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說生活空間,這個世界上除了人,就是物。而物品、東西,是用錢買來的。坦率承認,我是個喜歡物的人,看到好東西就會兩眼放光,心潮起伏,當然這是和錢、cash做比較,100元錢和值100元錢的東西,我更喜歡後者。
看家先別撇嘴,以為我借“罵金”假裝清高,冤枉。獎金拿的比別人低時,心裏難受著呢。
北宋的周行己認為物為實、錢為虛,應該把貨幣當作符號,讚成。有“紅裙翠袖”、“傲王侯”之稱的元代大畫家兼書法家趙孟,13至14世紀之交就對皇上說,“銀錢和米絹可以相權,雖升降有時,然終不大相遠。”這種對價格與價值的認知令我吃驚。但當背誦了10遍政治經濟學中的“價值尺度、流通手段、儲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貨幣”時,我就認定錢是抽象的、模糊的、沒個性的,像傍晚似黑還未黑的時光,曖昧不爽。錢終歸是個符號,而物品是有性格的,可以觸摸、把玩的。比如,有輛車可以代步,有頭牛可以耕田,有食物可以飽口福長身體,有書、CD影碟可聽可看,豐富精神世界。如果你困在了大沙漠裏,身上縱然有千金萬銀,它就是一堆紙。所以,要是在稱呼它們前加一個綴語,則錢是“尊敬的”,而東西是“親愛的”。
對物品的第一個烙印是很小的時候。一群戴著袖標的紅衛兵抄了我們的家。媽的首飾細軟、綾羅綢緞的服飾、瓷器鍾表等統統被搬走了。過了幾天,有人用細繩把爸、媽、姐的手腕拴上,爸抱著我在一個很大的院子裏參觀,依稀記得那天有太多從沒見過的好東西在眼前飄過。以致於後來我讀到,“三四十年代、皇族、貴胄和大宅門裏不乏小巧飾玩、寶石指環、卷煙盒、打火機、絲巾舞鞋長襪子趿拉板兒、什錦朱古力豆、皇家咖啡、新裝月報、高泰克斯……”時,我是信的。
雖說動亂童年記住了“東西這東西,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古語,但卻強化了我對物的愛戀。“鑽石恒久遠,一顆永留傳”,因了這則集高貴、典雅、含蓄、內斂的廣告,拿了工資卡就買來,欣賞一會兒,它又不見天日了。其實我從不戴飾物,但擁有是另一回事。在商場閑逛,一眼看中了一款冰箱,通體銀色,清幽冷寂、超凡脫俗,想象它站在餐廳裏,該是老蔥幹薑抹布外的濃鬱詩情,便馬上電話先生買回來。收舊電器的從我家一走,心踏實了。
以此“惡習”類推,我擁有瓷器、像章、郵品、字畫、剪紙、撲克、舊書名碟、紮染旗袍、手繪T恤,一大堆留著沒用,扔了可惜的小工藝品。順便說一句,我隻戀情趣範圍內的東西。像鬆糕鞋、腳踏褲,紅磨坊女郎的裙子,胸毛一樣的毛毛背心我還沒有也不想有。
從生到死,我們在不斷地尋找東西,消費東西,保管東西。東西多了其實很麻煩。錢可以存到銀行,即便利息微薄,至少有人給免費保管。而東西隻能放在身邊。於是要記住,車該保養了,毛衣褲會生蟲,過期食品不能吃……一根神經搭著百件物品,很累啊!
前不久,北京一時尚刊物編輯發E-mail問,約你的稿用了,是要潤格還是庸物?當即告知要後者——CD水之歡香水一瓶,價值560元。編友回話:“鄭板橋當年賣畫為生,自書潤格(稿酬)曰:‘凡送禮物食物總不如白銀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子所好也,禮物既屬糾纏。送現銀則心中喜樂,書畫皆佳……’直言精神勞動之商品性,優質優價。你何為?”我回:“M仍視錢為‘阿堵物’,清高虛風尚存。少費話。”“嗨,我去貴地,可不想灑香水吹海風,海鮮要吃地,還是要錢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