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榮華是本省的一個貴公子,他平常的生意就是給本地的一些私募基金提供貸款。這些年隨著經濟的發展,民間的富餘資金越來越多,許多民間資金為了追求更高回報的的投資回報率成立了許多私募基金投資於股市或房地產等高回報項目。因為我國目前的金融管製,它們還沒有合法的地位,而且國家也不許銀行信貸資金流入股市期貨等資本市場,所以就應運而生了羅榮華這樣的資金掮客。他們一般都有著豐富的官商人脈,尤其與銀行等金融機構有著密切的關係,往往能通過一些運作籌集到資金借給這些基金。當然他們的條件往往也是很苛刻的,以前張懷恩資金緊張時也曾經跟他合作過一兩次,所以相互之間比較熟悉。
這次所需要的資金量比較大,所以羅榮華的條件尤其苛刻——他提出由他們出麵成立一家公司,然後將春都集團的兩棟總部大樓總計十八萬平方左右(實際市場價格為十五億),作價十億過戶到羅所安排成立的公司,然後由羅的公司出麵以這兩棟大樓作抵押貸款五億,由羅借給春都公司。最後,由羅榮華負責以這五億資金為開發資本金,向銀行按1:3的比例貸款十五億,解決此次的資金所需,而羅榮華按貸款的20%一次性抽利即抽取三億元作為回報,在貸款未到期前兩棟大樓作為抵押物處於羅榮華安排的公司名下。當然,私下羅榮華會與李岩簽訂保證書,如果貸不到款則兩棟大樓立刻返還歸春都公司。並且,羅另外寫一份說明,講明這兩棟大樓實際上是屬於春都集團,隻是作為籌資手段暫時劃給羅所指定的公司——實際上羅所指定的過戶公司並沒有付款給春都公司。這份文件敘述的內容雖然本身就是違法的,但萬一將來雙方產生糾紛的話可以作為法律證據來證明兩棟大樓的實際產權人為春都公司。
因為事關重大,而且也見不得光,所以張懷恩不敢在會上說。這才在會後和李岩召集了副總吳明與財務總監劉雪一起在總經理辦公室商量。李岩、吳明、張懷恩夫妻,這三方實際上就代表了整個公司的股東了——李岩占了50%的股份;張懷恩家族分成了幾個人共同占了45%的股份;吳明占了5%的股份。這件事的確風險比較大,跟羅榮華打過交道的張懷恩認為羅這個人在圈內比較有名,信譽還好,而且這次五金城項目也是公司誌在必得的,他認為這個風險可以一冒。吳明也傾向於張懷恩的意見。隻有李岩還很猶豫——最後,李岩決定親自見一見羅榮華之後再做決定。
當天晚上見到了羅榮華他是個溫和的中年人,在場的人都叫他羅公子。他解釋了為什麼自己的條件如此苛刻,他講自己做這個最怕的就是客戶的項目發生問題,因為大家都明白自己的資金不是銀行的就是國企的富餘資金——若是出了問題後果不問自知。而此次李岩需要的資金量是如此之大,事實上,目前在這個圈子裏除了他是沒有別人可以滿足李岩的資金需求的。而正因為如此,萬一春都公司的項目出現問題的話,他和他後麵的那些人承擔的風險就太大了。萬一春都公司出現問題,要想將如此大的抵押物快速變現以償還羅通過非合規手段借出的資金就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價值遠遠高於銀行貸出來的款——否則他們是不敢擔這麼大的風險的。李岩雖然覺得他說得有道理,但還是想盡量爭取一些利益。談到半夜雙方也沒最後敲定下來。最後,李岩表示要回去再想一晚上。當天夜裏,李岩沒有回家,將張懷恩和吳明一起叫到公司商議,張、吳二人都極力主張快些下決心——因為時間已經很緊迫了,他們安慰李岩半年後目前手頭的一個項目完工可以正式開盤,資金壓力應該可以大大緩解。在張、吳二人走後,李岩在辦公室踱了半夜的步——隻覺得這比自己練一天的拳還累,想得腦袋生庝。
第二天,一早一向早來的何巧巧發現李岩正站在辦公室的窗前凝視著下麵的街道,感到很驚訝,知道他一夜在這裏未歸後,很體貼地下去為他買了一份的早點來。張懷恩和吳明大概是昨晚回去得太晚,快到中文才來公司,兩人一來就來找李岩希望他能快點下決心,時間不等人啊!張懷恩更是保證類似的資金運作自己以前也運作過好幾次了,不會有什麼問題的。最後,李岩咬咬牙最終嚇了決心,具操辦由張懷恩執行。有關資金往來由劉雪親自辦理,畢竟這事不是很見得光,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不過這使李岩感到自己希望更換財務負責人的打算又要落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