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2)

其實萬炳猜得一點都沒錯,讓他當保安,胖子的目的非常明確。

當年地產商房子建到一半又開始改部份單元套房的結構,這事做得順也就做了,反正早有先例。偏偏錦繡運氣背,規劃局的人竟出事了,不是因為錦繡出事,而是其他地方其他項目被舉報,經辦人之一被雙規進去,事情一查,越查越複雜,連帶著就把錦繡小區也牽進去了。

購房簽合同時,合同上注明房產證在交房後兩年內辦清,愈期按每天萬分之一賠償業主。這個時間按說很充裕,根本不是問題,但是規劃局的人一被雙規,麻煩就出來了。房子交了兩年,又過了兩年,房產證的事卻一直沒有下文。業主打電話問地產商,問多了,回答的人語調就漸漸不好:你以為我們不希望早點把證辦了?那究竟什麼時候能辦好?我不知道。那誰知道?我也不知道。

電話斷了。

不可能人人涵養都好,住這裏的人很雜,從省直機關官員、大學教授到開桑拿、酒吧的老板都有,甚至在附近超市裏租攤賣豬肉賣海鮮的也不乏其人。交錢買房,買了房得有證,這個理在全世界都說得通。城市獵房網上設有全市各個小區的論壇,錦繡小區論壇就接連冒出一串串難聽的貼子。有人號召:不辦證我們就不繳物業費,也別管水費電費,不是有違約賠償嗎?到時從那上麵扣,免得他們不賠!有可能不賠,太多地產商就是這麼賴賬的,但這跟物業什麼關係?物業公司的全稱是家居物業公司,屬於地產公司旗下的一個小公司,負責地產公司所建的各個小區的物業管理。雖是統一管理,每個小區的物業卻是各自獨立承包的,物業費百分之三十上繳公司,百分之七十留給小區支配。證不辦,愈期賠償,合同怎麼寫就怎麼執行,不執行找法院去,橋是橋,路是路,怎麼能跟物業費扯到一起?

胖子頭痛就是這一件事。現在的人已經被那麼多三氯青氨和假藥假酒吃得又懶警惕性又高,誰都怕上當吃虧,互相比來比去,張三不繳李四也不想繳,錢放在自己腰包裏總是更踏實。可是物業費不繳,甚至連正常的水費以及公攤的水費電費也不肯掏,物業這一大幫人怎麼辦,難道喝西北風去?以前的物業主任火氣大,誰不繳費就斷誰的水或電,一斷人家火氣更大,臉色鐵青地衝進物業辦公室,先是辯,後是罵,接著甚至是打,玻璃、椅子、桌子砸了一地都是。警方因此介入過,最後卻不了了之,而物業主任卻換了,換到胖子,已經是第三任了。

胖子本來隻是在家居物業公司做後勤,前麵兩任撂擔子不幹,胖子就主動跳出來幹。他承包下錦繡小區,自己出麵向社會公開招保安,這一招,就把萬炳招去了。

小區大門內是片空地,怕人亂停車,就放著幾根大小不一的石柱。胖子問萬炳,這些石頭哪塊你搬得動?萬炳不解其意,掃石頭一眼,反問:哪塊我搬不動?胖子說,我不信。你把這塊提起來我看看。他指的是體積稍大的一塊。萬炳手插褲袋,並沒有動。他是來當保安的,不是來搬石頭的,即使是胖子吩咐,不在職責範圍內,萬炳認為也可以不聽。

胖子嚷起來,搬呀,怎麼不搬?

萬炳說,不搬。

胖子眼瞪起看了一會,手在萬炳肩上推一下。媽的萬炳,你一來就造反,我叫你搬你也敢不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