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東漢演義(23)(1 / 3)

按史書,明帝並無遣使西域之事,大抵亦後世好奇喜異者托說耳。《西域傳》永平十六年,明帝乃命將帥,北征匈奴,取尹吾盧地,置宜禾都尉以屯田,遂通西域。於闐諸國,皆遣子入侍。西域自王莽時與中國絕,至是凡六十五載,乃複通焉。而楚王英好佛。則永平八年,已有入縑贖罪之文,十四年已謀逆自殺矣。其為後人托說無疑。故《後漢書》金人入夢,天竺問佛之說,著以“世傳”二字,亦明文,故以世傳之說入書。而於十六年通西域,複特書西域自與中國絕者六十五載,以明後世傳說為烏有子虛。世多通儒,當有辯證,姑不具論。

且說永平八年,詔令天下死罪,皆入縑贖,英奉黃縑白紈詣國相曰:“托在藩輔,過惡累積,歡喜大恩,奉送縑帛,以贖衍罪。”

國相大為詫異,隻得奏聞。詔報曰:“楚王誦黃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慈,潔齋與神為誓,何嫌何疑,當有悔吝,其還贖,以助伊蒲塞桑門之盛饌。”英後遂大交通方士,作金龜玉鶴,刻文字以為符瑞。十三年十月,有男子燕廣,告英與漁陽王平、顏忠等造作圖書,有逆謀。事下案驗,有司奏英招聚奸猾,造作圖讖,擅相官秩,置諸侯、王公、將軍、二千石,大逆不道,請誅之。帝以親親不忍,乃廢英,徙於丹陽涇縣,賜湯沐邑五百戶,男女為侯主者,食邑如故,許太後勿上璽綬,留住楚官。明年,英至丹陽,自殺。詔以諸侯禮葬於涇,而封燕廣為折奸侯。於是窮治楚獄,遂至累年。其辭語相連,自京師親戚、諸侯、州郡豪傑及考案吏,阿附相陷,坐死徙者以千數,而係獄者,尚數千人。

初樊鯈弟鮪,為其子賞求楚王英女,鯈聞而止之曰:“建武中吾家並受榮進,一宗五侯。時特進一言,女可配王,男可尚主,但以貴寵過盛,即為禍患,故不為也。且爾一子,奈何棄之於楚乎。”

鮪不從,及楚事覺,鯈已卒。上追念鯈謹恪,故其諸子皆得不坐。

英嚐陰疏天下名士,上得其錄,有吳郡太守尹興名,乃征興及掾史五百餘人詣廷尉就考。諸吏不勝掠治,死者大半,唯門下掾陸續,主簿梁宏,功曹史駟勳,備受五毒,肌肉消爛,終無異辭。續母自吳來洛陽。覘侯消息。獄特嚴急,無緣相聞,母但饋食付門卒以進之。續在獄雖刑考,辭色未嚐變,忽對食悲泣,不能自勝。治獄使者怪而問之,續曰:“母遠來,不得相見,故悲痛耳。”問:“何從得知母來?”續曰:“因饋食,識母所自調和。吾母截肉,未嚐不方,斷蔥以寸為度,故知母來耳。”使者嘉之,以狀聞帝,即赦興等還鄉裏,禁錮終身。續,會稽人,太守尹興嚐因歲饑,使續於都亭賑民稀粥。續悉簡閱其民,訊以名氏。事畢,興問所食幾何,續因口說六百餘人,皆分別姓氏,無有差謬。以老病卒。

再說顏忠、王平辭引隧鄉侯耿建、朗陵侯臧信、護澤侯鄧鯉、曲成侯劉建。建等辭未嚐與忠、平相見。是時顯宗怒甚,吏皆惶恐,諸所連及,率一切陷入,無敢以情恕者。侍禦史寒朗心傷其冤,試以建等形狀獨問忠、平,而二人錯愕不能對。朗知其詐,乃上言:“建等無奸,專為忠等所誣,疑天下無辜,類多如此。”帝曰:“即如是,忠、平何故引之?”對曰:“忠、平自知所犯不道,故多有虛引,翼以自明。”帝曰:“即如是,何不早奏?”對曰:

“臣恐海內別有發其奸者。”帝怒曰:“吏持兩端,促提下,捶之。”

左右方引來,朗曰:“願一言而死,小臣不敢欺,欲助國耳。”帝聞曰:“誰與共為章?”對曰:“臣獨作之。”帝曰:“何不與三府議?”

對曰:“臣自知當必族滅,不敢多汙染人。”帝曰:“何故族滅?”對曰:“臣考事一年,不能窮盡奸狀,反為罪人訟冤,故知當族滅。

然臣所以言者,誠冀陛下一覺悟而已。臣見考囚在事者,鹹共言妖惡大故,臣子所宜同疾,今出之不如入之,可無後責。是以考一連十,考十連百。又公卿朝會,陛下問以得失,皆長跪言,舊製大罪禍及九族,陛下大恩,裁止於身,天下幸甚。及其歸舍,口雖不言,而仰屋竊歎,莫不知其多冤,無敢牾陛下言者。臣今所陳,誠死無悔。”帝下詔遣朗出。後二日,車駕自幸洛陽獄,錄囚徒,理出千餘人。時天旱,即大雨。馬後亦以楚獄多濫,乘間為帝言之。帝惻然感悟,夜下暗思,由是多所降宥。

任城令汝南袁安,遷楚郡太守,到任不入府,先往案楚王英獄事,理其無明驗者,條上出之,府丞掾史,皆叩頭爭,以為阿附與反虜,法與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當坐之,不以相及也。”遂分別具奏,帝感悟,即報許。得出者四百餘家,亦見楚獄慘矣。

千乘太守薛漢,世習《韓詩》,政有異跡,而善說災異讖緯。

建武初,為博士,受詔校定圖讖,弟子常數百人,亦坐楚事誅死。

故人門生莫敢視。獨府掾廉範,往收斂之。吏以聞,帝大怒,召範入,詰責曰:“薛漢與楚王同謀,交亂天下。範公府掾,不與朝廷同心,而反收斂罪人,何也?”範叩頭曰:“臣無狀愚憨,以為漢等皆已伏誅,不勝師資之情,罪當萬坐。”帝怒稍解,問範曰:

“卿廉頗後耶?與右將軍褒、大司馬丹有親屬乎?”範對曰:“褒,臣之曾祖,丹,臣之祖也。”帝曰:“怪卿誌膽敢爾。”因赦之。範由是顯名,舉茂才。數月,再遷為雲中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