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輸了你,贏了世界又如何(1 / 1)

父母的離異,導致佘詩曼自幼爭強好勝。她極像《金枝玉孽》中的“爾淳”,本性善良正直,卻因為清高要強,所以把柔軟留給自己,把冷硬留給旁人。她像朵帶刺玫瑰,雖美豔卻紮手,強悍令她在事業上披荊斬棘,卻也害她在愛情中屢屢受創。

2002拍攝《飄忽男女》時,佘詩曼與陳浩民因戲生情。那一年,她27歲,正值出閣的黃金年齡,遇見一個才貌相當的男子,本是喜聞樂見的好事。然而她的事業漸有起色,他卻處於低潮期,怕他“拖後腿”,她與他約定對外稱對方為好友。自此,他們雖單獨吃飯、喝茶、約會、見家長,卻堅稱兩人是好友關係。即便在“海景台”同居並租下“情侶車位”,她仍斬釘截鐵地說:“我和陳浩民隻是生死之交。”她一心保全自己,卻忘了他也有他的尊嚴,男人在事業上不及女友已令他難堪,她矢口否認戀情更讓他心傷。然而他愛她,於是咬緊牙根忍了下來。

四年光陰足以平息一場世界大戰,卻無法軟化她的態度。2006年5月,陳浩民在自己的“Button酒吧”為她慶祝生日,並當眾跪地向她求婚。隻那一霎,她喜極而泣,忘我地與他擁吻。然而,第二天麵對媒體的訪問,她仍換上一副可有可無的表情說:“沒有啦,我和他隻是好友。”哪個男人經得起若即若離的折騰和忽遠忽近的曖昧?又有誰甘願守候一個否定他的女人?同年底,失意的陳浩民在上海拍戲時頻頻光顧夜店。調情照片被公開後,佘詩曼既不懂得開解他,也不知道反省自己,而是冷冷地指責:“他太貪玩,太不定性。”

感情出了問題,兩人都脫不了幹係,倔強的她,眼裏卻隻看見對方的錯誤。得不到女友的認可與體諒,陳浩民漸漸心灰意冷,2007年2月,他單方麵承認:“長痛不如短痛,我們已協議分手。”這一次,他搶先與她劃清界線,丟了愛情失了麵子的人換成了她。她哭著賣掉倆人合買的樓盤,黯然搬離愛巢,從此獨自生活。

佘詩曼曾揚言:“我想27歲結婚,30歲生小孩。”今年5月已滿32周歲的她,有無數緋聞男友,卻沒有一個可結婚生子的對象。她終於醒悟:“要找一個人很容易,但找個可以到老的對象,真的很難。”相愛很簡單,難的是如何相處。倘若她尊重愛情,倘若她懂得包容,倘若她學會原諒,一切也許會不同。

沒有誰天生愛孤單,32歲的佘詩曼也不例外。渴望結婚生子的她,輸掉了愛情,即便贏了世界又如何?其實愛情本無勝負,該讓步時退讓,該服軟時認輸,該柔弱時不吝嗇眼淚,隻要求得圓滿,偶爾示弱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