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同誌是新中國政治和經濟製度的創立者之一。新中國建立初期,他擔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他主持製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悉心指導土地改革運動。他潛心研究合作社經濟問題,大力倡導農民組織供銷合作社,加強城鄉物資交流,對恢複國民經濟發揮了重要作用。他參與製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主持起草並在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報告》,為新中國憲法製定和實施做出了奠基性貢獻。他是新中國第一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他指出,人民代表大會製度是“一個有偉大功效的製度”,“人民的共同利益和統一意誌,是人民代表大會和一切國家機關工作的出發點。”他先後主持召開5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體會議和109次常委會會議,用很大精力來建立健全這個嶄新的製度,其中包括建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視察製度,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對國家行政機關的監督作用,等等。他主持製定了一大批重要法律,對新中國法律製度的形成和發展起了重要作用。

劉少奇同誌是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一係列重大決策的製定和實施者之一。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後,他積極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社會主義建設道路。他先後擔任黨中央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在籌備黨的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期間,他召開數十次座談會,為製定八大路線發揮了重要作用。在黨的八大上,劉少奇同誌代表黨中央所作的政治報告,科學分析社會主義社會製度基本建立後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明確指出國內的主要矛盾已經是人民對於經濟文化迅速發展的需要同當前經濟文化不能滿足人民需要的狀況之間的矛盾,強調黨和全國人民的主要任務是集中力量發展社會生產力,實現國家工業化,逐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他高度重視社會主義條件下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問題,高度重視由分配和物質利益引發的人民內部矛盾,高度重視由官僚主義作風引發的幹群矛盾等問題,進行係統深入的調查研究,提出了許多重要見解。國民經濟調整時期,他響應毛澤東同誌大興調查研究之風的號召,深入農村、工廠開展調查研究。他堅決支持和指導實施“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正確方針,對麵臨的困難作出清醒而充分的估計,提出戰勝困難的有力措施,為我國經濟走出困境、進入健康發展軌道付出了大量心血。劉少奇同誌對改革經濟管理體製提出許多指導意見,大力倡導試辦托拉斯,提出實行兩種教育製度和兩種勞動製度、改革物資管理流通體製,這些重要意見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前瞻性,反映了他的遠見卓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