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樂土淪喪(2 / 3)

楚南山冷笑了一聲:“別吭聲!吭聲就殺了你!”說著,他拔出櫃頭上的匕首,用匕首挑斷她的乳罩帶子,又挑開她絲質三角褲,“我實習實習。”原來他看了黃碟中的強奸鏡頭,便想在趙珊身上體驗體驗。

趙珊一反平日溫順:“你這是強暴。”

“嗬,那你就去告我嘛,我就喜歡強暴,這樣才刺激!”

趙珊得了盆腔炎,便扭動身子不肯配合。“中呀,我叫你扭。”他翻身下床,將她雙臂扳到背後,用睡衣帶死死綁住,邊幹邊用匕首在她乳峰上輕輕畫著圈兒,“難道這樣做你不舒服嗎?”

這是一種性暴力。法國哲學家克裏斯蒂安·羅什稱這類人為“半人半馬怪”:“他們是肉欲的象征,伴隨著暴力;但肉欲一旦不受理性控製,就會把人變得像野獸。半人半馬怪讓我們看清了人的雙重性,即有獸性,也有理性。”而社會學家羅洛梅則認為這是一種被歪曲的原始生命力,他說,“當原始生命力占有個人的整體自我,而忽視了自我的統一性或忽略了他人的欲望及其統一性需要時,它便會構成一種邪惡,淪為一種極端的侵略性、敵意、殘酷行為。”

其實,我們都明白,每個人內心都潛伏著同樣的野性衝動,這種野性衝動足以誘發我們的暴行。但多數人卻何以沒有被誘發出來呢?他們沒有用冷漠對待生活,生活也沒有冷漠他,這就是英國心理學家弗朗西斯·威爾克斯一再強調的:“情感有點像蹺蹺板,一邊上去,另一邊就下來。從情感中學習,我們便有可能使蹺蹺板平衡。一種情感往往隱藏在與之對立的另一種情感後麵,發現那個秘密的、隱藏起來的情感,正是情感智慧的工作之一。”情感智慧者,生活裏充滿陽光。

耶穌甘為“母羊”

耶穌準備指定為不朽的人叫做母羊,而羊,這個名字在希臘人眼裏是罵人的話。可是,耶穌卻說自己是一群母羊的牧羊人,甚至喜歡人家用“羔羊”來稱呼他本人。其真正用意旨在於醫治人類的瘋狂。可是善良的主啊,這世界,不可能人人都是“羔羊”,更何況,即使是“羔羊”,逼急了,也可能會變瘋狂。李瑛原就是“羔羊”,現在就變得很瘋狂。

瘋狂之因,是她丈夫梅虎堂“點天燈”引發的。點天燈,是我國古代的一種刑罰。即將犯罪的人渾身上下澆油,予以點燃處死。史載唐代叛賊安祿山就是被用這種刑罰處死的。如若不是李瑛遭此慘刑,誰又會想到在法製社會的今天,還有人會被點天燈,施刑者竟還是受刑者的丈夫!

是夜,夜來香酒店,忽然一陣悶雷似的鼾聲從桌下升起,鼾聲的製造者被人拖上來,他卻說:“我沒醉,我沒……”話未說完,一道五彩瀑布湧出口腔,菜星點點的豬頭肉豆芽菜東吻西親,笑聲喊聲作嘔聲漱口聲推揉捏擰聲,沸沸揚揚……最後梅虎堂被抬回家。

滿臉橫肉、滿身肥肉的梅虎堂從沙發上滾落於地,李瑛推他不動,便在他身旁鋪了張席,用力把他翻滾上來,然後替他擦洗,讓他沉沉睡去。

憑李瑛的經驗,今晚的他是不會打她的,因為他往日喝得稍省人事,她便戰戰兢兢,但最後還是難免一打。豈知今日他醒酒太早,見自個躺在地板上,頓時暴跳如雷,不等解釋,便是一頓暴打。打時,他先點上一支煙,慢慢地吐出煙圈。她縮在牆角啜泣,白而嫩的肩頭讓他立即興奮起來。起身,將煙頭吹了吹,隻見紅光閃閃。“哧”——煙頭落處,冒出一串白煙。“煙頭點嫩肉,夠刺激吧!”李瑛則痛得尖叫一聲,捂著肩頭縮成一團。梅虎堂卻在放聲大笑。

說這是精神變態也不為過。精神病學家皮埃爾·弗洛·亨利認為:這些人一般有如下特征,語言能力降低;視覺能力增大。這種情形意味著,這些人由於語言表達能力不足,無法通過說話使自己擺脫困境,但卻有著增大的視覺——空間能力,因而他們便很有可能以衝動而富有進攻性的方式把其憤怒和挫折“具體地表演出來”。

梅虎堂向來不善表達,人稱“悶鱉”,但他的“表演”卻是很充分的。偏就遇上李瑛這種纖纖女子,她退讓,求饒,打落門牙往肚子裏咽,隻望平和安寧。可是,向暴力讓步的和平,不是真正的和平,這樣的和平,這種大與小,強與弱之間可能有的和平,將會與狼同羊之間可能存在的和平相似,羊乖乖地讓狼撕碎吞掉就在這個時候。

結果悲劇不可避免。那晚月暗星稀,偶爾有兩聲孤鳥淒鳴。引起李瑛悲傷,悲傷之極引發死的衝動。她穿著睡衣,打開抽屜,尋找與世訣別的安眠藥。安眠藥沒尋著,卻看到一把三棱匕首。這家夥,她太熟悉了,它的刀尖曾在她胸乳上“寫”下了“十”字,梅虎堂說讓她永遠背上十字架。但是,她沒有罪啊,她為何要背上沉重的十字架。越想越覺得沒活頭,於是抓起匕首,對準了自己熱滾的胸膛。

“慢,想死呀?”不知何時梅虎堂發現了她的行動,便奸笑地說,“死,也要死得轟轟烈烈吧。”

“你就讓我死吧!”喊聲淒涼。

“好吧,去年燒了你媽(其母病逝火化),今晚燒你,母女陰間重逢吧。”

隨即,將她甩倒在地,操起桌上的一瓶酒精,順著她的頭澆下去。她不想自己被燒成焦炭,趁他找打火機之機。爬起來就往門外跑去。但還是慢了。他追上來,拽住她的左臂,“嚓”——毫不猶豫地打火,幾乎同時,她身上“轟”的一聲燃起大火。她像個火鳳凰,蹦著,跳著,翻滾著,慘叫著,奔向附近的壓井旁,幸好有盛滿水的桶,求生的本能讓她掂起水桶,從頭澆了下來。

這一桶水澆下去,她本應該清醒了。理由之一,狼的本性變不了,蘇格拉底就說“狼最愛的是羔羊”;理由之二,她燒傷總麵積達30%,均為深度傷Ⅰ和深度傷Ⅱ;理由之三,警方已將人拘留,等待法律給予嚴懲。可是,她說她沒有理由送他去坐牢,因為他是她丈夫,是兒子他爸。這便生出為“狼”辯護的理論:“我和他是發生口角才發生火災,我請示公安機關放人。請相信我,今後我們一定接受教訓,很好生活。”

對梅虎堂這種人來說,他不恨這種女人,甚至喜歡這種女人,喜歡不是其他原因,如尼來所言:“這些羔羊,我們一點兒也不恨它們,我們甚至愛它們,再沒有什麼比羔羊的肉更美味可口的了。”就在李瑛的傷口剛長出嫩肉時,梅虎堂的三棱刀又開始嚐鮮了。他挑開她傷口的疤,又挑開那紅滋滋的肉,鮮血,不是滴,而是淌。這一次,她眼裏沒了淚水,而是怒火。複仇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