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登整晚都輾轉反側,無法入眠。忽然,腦子裏冒出一個想法。這次他想起了利朋刊登了尋找馬車夫的啟事。看到那則啟事,隻有兩人會來提供答案,一個是馬車夫本人,另一個就是雇用馬車夫的人。不言而喻,雇主肯定不會自投羅網,如果馬車夫收了重金,或者膽小不願惹事上身,肯定也會故意躲起來的,所以這則尋人啟事沒有找到要找的人。可以換個思路,不找馬車夫本人了,而改為找他的朋友,結果會怎樣呢?或者把那位男子的雇主找出來呢?馬上行動,他跳起來,打開燈就開始擬稿了:
敬啟者:
有一個可憐的人含冤入獄,因為證據不足而被當成了殺人犯,並判了刑。隻有一位沒留胡子、臉型突出的白發馬車夫能夠提供證據來解救他。如果哪位雇主在去年三月份以前雇用過這樣一位馬車夫,或是關於此事的知情者,請務必盡快聯係本人。我是一位私家偵探,受這個可憐的人委托,替他洗刷冤屈。本人承諾不會給馬車夫帶來麻煩。我的地址就在下方,下午八點到十點之間都可以在那裏找到我,本人會給符合上述特征的人五法郎作為酬謝。能給本人提供重要線索的,將會得到五百法郎的酬金。
他用的是夏努的名字,地址寫的是裏昂街的阿魯魯旅館。將啟事刊登出去後,拉登又到嘉迪尼貨運站找曾搬運過桶子的那兩個工人去了。他找他們是為了請他們幫忙認人,告訴他們這幾天晚上八點到十點到他啟事上說明的那個旅館房間去,他們每晚會得到五法郎的報酬。這兩個工人欣然應允。
當天晚上,沒有什麼成果。拉登就回自己住的旅館了,他收到一封信,是克林頓寄來的。信上說倫敦的警察發現了兩條新線索:第一,在巴黎學畫期間,菲利克和波瓦拉夫人有過一段戀情,雖然沒有很長時間,但已經論及婚嫁;第二,事發的那個周四早上,那個把桶子從沃塔魯車站運到克勞斯車站的馬車夫已經被班利警官找到了。
信上還說,大約是在周二晚上的七點半,強遜公司,沃塔魯最大的貨運行接待了一個黑皮膚、留胡子的外國男子,那人從公司雇了一個馬車夫和一個空著的倉庫,他吩咐馬車夫在次日早上十點左右到沃塔魯車站等他。第二天,兩人在約定的時間、地點碰麵,然後從開往撒布頓的貨車上取下桶子,裝上馬車,運到了倉庫裏。男子留下馬車,讓車夫把馬牽了回去。同時黑胡子男子告訴馬車夫第二天也就是周四到倉庫來,把桶子運到克勞斯去,然後寄送到巴黎,並結清了運費和小費。馬車夫還問要把桶子送到巴黎的什麼地方,男子說,這不必他操心,桶子上會有標注的。第二天早上,桶子的標簽已經貼好了,上麵的收件人及地址是巴黎北停車場手提袋存寄處的傑克。警方問馬車夫如果當麵見到那個黑胡子的男子,能指認出來嗎,他很肯定地回答可以,可事實上,當他看到菲利克斯時,隻說長得很像,卻不像之前那樣肯定了。
讀了克林頓的信,拉登的興趣更加濃厚了。整個晚上他都坐在椅子上抽著煙思考。信裏提及的那個時間段,菲利克斯提供不出有力的不在場證明,所以,要想正麵證明無罪還是行不通的。正麵不行,就走迂回路線,於是他又回到波瓦拉是凶手的假設上來了。那是不是可以從調查他這段時間的不在場證明的真實性入手呢?根據目前的調查結果,波瓦拉的不在場證明是經過整體調查的,很經得起驗證。那又怎麼理解打字機的事呢?如果波瓦拉殺了人,他的那些不在場證明是哪裏來的?如果他無罪,又何以那樣草率地處理打字機和打字員呢?
第二天黃昏時,他又到阿魯魯旅館和那兩個工人等消息去了。他們收到很多回信,其中有些人附上姓名和地址,說他們可以提供一些線索。信中提到的沒有來旅館的人被拉登做成了表格,以便前去查訪。
他正在整理信件,來了第一個訪客。雖然那個男子的臉上沒有胡子,很幹淨,也長了一頭白發,但他的臉型很普通。兩個工人暗示拉登不是他,那個人拿了五法郎就走了。這之後又陸續來了好幾個。到十點的時候,已經有十四個人來過了,但沒有一個是符合要求的。接下來的兩個晚上又來了十多位,也都不是他們要找的人。
第三天,克林頓又寄來一封信。
在信裏,這位律師說那個把桶子運往倫敦的馬車夫不是普通人,他有著讓人吃驚的經曆。對於一個那麼優秀的人竟然要去做馬車夫,克林頓很驚訝。他領回了那個男子,聽了他對自己經曆的描述,並從中發現了重大線索。馬車夫的名字是約翰·希爾,四年前,他在警察廳工作,是一位成績突出、前途光明的警察。不過很可惜,他和上司起了爭執。至於為什麼希爾沒有明說,克林頓猜想,兩人的衝突是因為私人問題——和女人有關。後來,希爾在工作中與人衝突不斷,他自己也因此感到很遺憾,最後,他就被辭退了。後來找了很長時間的工作,總是不順心,就幹起了馬車夫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