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記得那天晚上,我問你,如果我先死了,你會怎麼辦嗎?你真讓我失望。你竟然說要跟我一起去。天呢,劉義,如果你真的跟我一起去,那麼我做的這些事情不是白做了嗎?我企圖讓你心死心碎,而且把自己也弄得半死不活是為了什麼?我的生命已經沒有多少了。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相紙太小,想寫的話太多。不過這封信不一定會被你看到。我打算在這間小屋裏度過剩下的日子。
你一定要幸福。你的女秘書李書潔不錯。我知道她是真愛你的。如果你娶了她,一定會很幸福很幸福。
原來,孟芸直到死,還一直愛著我的。我的血已經快流幹了,但我的心裏卻燃起一個聲音:我不能死。
我掙紮著拿出電話,撥打了120。我被人救了過來。他們卻不經過我的同意,就把孟芸火化。當我再見到孟芸一一隻是一壇小小的骨灰。
我從那個沙發後的窟窿,掏出了許多東西。記得剛買沙發的時候,孟芸就說這後麵的窟窿是個藏私房錢的好地方。那裏麵有一本孟芸以前寫的日記。她把所有的事情都記在了上麵,也包括那些我不在她身邊的日子。每一頁都是對我的思念,每一頁都是對我的呼喚。當我和李書潔翻雲覆雨時,她一個人,她一個人隻能對著白紙一字一淚地寫著……
我時常在想,如果以前我早些翻到這些,會怎麼樣?不管怎麼說我都不會離開她的,而且我也不會和別人結婚。我想,她最大的心願就是看到我能幸福吧。
我抱著骨灰壇。它那麼小,卻裝著我此生所有的愛。孟芸的幾個哥哥哭得死去活來一一那些眼淚都是假的。當劉長告訴他們孟芸得的是什麼病時,他們第一時間就決定卷鋪蓋走人。這就是所謂的親情?我連看都懶得看他們。
他們看我要走,紛紛上前抱住我的大腿:“妹夫!我們就這一個妹妹呀!你不能不管我們!”
按照以往我的脾氣,無論他們說什麼我都不會理。不過現在,我拿出了支票,簽下自己的名字。我相信善良的孟芸在天上,也希望哥哥們能得到照顧吧。我不瞅他們,說:“以後不要再讓我看到你們。”他們問了個好白癡的問題:“這張紙是錢嗎?怎麼花?”
我懶得理他們。整整給了他們一百萬,足夠他們下半輩子花了。他們也很識相,找別人問去了。
孟芸就葬在我們的孩子旁邊。當然,她右邊的位置也是空著的,那是將來留給我的。我懷裏隻有孟芸的相片,還有一一不知多久以前收集下她的頭發。那時我以為孟芸是慕姐的女兒。我清晰地記得,那天下午,我翻天覆地找著能證明她身份的東西。
在找的時候我一直在問自己:我是真的在乎她嗎?如果在乎,為什麼一開始就不努力爭取呢?如果我真的靠孟芸的頭發取到慕姐的財產,那麼多錢,我怎麼花呀?我跟誰去花?就在孟芸私自打掉孩子我離開她的時候,就在和瑪麗喝酒的時候,我就知道她不是處女。可是一直到她死,我都沒有質問她一個字。我愛的,不光是她的身體,更是她的人,她的一切。她現在變成小小的一壇骨灰,埋在我的腳下。我以往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什麼?
我獨自站立著,直到有人叫我:“劉義,是你嗎?”
我轉身,一個老人站在我的身後。我問他:“我們認識嗎?你也來送孟芸?”
他的臉上露出了詫異的表情:“你不認識我了?”
我搖頭,記憶裏沒有這個人。不過他看起來確實眼熟。
“我是財叔呀!”那個老人說道。
噢,原來是小鎮上超市的財叔。我機械地說:“財叔,謝謝你來送孟芸。”
財叔歎了口氣道:“也不知道我是做對了還是做錯了。早知道這樣,當初我就不該把你的真實身份告訴孟芸這丫頭。沒想到她傻得竟然會跟你離婚。我也是看出來你是真喜歡她,她也喜歡你。可我就搞不明白,就是因為你有錢,她就要離開你。年紀輕輕的,真是太可憐了。”
我一把抓住他的領子:“你知道我的真實身份?你是什麼時候知道的?你為什麼要告訴孟芸?”
財叔推開我,說:“劉義,你是真不認識我,還是假裝不認識我?我姓陳,你沒印象了嗎?”
姓陳?我認識一個姓陳的人嗎?突然,我想起陳氏塑料廠前那個孤單的背影。
“你是陳老板?”怪不得他會如此恨我,我鬆開了他的領子,“我是活該。我對你那麼狠毒,你也應該這樣‘回報’我。可惜孟芸……”
財叔搖頭:“劉義,事到如今你怎麼還不明白?我早就不怪你了。當初如果不是你把陳氏的家族企業弄倒閉了,我也不能和喜歡的人在這樣安靜的小地方開超市,過自己喜歡的日子。以前我總是忙,沒有時間陪太太,我還剩下多少日子呢,每日粗茶淡飯現在不是也很好?我和老伴把墓地都買好了,就在不遠的地方,到時候咱們說不定能做鄰居。我告訴孟芸你的真實身份,隻是叫她不要因為你的考驗而放棄你。雖然我知道這姑娘心地不錯,但我還是覺得多一句嘴挺好。我是希望你們能百年好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