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怪你不再心疼我(1 / 1)

她出生於台灣,卻生長於加拿大,美麗自由的海港生活,養成了她坦率真誠的性格。從與他合唱的第一首《重逢》,到一炮而紅的《選擇》,她默默愛慕他10年。直到1993年,記者追問她的感情生活,她毫不避諱地宣稱:“是啊,我真的很愛林子祥。”彼時他仍有妻室,而城府不深的她,自然成為被聲討的眾矢之的。

縱然愛上了不該愛的人,愛情本身並不是錯誤,率真如她,堅持做個敢愛敢擔當的小三。

1年後他離了婚,卻不敢像她那般勇敢示愛,而是低調得近乎悄摸地給她個妻子的名分,旋即迅速移居加拿大。那樣一場轟轟烈烈的愛情,卻以逃離現場的隱居婚姻作為句點,她雖心存不忿、不甘,卻仍為了他,退出漸入佳境的舞台。

結婚沒兩年,激情淡化成感情,新鮮感消退成麻木的熟悉,他便提出分房睡的請求。盡管不大適應他早睡早起的作息時間,但她畢竟才37歲,正是荷爾蒙分泌的旺盛時期,而年逾五旬的他,對肌夫之親的渴求與日俱減。身體間拉開不和諧的距離,扯不斷她的愛戀,她對閨蜜陳鬆伶說,“阿Lam一直在我的心裏,他是我的支持,是我享受的平淡。”

享受柏拉圖式平淡婚姻的決心,多少有些無奈。為了維持這段得來不易的婚姻,她仍孜孜不倦地努力,嚐試調動他對生活的熱愛。前一夜,兩人興奮地討論明天一起吃飯看電影的安排,當她興致勃勃地催他動身,他卻慵慵懶地說,“我太累了,吃晚飯還可以,看電影就不可能了。”男人總是比女人更早進入婚姻疲倦期,況且他已經曆過一次。婚姻對他而言,不過是兩個搭伴吃飯混日子,不需要花費太多心思與浪漫,即便他希望她快樂,到底還是力不從心了。

為了轉移情緒,她狂熱地愛上羽毛球,每天花4小時奔跑於球場。她嚐試培養他的興趣,可才揮動幾下球拍,他便嚷說腰酸背疼然後隻身離去。2004年,她在新加坡開演唱會,他雖與她同行卻沒有現身支持她,而是另約朋友打高爾夫球。他的精力有限,而他更願意取悅自己。結婚13年,她惟一能想起的最浪漫的事,竟然是他到當天才突然記起那天是她的生日,於是信手從冰箱取出一桶冰淇淋插上蠟燭,冒充蛋糕潦草地與她慶生。如此平淡隨意的細節多不勝數,她的感情再澎湃,也不得不像擊打在頑石上的水珠,一點點蒸發至無形。以至於後來,因工作而分隔兩地時,長途電話中除了相互問候就隻剩沉默。往往僵持到最後,他問她:“你還有什麼話可說嗎?”她怔怔地回答:“沒有了,昨天我們不是已經講完了嗎?”

夫妻之間,比不愛更傷人的是冷漠。他有前妻一直對她的介入耿耿於懷,並不止一次抵毀她花心、虛偽、對孩子不好,聽見前妻給現任妻子定的“七宗罪”,他卻置身事外不予置評。為人夫的他,始終不能給她更多的親密,關心,認可和保護,連最基本的陪伴,他也無能為力。

無數次一個人看醫生,一個人做美容,一個人逛街吃飯看電影後,她和小她13歲的羽毛球教練惺惺相惜。他們一起比賽,同遊美國,促膝長談,甚至共度良宵。她或許真有些不守婦道,可當同行20年的丈夫像陌生人般對她不聞不問不再心疼,這個叫葉倩文的性情女人,也不過向別人,貪一點愛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