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以前,她談過幾段戀愛,因為不上心,談著談著男友就成為了別人的男友或老公。25歲以後認識了他,她不敢再掉以輕心,時刻像“緝毒犬”一樣對他的言行虎視眈眈,試圖在婚前嗅出他的“毒素”,並加以改造。
周五約好晚上去吃泰國菜,臨下班,他打來電說要加班趕報告給老板。她隻好獨自去吃碗長沙米粉填飽肚子。走在路上,她越想越覺得可疑,加班難道不用吃飯?吃完飯再回去加班不可以嗎?他不是說過老板周五下午就回香港嗎,怎麼可能和他一起加班呢?越細想,她越覺得自己被欺騙了。鬼使神差下,她來到他公司樓下,自作聰明地撥通他手機說:“我在你公司附近,怕你忙著幹活不好好吃飯,特意給你打包了麥當勞,你下來取一下。”電話那端人聲鼎沸,嘈雜聲中,他難堪地解釋:“今晚部門聚餐,我怕你怪我陪別人吃飯不陪你,又怕你說同事比你重要之類的氣話,所以撒了謊。”他好脾氣地認錯道歉,她難掩得意,她精明的“探訪”無疑給了他一個下馬威,量他以後再不敢輕易撒謊瞞騙她。
怕她再次“突襲”,他果真句句實情,但她因為受過騙,總是心存疑慮,無論他說話的表情如何誠懇,她總覺得他有事想瞞。一個周六早晨,他沒有按照慣例陪她喝早茶,而是說約了朋友打籃球。她笑著說:“沒關係,你玩得開心。”掛下電話越開始胡思亂想,越想越覺得其中有詐。躊躇再三,她撥通他死黨的電話,“他手機沒人聽,麻煩你告訴他我買菜忘帶鑰匙了,讓他打完球盡快回來。”他在20分鍾內趕回來,卻發現她安坐在家中,他的憤怒可想而知。她自以為聰明的試探,雖然得到了她想要的答案―――他沒有騙她,卻也氣走了她認為最理想的結婚對象。
這次的分手,她一直寬慰自己隻是有緣無份,不是她的錯。直到那天在“群星廣場”撞見好友蘭的老公和一個陌生女子並肩而行,她煞有介事地提醒蘭要問個究竟,蘭卻若無其事地反問她:“有什麼可問的?我不可能因為一個和他逛街的女人就離婚,那又何必較真?”她怔住了,想到那個早晨,即使發現他不在打球她也不會因此而放棄那個好男人。那麼,當初她何苦要事事較真,追究到底呢?
愛情總是令女人患得患失,卻不知小小的猜疑或試探,像藏在華衣錦服裏的綿針,一不留神就蟄傷了愛情。“如果你愛你的男人,就要充分信任他,否則幹脆分手眼不見為淨,千萬不要問長問短,疑心重重,很傷感情的。”蘭苦口婆心地勸說,她的眼淚,無聲地爬滿了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