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人們,凡是關心世事的,大都喜歡說官論官。作為處在領導崗位上或者在人們眼裏“當了官”的任何一個人,對此自然都不可能無動於衷。在這樣的輿論氛圍中,也自然使我不能不想想中國的官與官製。大家知道,對於曆史的分期,學術界的認識並不完全一致。但一般情況下,人們都是把19世紀40年代以前的曆史稱為“中國古代史”,而把1840年鴉片戰爭開始至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這段時間稱為近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則稱為現代。因而,本文所說的官與官製隻是中國古代的。
人類的進化和進步,社會的變革和發展,是人類曆史的重要內容。社會的發展,是由沒有階級、沒有剝削、沒有壓迫的原始共產主義社會,發展進入到有階級、有剝削、有壓迫的階級社會的。到了階級社會以後,也就隨之出現了統治階級改朝換代的你爭我奪,被統治的占大多數的廣大民眾,過著被剝削被壓迫的痛苦生活;而占人口極少數的統治階級卻過著窮奢極欲的腐朽生活。有剝削有壓迫,也就有反抗有奮爭,因而也就必然要激起被壓迫階級的反抗和革命,這是極其自然的事。這種性質的爭鬥一直延續到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即社會主義社會的建立。列寧在論述革命的發生時說:“僅僅是下層社會不願意象原來那樣生活下去是不夠的。對於革命,還要求上層社會不能象先前那樣統治和管理下去。”因此,在我國上下幾千年的古代文明史中,所有的改朝換代雖然不全是我們所理解的“革命”,但可以說,一部中國古代文明史,從某種意義上,也是一部官與民的對立鬥爭史。
官是一個政治概念
官,作為一個整體,是特定曆史條件下具有鮮明階級性的政治概念,是指在剝削階級統治的國家中處在一定的社會地位上,擔任一定的職務並享有一定特權的社會集團。官,本來和嚴格意義上的官,具有鮮明的階級性,是剝削階級的政治代表和忠實奴仆,是統治和壓迫人民的工具。
官字,據說在甲骨文中就有了。甲骨卜辭中常見商代官名,包括掌受王令的某臣,為王征戰的王臣,為王具馬車的小王臣,為王司卜事的臣某,記王來覲的小臣某;包括受王乎而、征戰邦方的多臣、我多臣、多辭臣;包括為王狩獵、為王征戰的馬多亞,亞、多箙,射、多射、射〓;包括掌飼養犬、兼為田狩、參加征戰的犬、多犬犬某;包括掌冊命的事尹、多尹、乍冊;包括管理農耕事務的小耤臣,管理眾人的小眾人臣,管理羌奴及王車馬的小多馬蕪臣,管理王的豕內奴隸,派駐邊地負責防衛、開墾等的宰、侯、田等等。官在中國曆代曆朝中,有各種不同的稱呼,因而解釋也不盡相同。《易·係辭下》有“百官以治”之說,其意是把包括君主在內的所有有職位的人都叫官。但也有把君主排斥在官之外,稱“事君”者為官的;《禮記》注疏則說諸侯以下至士都叫官。但《廣雅》又明確地說“官,君也”;還有把職位很低的最低層的首領叫官的,如裏官。唐代孔穎達疏:“其諸侯以下及三公至士,惚而言之,皆謂之官。官者管也,以管領為名。若指其主,則謂之職。”總之,“領持大概者,官也。”官是一個很廣泛的概念,上自國君,下至小吏以及國君的臣仆,都屬於官的範圍,它主要是相對民而言的。不過,我們所說的中國曆代曆朝的官,都是在統治機構中,在一部門、一單位、一組織或一地區負責全麵的或一方麵的工作,處在不同層次的決策地位上,或者說,官都享有程度不等地包括決策權在內的某些特權。
官僚是所有官吏的泛稱
在今天,我們所說的官,大都是具體的單個的;而在稱“官僚”時,就具有整體性了。其實官亦稱寮,也稱僚,以後則泛稱官僚。《周語·魯語下》:“今吾予之教官僚”。但是,寮和僚的本來意義是不同的。寮的原義是小窗小屋,左思《魏都賦》中“暾日籠光於綺寮”,這裏的“寮”乃小窗。陸遊《貧居》詩中“屋窄似曾寮”,這裏的“寮”為小屋。這樣,可以解釋為在同一部門為官的人可稱為“同寮”。因此,《詩經》中有“及爾同寮”一語,毛亨解釋“寮”即官也。《左傳·文公七年》:“同官為寮,吾嚐同寮,敢不盡心乎?”而僚的原意是指服苦役的奴隸。《國語》中最先出現“官僚”一詞,不過這裏的“僚”是指官的屬下即家臣之類,也有服侍之意。至於臣,西周以後,君主以下的所有大小官吏都稱臣。臣的本義是俘虜、奴隸、役使。《禮記·少儀》:“臣則佐之”,孔穎達疏:“臣,謂征伐所獲民虜也”;《書·費誓》:“臣妾逋逃”;孔傳:“役人賤者,男人臣,女人妾;”《左傳·昭公七年》:“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仆,仆臣台。”當然,臣在君主時代也是官吏和百姓的統稱,《孟子·萬章下》:“在國日市井之臣,在野日草莽之臣,皆謂庶人”。如此這些,是因為君主常常任用奴仆去管理國事,並要求他們絕對地服從指使,因此君主之外的官吏都稱臣。《周易》裏說道:“王臣蹇蹇,匪躬之故”。《史記》也說:“人跡所至,無不臣者。”《說文解字》則釋臣為“事君也,象屈服之形。”而戰國以後,君主的家臣、奴仆,往往發展成為國家的官吏,因此,官僚也就逐漸成為官吏的統稱,隻是不包括君主在內而已。
官和吏有一定的區別
官,一般說來,也是吏。《國語·周語上》有“百吏庶民”句,韋昭注:“百吏、百官也。”《後漢書·李通傳》有:“不樂為吏,乃自免歸”。在中國封建社會裏,吏有廣義和狹義兩種含義。鄧牧說:“與人主共理天下者,吏而己。內而九卿百執事,外刺史縣令,其次為佐為吏為胥徒,若是者,貴賤不同,均吏也”。在這裏,“吏而己”的吏和“均吏也”的吏,含義是相同的,都是指皇帝以外的所有統治集團中的全體官員。而“為吏”的吏則是與“佐”、“胥徒”地位比較接近者,隻是全體官員中的一部分。
但是,也要指出來,官和吏雖然一般統而說之,“官吏”連用作為一個詞,在戰國時代就有了,但還是有區別的。在這裏,首先要弄清吏和胥的區別。《周禮》中有府吏胥徒。“府六人,史中有二人(府,治藏。史,掌書者。凡府史,皆其官長所自辟除也)。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此民給徭役者……)”由於《周禮》一般都認為成書於戰國,因而作為我國曆史上最早的一部記載官製方麵的史書,所記官製多屬春秋周王室以及魯、鄭、衛幾國之製。這說明,自春秋時期開始,吏和胥的界限已經很明確。“任奔走服役者,胥徒也”胥聽命於官,也要聽命於吏,在官府中不過是跑腿聽差,而用今天的話來說不過是“打雜”而己。而吏是一種固定的職官,胥是輪換性質的差把式。吏的所作所為是其職官的職責,而胥的差事則是其服役的內容。
曆史上,秦以前,公卿稱吏,官府的低級辦事人員也稱吏,但沒有君主稱吏的。秦漢以後,官和吏的界線又逐漸分明。官多半是指各部門的長官或有品級的官員,吏則多指地位低的官府辦事人員甚至差役。漢代的吏有長吏、少吏之分,俸祿四百石至二百石的屬於長吏,百石以下的屬於少吏。魏晉以後,吏的地位更低。《孔雀東南飛》詩中“君既為府吏”句,其中的“吏”是指官府中下級辦事人員。杜甫《石壕吏》中的‘有吏夜捉人”的“吏”,則是“差役”了。所以,“辦集一切者,吏也”;吏“處官府,職簿書”;“蠲其課役,而使之造文書,給趨走而己”。可見,吏是封建官府中有職責而無決定政事權力的具體辦事人員,這是官和吏的基本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