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克林頓在信裏說,“這件事對他來說無疑很不幸,但對於我們卻是幸事。以希爾曾經的經曆和今天的身份,反倒可以替我們解決難題。因為他受過良好的觀察訓練,所以可以具體地說明那個要將桶子運往倫敦的人的特征。他注意到男子遞錢給他時,右手食指第一個關節上有個疤痕,應該是燒傷的。在警察局他之所以沒說,是因為對警察沒好感。”有了這個線索,克林頓當然要去驗證菲利克斯,但菲利克斯沒有那樣一個疤痕。
看了信,拉登起初以為,這個馬車夫的證詞足可以證明菲利克斯不是凶手了。再去驗證一下波瓦拉的手,如果正好有那樣的疤痕,案情就可以大白於天下了。但仔細想來,沒那麼容易,他還是可以憑借不在場證明脫罪。那些不在場證明,是律師的法寶,有了它們,法庭上任何律師都可以成功地做無罪辯護。陪審團審判的關鍵依據就是不在場證明,它們具有決定意義。況且,馬車夫的話能不能成為呈堂證供還未可知。正像他自己說的,他很厭惡警察,那他會不會為了否定警方的結論,而有意提供假證詞呢?
這個問題暫且放到一邊,可以先去查驗波瓦拉的手。如果他的手上有疤痕,就可以斷定是波瓦拉雇用了希爾。
大約十一點的時候,拉登乘坐著計程車,往香檳街開去了。到了香檳街盡頭,拉登下了車,又到抽水機廠對麵的咖啡館坐下了。計程車司機很配合,聽從他的吩咐開到街對麵去了,這樣拉登就可以隨時上車了。
大約十二點十五分的時候,波瓦拉出來了。拉登在街的對麵跟蹤著,而計程車慢慢地緊跟著他。過了不久,波瓦拉走到了街道盡頭,抬手叫了一輛計程車,絕塵而去。拉登好像已經預料到他會這樣,才讓計程車尾隨的,他很得意自己有這樣的預見性。
拉登趕緊坐上了跟在身後的那輛車,告訴司機跟緊波瓦拉。他們跟著來到了奧菲拉大街的貝裏尼店。波瓦拉下車進去了,拉登也跟進去了。
餐廳隻坐了差不多三成的客人。進去後拉登看到波瓦拉已在一張靠窗的桌子那兒坐好,拉登則在櫃台附近找了一張桌子,點了一份快餐。他付完了錢,就有一口沒一口地吃了起來,但實際上,他的眼睛一刻也沒離開波瓦拉。看樣子波瓦拉不趕時間,拉登還有空閑享受一杯咖啡。過了一會兒,波瓦拉起身來結賬了。結賬的人在櫃台前排起隊,拉登也站起來,在波瓦拉身後等著結賬。就在波瓦拉伸手付錢時,拉登注視著他的手,看見了他手指上的疤痕。
果不其然,沒錯了!凶手真的是波瓦拉!拉登高興地想,我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但很快他的腦子裏又浮現了波瓦拉強有力的不在場證明,這些證明在向他挑釁。因為它們,這個來之不易的新發現又要麵臨無效的威脅。
拉登想,接下來要讓馬車夫同波瓦拉當麵對質。他立即給克林頓打了個電話,商量著如果有可能,讓他們安排希爾坐當晚的火車來巴黎。再次接到克林頓的電話時,已經一切就緒了。
第二天一早,拉登到北停車場接站。一個黑皮膚、短胡須的高個男子走下了英國來的火車,他就是希爾了。兩人一起吃了早飯,就開始計劃行動了。
“有一個難題,就是要靠近波瓦拉才能看清楚。可如果驚動了他,就會前功盡棄,所以一定要小心!”拉登強調說。
“明白。”
“你喬裝一下,戴上假胡子和眼鏡,我想他認不出你的,把衣服也換了。在餐廳時,你盯好他。跟在他後麵付賬,尤其在他伸手時,一定要看仔細。”
他們的行動很成功。希爾說,不用看他的手,隻看波瓦拉的言行舉止和背影,就能認出他來。晚上,拉登請希爾吃了一頓豐盛的晚餐,給了他一大筆酬金後,送他上了回倫敦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