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盟訂齊眉偕老;閑敲碎語落花燈;瞬間觸電 (1)(2 / 2)

毫無疑問你們辦的結婚證是世界上最可怕的。

吳老師說,婚姻法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具浪漫主義色彩的一部法律。為什麼這麼說呢?歌曲《為什麼背著我愛別人》說得最準確:人生看不盡,卻奢望永恒……《結婚證》沒有規定有效期,就是奢望永恒的體現。這個“永恒”如果是一輩子也就算了,還竟然永恒到天長地久,隻要地球不爆炸,不毀滅,人類存在一天,配偶就永遠是你的配偶,即便離婚了,也還是你的前配偶。你說世界上還有這麼可怕而不符合人性的合同嗎?

蘇格拉底被潑婦老婆罵了一輩子也就認了,但死了上千年了,依然是潑婦的老公。秦儈被罵了幾百年,他的老婆也永遠沾了臭氣。隻要地球存在,按照現在的婚姻法,誰一結婚,就永遠沾光或者受辱。吳老師說,婚姻法其實是不符合“合同法”的。婚姻的實質是一種兩性合同,既然是合同,作為合同樣本的《結婚證》就應該遵守合同法,應該注明有效期,但目前的結婚證隻有生效日期,沒有失效日期,顯然違背了合同法,是不是應該修改呢?如果不修改,那就應該修改合同法了。

按照合同法第10條的規定,當事人雙方為了確定當事人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必須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合同訂立的時間。此外,在合同中還應當規定合同生效的條件、時間、有效期、以及合同效力終止的條件。婚姻法作為一種夫妻雙方必須履行的合同,竟然隻有生效的時間,沒有規定有效期,千萬年來,把人活生生地捆綁在一起,不知害了多少無辜者。或許有人會說,結婚也不是那麼可怕的,合不來離呀現在離也簡單。話是這麼說做起來沒那麼容易。現在雖然自由一些了,可是還有財產、孩子、老人等扯不完的感情糾葛。吳老師說,隻要結婚證一天不規定有效期,人類的情感問題、家庭問題、婚外情問題,以及由此引發的社會問題,就永遠解決不了。如果你愛一個人,你就跟他(她)領結婚證吧;如果你恨一個人,也跟他(她)領結婚證吧。無年限的結婚證會讓你先進天堂,然後永遠下地獄。如果下不了地獄,你就隻能永遠帶著貌似幸福的傻笑。

所以我覺得,如果以後人們都隻同居不領證,那結婚證不就更值錢了嗎,所以,你要是有可要好好留著。

去買煎餃打包帶回,等。

有倆去飯店旁邊一個快開業的高檔娛樂場所應聘未果的姑娘正在吃飯,看長相氣質受過中專以上教育但學校出不了本市區域,怎麼看也是沒見過世麵的樣子。倆人不高興的對著話:“那倆學模特的進來那經理眼睛都賊拉亮了”“也怪咱沒答上那事怎麼處理特緊張”“要不咱們明天應聘服務員崗位得啦”。

現在這些年輕孩子到處應聘找工作應該是很難很辛酸很不容易的生命體驗吧。尤其那些相貌學曆都不如別人的。這倆姑娘看樣子是推廣自己時沒弄明白要點:明知自己長相不好,也硬著頭皮和美女一起拋媚眼;明知自己沒多少經驗和墨水,也心存僥幸地跟別人比閱曆比學曆。紅軍憑什麼4次以弱勝強取得反圍剿勝利——出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