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離開公寓後,我去了我家在城郊的那棟老房。
這裏是我和母親曾經一起生活的地方。
這裏充滿著我對母親的懷念,每當我心情低落的時候,我都會回到這裏,對著母親的照片,講講最近發生的一些事情,這時我才能覺得母親一直在我身邊,從未離開過。
如今,失意的我,回到這個家,看著母親的照片,心裏卻滿是歉意。
仇我報了,可心好像也被我丟掉了,丟給了那個仇人的兒子。
如果您還在這裏,是不是會怪我懦弱?
其實我也不想把心丟掉,隻是感情的去留由不得人左右啊。
愛過就是愛過,可沒結果的愛情,再愛下去也是傷痛。
最近,美國一家精神心理研究機構跟A大合作,要本部派遣一名教授去那邊參與研究。
很幸運,我就是那名被選中的教授。
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在那邊待兩年,回來後我就可以不必教學,而直接從事研究行業。
我知道這是一個好機會,所以在決定和哲夕攤牌的一個禮拜前就已經將自己的資料發過去,而對方的回複也很迅速,才一個禮拜,各項事宜已經準備完畢,我隻要坐上後天的飛機,就可以離開這個地方,去那個繁華的城市,甚至隻要我想,我就可以在那邊定居。
行李裏沒有太多的衣服,隻有幾件過去買的舊衣服,畢竟衣服都在那間公寓裏,而我又不知道要以什麼借口去見他。
衣服其實並不重要,對我來說最重要的就是母親的遺物。
一張我和母親的合影,還有母親的一本我從未翻過的日記。
我突然發現母親留給我的東西真是少的可憐。但這些卻都是我記憶裏的珍寶,難以割舍。
那時,我本以為自己可以走的很瀟灑,可真的離開後,才覺得兩年的時光,分外難熬。
(十九)
當我醒來的時候,已又是一天的清晨,哲夕還在熟睡中,絲毫沒有清醒的跡象。
昨夜由於我的饑渴,要了他一遍又一遍,直到最後他因為體力不濟,昏了過去。
我承認昨天是我縱欲過度,但麵對最愛的他,我還能隱忍這麼久,總覺得自己就像是一個聖人。
我在起身前,又側過頭,在他的額頭留下我的早安吻,然後起身洗漱,順便準備我們今天的愛心早飯。
當我把早飯都擺在餐桌上時,我看了下時間。
八點十五分。
他估計還沒有醒,每天都要賴床到好久,常常要我叫好多次,才不情願的起床出來吃早飯。
於是我今天依舊用老方法叫他起床。
可當我走進臥室時,卻看見他蓋著被子,眼睛望著天花板,發起了呆。
“哲夕怎麼了?跟我起床去吃早飯吧。”
他聽見我聲音的那刻,身子輕輕一顫,隨後拉起被子,將頭埋入被子裏,躲過我視線。
我昨天做的確實太過分了,怎麼說他的思維還隻是個孩子,而我卻那樣對他……
然而這件事已經發生,我覺得自己的理智是越來越不受控製。
我要怎麼跟他解釋我昨天做的那件事呢?
唉,裝傻吧,都當作沒有發生。
“哲夕,怎麼了,起床吃早飯吧。”雖然我理智失控了,但我發現我的耐性是越來越好。
我就在他旁邊哄他,哄了有十多分鍾,他才有些膽怯的爬出來,跟著我去洗漱,吃飯。
餐桌上,哲夕一直低著頭吃他麵前的土司,一言不發。
氣氛有些尷尬,我覺得有必要說些什麼。
“哲夕,我明天有些事情要出門了,晚上送你去思耀家玩好麼?”
一直吃東西的他,停了咀嚼的動作,抬頭看了我一眼,當觸到我凝視他的眼神時,他又害怕的低下了頭。
那時那刻,我突然有一種衝動,我們未來的家,是時候該構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