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鎮痛藥——麻醉劑及非固醇類抗炎藥(一)(1 / 1)

(嗎啡——顱腦損傷)

罷點:顱腦損傷病人往往有不同程度的呼吸抑製和顱內壓升高。而應用嗎啡後可加重呼吸抑製和顱內壓開高,從而影響對顱蹄損傷的診斷。

有關藥物:所聲麻醉鎮痛藥如度冷丁、芬太尼、美散痛等,都有上述不良影響。

機理:嗎啡能抑製呼吸,且有可能升高顱內壓,因此可加重赬腦摜傷的症狀。另外,瞳孔收縮和嘔吐是顱腦損傷的重要體征。而嗎啡的縮瞳和致吐作用易與顱腦損傷引起的縮障、嘔昧相混淆。

建議:顱腦損傷本身並不絕對禁用嗎啡,有必要應用時,需權衡利弊,並應考慮到它加重呼吸抑製、進一步升高顱內壓的可能性。

(嗎啡——肺原性心髒病)

襄點:肺原性心髒病患者,應用治療量嗎啡巵,已有致孤的報道。其他類型呼吸儲備降低(例如,肺氣腫、脊椎後側凸、過度肥胖、哮喘等)的病人,應用嗎啡後也帶來嚴重不良後果。

有關藥物;所有麻醉鑲癉藥,如度冷丁、芬太尼、美散痛等,對呼吸儲備降低的病人都有類似上述不良影響。機理呼吸儲備降低的病人,已經動用了代償機理,如呼吸頻率加速等。另外,很多病人的二氧化碳血濃度長期升高,呼吸中樞對二氧化碳的興奮作用已不敏感。因此,嗎啡對呼吸的進一步抑製,可造成嚴重不良後果。

建議:呼吸儲備降低的病人,應避免使用嗎啡。必需使用時,要在嚴密觀察下給予。

(嗎啡——肝功能受損)

要點:肝功能受損者,嗎啡的藥理作用可增強。有關藥物:與嗎啡類似的其他藥物的藥理作用也有類似改變。

機理:嗎啡及其類似物主要在肝髒與葡糖醛酸結合而解得。肝功能受損吋,此種絡合作用減弱,代謝減慢,可致蓄積中毒。

建議:肝前性昏迷患者最好不用嗎啡。必須應用時,應酌情減量。

(嗎啡——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

要點: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患者,可使嗎啡的作用吋叫延長,效應增強。

有笑藥物:所有麻醉鎮痛劑,如度冷丁、芬太尼、美散痛等,都有類似改變。

建議:對腎上腺皮質機能不全患者,盡可能避免使用嗎啡。必須應用時要減量慎用。対甲狀腺功能減退(液性水腫)患者,也應遵循這一原則。

(嗎啡——妊娠)

要點:懷孕婦女長期應用嗎啡,可使胎兒成癮,胎兒出生後早期可出現戒斷症狀,表現為不安、尖叫、腹瀉,甚至驚厥。

有關藥物:所有麻醉鎮痛藥,如度冷丁、芬太尼、美散痛、可待因等也有上述不良影響。

建議:懷孕期間應避免長期使用麻醉鎮痛劑。新生兒出現上述症狀時,經病史及物理檢查診斷,確係嬰兒阿片成癮,可服樟腦阿片酊或口服美散痛。應避免大劑量靜脈注射呱啶衍生物如度冷丁、芬太尼等。因為上述藥物可引起嬰兒中樞神經係統興奮。新近,有人應用安定(0.1毫克7公斤體重,靜脈注射)治療新生兒的此種戒斷綜合征。這種療法的藥理基礎還不清楚,因為安定是一種鎮靜藥,並不同阿片受體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