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於素素也便就這樣各回各家了。路上給張靜打了個電話,聽著她喝高了,一直在念叨自己的愛情,打發這無聊時間。
到家,上床,睡覺。孤寂的感覺有點兒淩亂,因為酒的關係倒也很快就入睡了。
張靜第二天問我,有沒有發生什麼事?像張靜這類人,其實是不會對這些事很感興趣的,但凡無聊了,才問得起別人的故事,打發時間,其實大約人都是這樣。我自然從頭到尾的交待了一翻。日子就如這樣的過了下去。
直到那日,接到張靜電話,說是於素素過生指名要我去作陪,我倒是喜歡的很,少有人會約我做什麼,一般晚上我都是一個人玩玩遊戲,看看書。
寫寫發黴的東西,最多就是些不想去酒桌。像這種生日聚會,我是喜歡去的,是女人,可以讓自己覺得不會太過無聊,還不會有什麼所謂的愛情發生,而且大家不會有什麼利益關係。就是窮開心而已。
還是在那個小酒吧,這樣的小酒吧,很像讀大學的時候,學校邊上的小酒吧,可是又要幹淨一些,收費不貴,剛畢業的我還能消費,而在當時,我心裏覺得雙楠的這家酒吧老板是一個很有品味的人,大落地玻璃能看得見街景,所以每當自己寂寞,而又下雨,然後包裏還有幾個銀子的時候,我其實是喜歡在這樣的小酒吧的,沒壓力,也許就是自己的賤命而已。去不得高檔的地方。
發現她們的時候,是三個人,張靜,張靜的男朋友和於素素。當時我是搞不明白的,在我的理解裏連像我這樣一麵之緣的人都會請,怎麼也應該是一群人。
我僅是和張靜較熟一點,也算不得什麼很好的關係,大學時光玩遊戲裏的朋友而已。之所以會變成生活裏的朋友,是因為那某一天腦袋短了路,說無聊,而張靜在遊戲裏明顯是一個腹黑漢了,張靜也就說出來見個麵,於是便就這麼成了朋友。
張靜的男朋友或者是因為怕張靜和我有一腿,然後非要見我,會這樣也算是情有可原。
現在回想起來,當時的想法是多麼的單純又可愛。
其實選生日禮物是個煩人的事,平時覺的很方便的東西,對於這樣一絲不熟的於素素,我可是真的不知道送什麼好的。本來就是什麼都沒帶的,也沒這個打算的,甚至於連一點要送東西的感覺都沒有,生日禮物這些個東西誠然沒有什麼得失心了。
記得某一任前女友時不時的都要買一點東西給我,比如衣服了,鞋子了,在她看來也許有這些東西,才能說明是愛,說明是好。
當時的自己真的沒有這些計較,對物資根本就沒有任何的需求,如果說最好的禮物的話,當時的自己我想要的僅僅隻是她不和我吵架而已,為什麼她一直不懂得這一點。現在想想2008年的自己真是傻得可以,居然相信這世界是不需要天圓地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