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紅樓夢》考證(改定稿)(4)(3 / 3)

根並荷花一莖香,平生遭際實堪傷。自從兩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鄉。

兩地生孤木,合成“桂”字。此明說香菱死於夏金桂之手,故第八十回說香菱“血分中有病,加以氣怨傷肝,內外挫折不堪,竟釀成幹血之症,日漸羸瘦,飲食懶進,請醫服藥無效”。可見八十回的作者明明的要香菱被金桂磨折死。後四十回裏卻是金桂死了,香菱扶正:這豈是作者的本意嗎?此外,又如第五回“十二釵”冊上說鳳姐的結局道:“一從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這個謎竟無人猜得出,許多批《紅樓夢》的人也都不敢下注解。所以後四十回裏寫鳳姐的下場竟完全與這“二令三人木”無關。這個謎隻好等上海靈學會把曹雪芹先生請來降壇時再來解決了!此外,又如寫和尚送玉一段,文字的笨拙,令人讀了作嘔。又如寫賈寶玉忽然肯做八股文,忽然肯去考舉人,也沒有道理。高鶚補《紅樓夢》時,正當他中舉人之後,還沒有中進士。如果他補《紅樓夢》在乾隆六十年之後,賈寶玉大概非中進士不可了!

以上所說,隻是要證明《紅樓夢》的後四十回確然不是曹雪芹作的。但我們平心而論,高鶚補的四十回,雖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確然有不可埋沒的好處。他寫司棋之死,寫鴛鴦之死,寫妙玉的遭劫,寫鳳姐的死,寫襲人的嫁,都是很有精采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這些人都寫作悲劇的下場。還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鶚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寶玉出家,作一個大悲劇的結束,打破中國小說的團圓迷信。這一點悲劇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我們試看高鶚以後,那許多《續紅樓夢》和《補紅樓夢》的人,那一人不是想把黛玉、晴雯都從棺材裏扶出來,重新配給寶玉?那一個不是想作一部“團圓”的《紅樓夢》的?我們這樣退一步想,就不能不佩服高鶚的補本了。我們不但佩服,還應該感謝他,因為他這部悲劇的補本,靠著那個“鼓擔”的神話,居然打倒了後來無數的團圓《紅樓夢》,居然替中國文學保存了一部有悲劇下場的小說!

以上是我對於《紅樓夢》的“著者”和“本子”兩個問題的答案。我覺得我們做《紅樓夢》的考證,隻能在這兩個問題上著手;隻能運用我們力所能搜集的材料,參考互證,然後抽出一些比較的最近情理的結論。這是考證學的方法。我在這篇文章裏,處處想撇開一切先入的成見;處處存一個搜求證據的目的;處處尊重證據,讓證據做向導,引我到相當的結論上去。我的許多結論也許有錯誤的——自從我第一次發表這篇《考證》以來,我已經改正了無數大錯誤了——也許有將來發現新證據後即須改正的。但我自信:這種考證的方法,除了《董小宛考》之外,是向來研究《紅樓夢》的人不曾用過的。我希望我這一點小貢獻,能引起大家研究《紅樓夢》的興趣,能把將來的《紅樓夢》研究引上正當的軌道去:打破從前種種穿鑿附會的“紅學”,創造科學方法的《紅樓夢》研究!

十,三,二七初稿

十,十一,十二改定稿

(附記)初稿曾附錄《寄蝸殘贅》一則:

《紅樓夢》一書,始於乾隆年間。……相傳其書出漢軍曹雪芹之手。嘉慶年間,逆犯曹綸即其孫也。滅族之禍,實基於此。

這話如果確實,自然是一段很重要的材料。因此我就去查這一樁案子的事實。

嘉慶十八年癸酉(1813),天理教的信徒林清等勾通宮裏的小太監,約定於九月十五日起事,乘嘉慶帝不在京城的時候,攻入禁城,占據皇宮。但他們的區區兩百個烏合之眾,如何能幹這種大事?所以他們全失敗了,林清被捕,後來被磔死。

林清的同黨之中,有一個獨石口都司曹綸和他的兒子曹幅昌都是很重要的同謀犯。那年十月己未的上諭說:

前因正黃旗漢軍兵丁曹幅昌從習邪教,與知逆謀。……茲據訊明,曹幅昌之父曹綸聽從林清入教,經劉四等告知逆謀,允為收眾接應。曹綸身為都司,以四品職官習教從逆,實屬豬狗不如,罪大惡極!

那年十一月中,曹綸等都被磔死。

清禮親王昭梿是當日在紫禁城裏的一個人,他的《嘯亭雜錄》卷六記此事有一段說:

有漢軍獨石口都司曹綸者,侍郎曹瑛後也(瑛字一本或作寅),家素貧,嚐得林清佽助,遂入賊黨。適之任所,乃命其子曹福昌勾結不軌之徒,許為城中內應。……曹福昌臨刑時,告劊子手曰:“我是可交之人,至死不賣友以求生也!”

《寄蝸殘贅》說曹綸是曹雪芹之孫,不知是否根據《嘯亭雜錄》說的。我當初已疑心此曹瑛不是曹寅,況且官書明說曹瑛是正黃旗漢軍,與曹寅不同旗。前天承陳筱莊先生(寶泉)借我一部《靖逆記》(蘭簃外史纂,嘉慶庚辰刻),此書記林清之變很詳細。其第六卷有《曹綸傳》,記他家世係如下:

曹綸,漢軍正黃旗人。曾祖金鐸,官驍騎校;伯祖瑛,曆官工部侍郎;祖,雲南順寧府知府;父廷奎,貴州安順府同知。……廷奎三子,長紳,早卒;次維,武備院工匠;次綸,充整儀衛,擢治儀正,兼公中佐領,升獨石口都司。

此可證《寄蝸殘贅》之說完全是無稽之談。

十,十一,十二

(收入曹雪芹著,汪原放標點:《紅樓夢》,1921年5月亞東圖書館初版。收入《胡適文存》時作者作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