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法院休息廳(1 / 3)

第35章法院休息廳

就在市政府人員極其仔細地視察王後囚室的那天快結束的時分,一個男人身穿灰色緊身服,厚厚的黑發上戴著一頂翻毛無簷帽,那是平民中極端愛國者的標誌。他在“法院休息廳”裏來回踱著方步,這個稱呼是頗有哲學意味的。此人似乎很注意大廳裏來回穿梭的審理人員,其時,訴訟案的重要性壓倒一切,一般情況下,他們隻有向劊子手和他們的不知疲倦的公民富紀埃一坦維爾(富紀埃—坦維爾(1746—1795):法官和法國政治家。他當時是革命法庭冷酷無情的審判長。)爭奪腦袋時才受理案件,因此辦案人員大大增加。

我們剛才勾勒出了此人的模樣。他的舉止風度在當時也挺時興。那年頭,社會成了兩個階層,不是綿羊便是惡狼,既然社會的一半在吞食另一半,因此人們彼此間都自然而然提防著。

我們那位惡狠狠的漫步者身材矮小,他那隻又黑又髒的手舞動著被人們稱之為“憲法”的粗短木棍;說實在的,舞動這件可怕的武器的那隻手對那些敢於向他挑畔的人來說小了一點;不過無論怎麼說,沒人敢於去盤問這個外表如此難看的人。

當真,持棒人咄咄逼人還真引起一群愛議論社會風氣的小書記員的恐慌;在當時,有人說社會風氣愈來愈好,又有人說愈來愈壞,全看你是從保守派觀點還是革命派觀點來看待這個問題。這些謹小慎微的人斜瞟著他那長長的黑胡須以及藏在像毛刷似的厚密的眉毛下的那雙泛綠光的眼睛,這個嚇人的愛國者在大廳的一端;而每一回他挨近他們時,都會引起他們一陣哆嗦。

引起他們恐懼的另一層原因是,每次他們試圖接近他,或者甚至想仔細地看他一眼時,這個手執短棍的人便用這件沉重的武器把石板地敲得震天價響,發出的聲音時而沉悶,時而清脆。

身有這種恐懼感受的不僅僅是我們提到的、並被人們稱之為“法院耗子”的那些窮酸書記員,還另有一些形形色色的人,他們從寬寬的正門或是狹窄的邊門進入大廳,看見這個手執短棍的人便匆匆而過;這個人一個勁地從大廳的一端踱到另一端,興致所至,便在石板地上敲響他那粗短的棍棒。

倘若我們的作家不那麼麼膽怯,我們的步行者更加心明眼高的話,他們大概會發現我們這位愛國者如同所有怪誕而愛走極端的任性者一樣,似乎對某些石板情有獨種,譬如說,靠右牆不多遠和在中廳中央附近的石板,敲擊上時會發出清脆悅耳的聲響。

他甚至把怒氣集中發泄到這幾塊石板上,主要是正中的那幾塊。有過一刻,他忘乎所以,甚至停下來在目測距離似的。

照實說,這種失控的時間很短,他的眼睛裏迸發出瞬間的歡樂之後,便立即又變得冷峻凶狠了。

幾乎在同時,另一名愛國者——在那個年頭,每個人的觀點寫在自己臉上或是衣著——我們說幾乎在同時,另一個愛國者從開向走廊的那道門走出來,但他的表情與引起眾人恐懼的前一個大相徑庭,他幾乎邁著同樣的步代迎麵向他走動去,以至走到大廳中央,他們相會了。

新來的人與前者一樣,頭頂翻毛無簷帽,身穿一件灰色緊身衣,兩手肮髒,執一根粗短棍棒;他比前者多一件東西,就是腿肚子上顫悠著一柄長劍;不過,讓人覺得第二個比第一個更加可怕的,就是第一個凶狠露在臉上,而第二個表情虛偽、猥瑣、隱含殺機。

因此,雖說這兩個人看似忠於同一個事業,抱相同的政治觀點,在場的人仍然不時地偷偷瞟他們一眼,這倒不是為了看他們如何相聚——因為他們走的不是同一條線路——而是看他們如何接近。第一回合,他們多少有些失望了:這兩個愛國者隻是交換了一個眼神,而這一眼神使較矮小的那一位稍稍變了臉色,不過,從他不自覺地牽動嘴唇這個動作上可以看出,他臉色陡變不是出於恐懼,而是出於厭煩。

然而到了第二回合,仿佛那個愛國者強打起精神似的,那張如此令人厭惡的臉豁然開朗;他的嘴角上露出了故作慈祥的微笑,他把散步路線微微向左偏斜,顯然是為了在中途擋住第二個愛國者的去路。

他們幾乎在中央處會合了。

“哦,天哪!是西蒙公民!”第一個愛國者說道。

“正是!你找西蒙公民幹什麼,首先你是誰?”

“你居然裝得不認識我了!”

“我根本不認識你,最充分的理由是我從未見過你。”

“算了吧!你居然不認識有幸提著朗巴爾(朗巴爾夫人(1749-1792):瑪麗—安托瓦內特的密友,在1792年4月大屠殺中遇害。)腦袋的人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