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看這段小序,我們都能感覺到李清照來到萊州後並不快樂,總是與孤獨相伴。現在,我們回過頭來分析《感懷》一詩。這首詩充滿了一種抱怨的味道,與以往李清照寫的詩詞相比,真是大有不同,絲毫不像以前的那種相思與離別的衷情訴說。大家注意詩最後的那兩句話,“靜中吾乃得至交,烏有先生子虛子”,誰說我沒有真正的朋友呢?我有的,一個是子虛,一個烏有。“子虛”,“烏有”這連在一起,不就是“子虛烏有”嗎?這就怪了,李清照剛才還說她又兩個朋友,怎麼又說什麼都沒有呢?其實,我們隻要細細想一下就明白了,李清照來到萊州後,趙明誠並沒有將心思放在她身上,以前雖然兩地分居,至少還有相思的情愫在裏麵。如今好不容易在一起了,反而一切都“變味”了。以前的那種幸福快樂怎麼就感覺不到了呢?以至於李清照隻能與“子虛”和“烏有”相伴。可是,“子虛”和“烏有”連在一起,就是什麼都沒有啊!言下之意,李清照失去了以往她曾擁有的美好的一切。
這真的是讓人歎然。我們不妨做這樣的推斷,就算是趙明誠公務再忙,可現在你也把李清照接到了萊州,至少兩人是相聚了,不像以前互相看不到對方。那麼,問題出在哪裏呢?我的分析如下:
1.夫妻生活是兩人共同在經營。李清照會是那種不明事理,天天扭著丈夫卿卿我我之人麼?或者說,李清照會因為生活中得瑣碎之事對趙明誠產生極大的怨恨麼?我覺得不可能。當然,夫妻之間小吵小鬧在所難免,這是誰都避免不了的。但是,我們分明看到李清照心中有很大的怨氣。這說明,問題不出在生活瑣事上,而是另有原因。
這個原因出在當時的社會風氣上。我們知道,宋代很流行蓄養侍妾和歌伎。像歐陽修、蘇軾、韓琦等人都蓄養過侍妾和歌伎。對於趙明誠而言,那就更不在話下了。對此,李清照在《金石錄》後序中寫得很隱晦,但我們依然可以發現出來,“取筆作詩,絕筆而終,殊無分香賣履之意”。這是李清照描述夫君趙明誠臨死前的情景,大意是說,趙明誠知道自己時日不多,在做臨死前的財產分配。在這裏,我說一下“分香賣履”,這個典故語出曹操的《遺令》,曹操在臨死前將自己家中的財產交付給諸位夫人、小妾。李清照在這裏說趙明誠沒有像曹操臨死前那樣做,正好說明了趙明誠是又侍妾的,甚至還跟歌伎有過密切的交往。
你看,趙明誠將心思都花在侍妾和歌伎身上去了,再加上此時的李清照已經快40歲了,容顏已漸老,趙明誠自然就將心思換了個地。說到底,還是審美疲勞,男人的劣根性所致。
2.子嗣的問題。根據種種資料顯示,李清照和趙明誠婚後一直沒有子女。也就是說,李清照沒有生育能力。這可要命啊!因為在古代,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身為一個女人,若沒有生育能力,就意味著要斷了香火。而且,一個不能生育的女人,她的地位會一落千丈。原來,李清照一直“欲說還休”的事竟然是自己不能生育。
基於上述兩點原因的闡述,我們終於明白了李清照與趙明誠之間存在的問題了。那麼,這是不是就意味著他們之間的感情走到了盡頭?他們還能回到從前那樣嗎?
俗話說,患難見真情。更何況,李清照和趙明誠曾經那麼的相愛。因此,在趙明誠的內心深處,她還是愛著李清照的。否則,她在臨死前,也不會把財產全部交付於李清照了。當然,僅憑這一點,似乎理由還不夠充分。趙明誠除了在萊州做官,還在江寧、湖州等地做過官。李清照到了江寧後,趙明誠一改在萊州時的態度,就算公務再忙,就算自己再沒有興致,也要抽時間陪著李清照。這說明,趙明誠意識到自己之前的過錯,如果他心裏不愛李清照了,那又何苦這樣做?
剛才說到患難見真情,這個患難當然是指當時動蕩的時局。特別是再靖康之變後,李清照和趙明誠的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響。而對李清照而言,她也變得更加成熟。趙明誠曾在宋高宗建炎三年,即公元1129年的時候,犯下了一個彌天大錯。當時,趙明誠在江寧擔任知府已經有一年多的時間,而身為禦營統製官的王亦則率軍駐紮在江寧。這個王亦也不是什麼好人,他看到現在如此動亂的時局,就想著要叛亂。準備半夜以縱火為信號起事。不了,走漏了消息,被江東轉運使李謨知道了。李謨感覺事情重大,立刻就把王亦要叛亂的消息告訴了趙明誠。說來也聽湊巧的,此時的趙明誠剛接到新的任命,要去湖州做知州。這樣一來,趙明誠就不再是江寧知府了,隻不過目前他還身在江寧。按理說,王亦要叛亂這麼大的事,你趙明誠身為朝廷官員,理應拿出具體的解決方案。然而,趙明誠卻采取了一種事不關己的態度。李謨見趙明誠不予理睬,沒有辦法,隻能靠自己了。而趙明誠之後的行為更加讓人想不通。他居然趁著晚上,從城牆用繩子掉下跑了。這簡直是不可思議,讓人氣憤啊!趙明誠怎麼會是這樣一個人?你讓李清照心裏怎麼想?然而,我們縱觀李清照的作品,看不到她對這件事的任何評論。唯一的解釋就是,李清照心裏很愛趙明誠,就算他犯了這樣大得錯誤,她也會以一個妻子的身份去寬容他,原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