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直覺(1 / 3)

直覺,也叫直感,就是一種完全非邏輯的認識方法,一種瞬間就能直接把握事物的整體和本質的認識能力。

直覺與超覺有相同的地方,都是非邏輯性的,都是迅速的,都是對事物本質的把握。但直覺和超覺又不同,直覺是看到某種事物而直接得出事物的真相。而超覺沒有看到具體的事物也能知道事物的真相。超覺更多地是運用潛意識的作用,而直覺是運用顯意識的作用。

直覺能在一瞬間把握事物的整體,能在沒有事實根據之前直接推導出結果。因此,直覺也有著奇妙的預測事物變化的功能,從而防患於未然。

大多數情況下,人們樂於用邏輯推理來預測事物變化的結果,這是與人類文明的積澱分不開的。然而,直覺預測比邏輯推理更迅速,更準確。打個比方說,邏輯推理的預測就好比爬山,要一個一個階梯爬上去,一個階梯也不能省略,還要走很多彎路,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才能爬到山頂。而直覺預測就好比插上了翅膀,一下就從山腳飛到了山頂上。

直覺有以下幾個特征:

1.整體性

有的人,要了解一個事物的真相,必須掌握大量的事實,才能推導出事物的“真相”。這種人用慣了邏輯思維方式,運用的是實證法。另外一種人,要了解一個事物的真相,卻並不是找一大堆事實根據,而是“靈機”一動,就得出了事物的真相。這種人是善於使用直覺思維的,這種人幹什麼事情很容易成功。習慣於用邏輯思維的人,往往會自負地認為自己的思維方式很科學,而責難直覺的“靈機”一動是主觀的非科學的。然而,事實上,直覺的判斷比邏輯推理的判斷往往更準確,更能把握事物的整體。

愛因斯坦說:“從特殊到一般的道路是直覺性的,而從一般到特殊的道路是邏輯的。譬如看一幅畫,習慣於用直覺方式的人會注重它的整體感覺。因為直覺就是在瞬間把握整體。

2.模糊性

有的人直覺很好,常常能準確地預測出事情發生的結果。卻又沒什麼道理可講,也講不出個所以然來。所以,如果要對一個人的直覺追問他為什麼,那是很愚蠢的。因為直覺本身就是模糊的,非邏輯的。要問一個人為什麼會有某種直覺,就等於問為什麼人要活著一樣荒唐。由於直覺隻注意事物的整體,而忽略了全部的細節,因此,邏輯方法完全無法解釋直覺。

正因為如此,直覺多數時候都表現為一種模模糊糊的靈感,沒有根據,也說不出原因。但這並不表明直覺是不準確的。精確的思維能夠推斷出準確的結果,模糊的思維也能推斷出準確的結果。

3.突發性

我們在用邏輯推理預測未來時,常常要做一大堆煩瑣的準備工怍,如搜集材料(或證據)、整理、分析、歸納等,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最後才能推導出一個結果,而且還常常因為證據不足而推導錯誤。而直覺完全不需要這個“艱辛”的過程。直覺好像不需要任何準備,就好像閃電一樣,來得快,去得也快。因此,直覺常常表現為一種瞬間的頓悟。

藝術理論家阿諾德伯藍說:“無論創作的心理途徑如何,靈感總是被描述為一種洞察力直接揭示,瞬間的頓悟總是直覺的一種證明。”

《科學研究的藝術》一書作者貝弗裏奇也說:“直覺是一種突如其來的領悟或理解,也就是不自覺地想著某一題目時,常常跨入一種使問題得到澄清的思想。靈感、啟示和‘預感’這些詞也是用來形容這種現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