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章 其他藥物(3 / 3)

機理:罌粟堿可阻斷紋狀體內的多巴胺受體。建議:正在接受左旋多巴治療的病人,不應給予罌粟堿。如果必須同用,可能需要加大左旋多巴的劑量,才能取得原來的效果。

(金剛烷胺——癲癇)

要點:金剛烷胺屬抗病毒藥,也用於帕金森氏病的治療。但大劑量應用時,可致驚厥。癲癇患者應用時,可誘發或加重癲癇發作。

建議:癲癇患者應避免使用金剛烷胺。不得已應用時,應給予或加強抗癲癇治療。

(煙酸——糖尿病)

要點:煙酸可降低糖耐量,對隱性糖尿病,此種損害不易逆轉;對顯性高糖血症,則可使之惡化。

建議:糖尿病或隱性糖尿病患者不宜應用煙酸。

(煙酵——痛風)

要點:服用煙酸的病人,約有1/4出現高尿酸血症。此種高尿酸血症對非痛風患者可無危害,但對於痛風患者則有可能加重或誘發痛風發作。

建議:痛風患者不用或慎用煙酸。

(安妥明——腎病)

要點:應用安妥明後,可致肌痛,伴有血攀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偶可累及心肌。病患者更易發生。

建議:血清白蛋白水平降低的患者,更易發生上述副作用,而腎病患者血清白蛋白水平往往較低,故應禁用安妥明。

(安妥明——肝功能障竭)

要點:肝功能受損者應用安妥明後,可加翼肝損害。有關藥物:煙酸也有類似不良影響。

建議:肝功能受損者,禁用安妥明。

(氫氧化鎂——聚苯乙烯磺酸鈉)

要點:有兩例腎病患者,在同時應用藥苯乙烯磺酸鈉(一種陽離子交換樹醃)和一種含有氫氧化鎂的抗酸藥後,一例發生代謝性堿中毒;一例的代謝性酸中毒逆轉。據報道,兩種製劑單用時,都不引起代謝性堿中毒,但兩者聯用時,血清碳酸氫鹽濃度明顯升高。

機理:服用含氫氧化鎂的抗酸藥後,氫氧化鎂可與胃內的鹽酸反應,生成氯化鎂和水。然後,氯化鎂與小腸內的碳酸氫鈉結合,生成氯化鈉、碳酸鎂和水。碳酸鎂因不易吸收而排泄。然而在聚苯乙烯磺酸鈉存在的情況下,氯化鎂與之相互影響形成鎂樹脂和氯化鈉。小驛分泌的碳酸氫鈉不被中和而重吸收,從而可致代謝性堿中毒。

建議:腎病患者應盡可能避免同時應用舉苯乙烯磺酸鈉和含氫氧化鎂的抗酸藥。不得已聯用時,兩者應間隔數小時。

(滅吐靈——阿托品)

要點:滅吐靈對食管下端括約肌的影響與阿托品相反。如果先給滅吐靈再給阿托品,阿托品可逆轉滅吐靈引起的食管下端壓力升高。如果先給阿托品再給滅吐靈,滅吐靈可逆轉阿托品引起的食管下端壓力降低。

有關藥物:滅吐靈與其它抗膽堿藥(普魯本辛、東莨菪堿等)之間的相互影響還未見報道,但根據藥理作用推測,有可能發生類似相互影響。

機理:因為有許多因素影響食管下端括包括膽堿能、腎上素能和反射因素等),所以很難驗證此種相互影響的確切機製:據推測,滅吐靈是一種多巴疲受體拮抗劑,而多巴膠降低食管下端括約肌張力,阻斷這些受體後,張力增加,影響膽堿能受體的藥物,則可拮抗或增強之。

建議:因為兩種藥物相拮抗,所以應避免同時疼,必須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