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據葡萄藤酒館男侍的供詞,作家就是在我離開之後不久去了酒館。他並不是常客,但是每個人都認識他,通過電視報紙或是別的。他進去後坐在一張橢圓形的大桌子,那張桌子原本有兩個男客人和一個女客人,衣著華麗,那女的有三十歲左右年紀,長相迷人。

像作家告訴我的那樣,葡萄藤酒館是富翁與乞丐並存的地方。它分成兩部分,一部分以水晶吊燈照明,以名貴古畫裝飾,另一部分則連一張酒桌也不放,在彌漫著煙霧的昏暗中,乞丐、強盜和窮困的酒徒坐在或是躺在肮髒的地板上,還有妓女夾雜在他們中間,唱著歌、笑鬧著。雖然在這兩部分之間幾乎沒有任何明顯的界限,但是沒有誰越過界限,連聲音都不會。作家當然是在水晶吊燈這一邊,他正和他的朋友們討論寫作,他高聲地說:“要寫人的困境……”,“要寫各種可能性……”好像我確實聽見他這麼說。我突然想到,可能我當時也在酒館裏,我可能喝得大醉,所以不記得發生的任何事,甚至不記得我是否在當晚去過那地方。即使警察問我我也隻能這樣說。

“那麼你在前一天晚上確實看見過他?”

“是的,這一點我記得很清楚。那時候都快傍晚了,他從作家住的地方經過,我們倆在樓上談一些東西,我們當時站在窗戶前,他從樓下經過。作家還說起他。”

“你能把你們當時的談話複述一遍嗎?”

我很頭疼,覺得這樣的重複實際上並沒有太多意義。但是在警察這裏,他所要求的一切似乎都是必要的,於是我向他們要了紙和筆,我真的很累,還很恍惚。一大清早被人叫醒,突然告訴我朋友被殺了,然後不給我足夠的時間洗漱,就把我帶到這裏。還讓我回憶、回憶、回憶……我一點兒也沒有悲傷,像是沒有反應過來,就是這樣,我覺得今天早晨以來發生的一切,包括我現在坐在這裏的這個房間都缺乏一種真實性。我寫下了我和作家的交談,以及他站起來走到窗戶前的細節。我終於寫完了,把那張紙遞給他們。他們很仔細地在讀,卻一臉空虛。

我把男侍的照片捏在手裏。我記得這張臉嗎?相當陌生的一張臉。但是也許我真的見過,我想起來作家那天站在窗子前對我所說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