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鄧小平理論與馬克思主義中國化(7)(1 / 3)

江澤民在概括和評價鄧小平的理論貢獻時曾說過:“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是一個完整的科學體係,其中的各個基本觀點、基本原理都不是孤立的,而是有著內在聯係的,我們在學習和運用中,也要始終從整體上、相互聯係上和精神實質上去全麵地正確地把握。”這個評價,也完全適合於我們對鄧小平人民民主專政思想的認識。鄧小平人民民主專政思想,同樣是由一係列有著內在聯係、相互貫通的基本觀點、基本原理組成的完整的科學體係。

它所要回答的是“什麼是人民民主專政、為什麼要堅持人民民主專政、怎樣堅持和加強人民民主專政”這一首要的基本理論問題。這個問題,在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中找不到現成的答案,但又是不能回避的重大問題。作為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總設計師,鄧小平以巨大的政治勇氣和理論勇氣,不僅科學地回答了這個問題,而且以卓越的智慧和驚人的創造力在實踐中成功地解決了這個問題。在這一過程中,鄧小平構築了他關於人民民主專政思想的基本框架,主要內容包括:

(一)人民民主專政的本質論。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鄧小平就緊緊抓住“什麼是人民民主專政、怎樣堅持人民民主專政”這個基本問題不放,反複思考,反複強調,反複論證,並在此基礎上,深刻揭示了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本質:比如,他說,林彪、“四人幫”宣傳什麼“全麵專政”,對人民實行封建法西斯專政,我們已徹底粉碎了這個專政。這與無產階級專政毫無共同之點,而且完全相反。比如,他強調,在人民內部實行民主與對敵人實行專政結合起來,就是人民民主專政。因此,不能離開民主講專政,同樣,也不能離開專政講民主,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一定要把對人民的民主和對敵人的專政結合起來”。這些概括,緊緊抓住民主與專政這個客觀的政治關係,從民主和專政的結合上探討了人民民主專政的本質,深化了人們對人民民主專政的認識。

(二)人民民主專政的職能論。國家的職能問題,曆來為人們所關注,但由於立場不同、分析問題的角度不同,因此,人們得出的結論也各不相同。鄧小平以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為指導,根據現階段中國國情的變化,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提出了人民民主專政國家職能的思想,主要點有:第一,在階級鬥爭存在的情況下,在帝國主義和霸權主義存在的情況下,人民民主專政的職能隻能加強,不能削弱。第二,在我國現階段,人民民主專政的職能主要體現在5個方麵,即組織和領導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職能;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職能;對人民實行民主的職能;對敵人實行專政的職能;保衛國家安全的職能。在鄧小平看來,組織和領導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職能,是我國目前人民民主專政最主要和最突出的職能。

(三)人民民主專政的手段論。所謂人民民主專政的手段主要是指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對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實施專政的基本方式和方法。對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來說,采用多種多樣的手段去實施專政非常重要,因為它直接關係到國家整體效能的發揮。有鑒於此,鄧小平多次強調,要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反對“單打一”。在談到在實踐中何時使用這些手段、如何使用這些手段時,鄧小平強調更多的是要因人製宜、因時製宜、因地製宜,“分別情況,嚴肅對待”。針對全黨工作重點的轉移和改革開放以後出現的複雜情況,鄧小平在強調專政手段多樣化的同時,更強調專政手段的法製化,即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開展對敵鬥爭,依法對敵實行專政。在他的上述思想指導下,20多年來,我國對敵專政、打擊犯罪法製化工作取得豐碩成果,並始終體現著法律至上、人民至上的價值取向。

(四)人民民主專政的對象論。在以階級鬥爭為綱轉移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新時期,剝削階級已經被消滅,階級鬥爭也不是主要矛盾,人民民主專政還有沒有專政對象?許多人認識不清楚。

對我國來說,要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回答和解決這個問題至關重要。鄧小平人民民主專政的對象論,從理論和現實的結合上給我們提供了問題的答案:首先,鄧小平認為,在我國現階段,剝削階級雖然消滅了,但階級鬥爭仍然存在。隻要階級鬥爭還存在,帝國主義和霸權主義還存在,就會有敵對分子存在,人民民主專政就有專政對象,就不能取消。其次,鄧小平堅定地認為,在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人民民主專政的對象隻是占人口極少數的敵對分子。既不能擴大範圍,無限上綱,也不能視而不見,喪失警惕。此外,鄧小平還特別強調,雖然敵對分子隻占人口的極少數,但絕不能低估他們的能量,否則就要犯大的錯誤。鄧小平的上述論斷,符合我國的實際,具有很強的現實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