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他們離婚了(2 / 2)

我如此聽話,也是不想讓老爸為我操太多的心,畢竟是他養育的我,是他供我讀的大學,而這些年,他一直單著身,將希望都放在我身上了,我哪能屁股顛顛般不當回事。

至於老爸為何咬牙切齒地說盡俊俏女人的壞話,那是大有原因的,且讓我在這裏簡要提一提他的悲慘故事:

老爸的本名叫肖仕任,眼下在我們家鄉的那個古鎮上當武裝部長。當然,這隻是個這芝麻小官,而且這芝麻小官他一當就是十來年未見動靜。別看老爸一副大老粗的模樣,他居然有過兩任妻子,其中第一任妻子正是我母親。不過,我根本不知道母親究竟是怎樣的一個女人,因為一提到她,老爸便心口痛,不願對我說太多。但我知道母親長得很美,據說比貂嬋差不了多少。隻可惜,自古以來美女除了帶來禍水外,幾乎不能帶來什麼的,就在我剛差幾天就滿周歲的時候,母親堅決地離開了老爸。

那時,老爸還在部隊服役,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軍人。自衛反擊戰打響的時候,他親赴老山前線參過戰,身份是某偵察連的連長,可惜在一次深入敵後的偵察活動中受了傷,被迫擊炮彈的彈片削去了右耳朵,並導致右耳從此失聰。那時,正是熱愛英雄的時代,所以母親一時心血來潮便嫁給了老爸。哪想做了夫妻之後,母親發覺英雄跟常人根本沒什麼兩樣,該有的脾氣還是有,該窮的地方還是窮,連“三大件”都買不起(那時的“三大件”好似是收音機、自行車和縫紉機什麼的,老爸的工資有一大半用來給爺爺奶奶抓藥,所剩無幾),又見我老爸總是側過左耳去聽她說話,感覺怪別扭的,於是乎夫妻關係由相敬如賓慢慢變成了形同陌人。

後來母親跟一個商人有了那種關係,最後還一咬牙跟人家走了。那時,全國剛剛流行下海,最可愛的軍人跟人家下海的商人一比,簡直是一窮二白一無所有,沒法比。

當然,那商人很快給抓住了,連同我母親。老爸的戰友一個個氣得直拍桌子,勸老爸將那商人送上法庭,判他個破壞軍婚罪。大家都知道,軍人的婚姻是受到特別保護的,畢竟軍人一上戰場便是生死一線間的事。

老爸默默地擦著手裏的五四式手槍,不說一句話。然後他走母親跟前,問了她這樣的一句話:“你說,為什麼非得離開我不可?”

母親居然鬼迷心竅了,不畏不懼,挺著胸膛對老爸作出了這樣的一個回答:“你要是狠得下心,就開槍打死我吧;如果你還算為我好,就成全我一回,反正他對我是真心的,我也愛他,我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

母親這句話深深地刺痛老爸的心髒,據說當時他的身子晃了一晃,差點沒倒下。

但他沒有將那商人送上法庭,也沒有打槍打死我母親,卻在第二天主動辦了離婚手續(如果他不肯離婚,按軍婚法,母親是無法把婚離掉的),讓母親收拾起行裝跟那個商人遠遠地跑了。那時,老爸對母親沒提出其他要求,隻有一個條件:把孩子留下,從今以後,別來煩我!那孩子當然是我,那時我才11個月零22天,尚未滿周歲,怪可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