付。法國政府允許外貿銀行或商業銀行向軍品購買國提供貸款,貸款時間一般不超過7年,貸款限額一般為銷售額的50~95%,也可將貸款償還期延長到10~15年,如屆時不能如期償還,還可有一段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原定利率不變。
既出口武器又轉讓技術
通過技術轉讓打開軍品市場,是武器出口國推銷武器的另一種重要辦法。為擊敗競爭對手,爭取阿聯酋購買F—16、F—15戰鬥機,美國政府1995年5月提出搭配銷售從未向中東出口過的AIM—120先進中程空空導彈,並考慮向其許可證出口僅向北約和韓國出口過的高速反雷達導彈和從未出口過的用於遠程攻擊的雷達等。在向馬來西亞出售F/A—18飛機時,美國答應同時出售先進的複合材料技術、民用機生產技術和幫助建立培訓中心。俄羅斯在同印度的蘇—30戰鬥機交易中,允許印度按許可證方式生產。1995年8月底,以色列為推動向韓國的軍品出口,積極表示願意轉讓有關軍事技術,甚至包括敏感技術。斯洛伐克最近與一家印度軍用電子公司達成允許其許可證生產裝甲搶修車的協定。印度國防研究發展局不久前製訂計劃,擬通過廣泛的技術轉讓和許可證生產增強出口能力。
積極開發新產品
為增強在軍火市場上的競爭力,一些武器出口國往往以新產品優勢占領和拓展市場。英、法等西歐國家在專門研製出口型武器方麵做得很出色。法國的“幻影2000—5”型戰鬥機就是專門為出口而研製的。英國研製武器裝備時,十分強調考慮出口需要,維克斯造船工程公司的AS90155毫米自行火炮是專為出口而設計的。該公司專為印度和科威特研製了“維克斯Ⅲ”型主戰坦克。烏克蘭正在開發新的出口型T—84坦克,其性能大大優於俄羅斯的T—80U型,被許多國家看好。捷克和以色列新近推出L—159輕型攻擊機和“怪蛇Ⅳ”出口型紅外製導空空導彈,引起各國關注。土耳其與羅馬尼亞聯合推出的RD—94型裝甲人員輸送車,性能大大優於俄羅斯的同類產品BTR—80型。南非的G6輪式自動火炮、巴西的光纖製導多用途導彈和斯洛伐克的“祖紮娜”反坦克火炮也獨具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