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來想去,嬴軒還是選擇了他的“好兄弟”——赤兔,它可是陪伴了自己最彷徨的一段時間。俗話說的好,患難見真情。他最孤獨無助的時候,赤兔一直陪伴著他,不離不棄,當然它也棄不了!
雖然取名赤兔,但嬴軒自己都承認多少有些玷汙了赤兔馬的名號。“人中呂布,馬中赤兔。”何等的威風,然而在看看自己的赤兔,恨不得地上有個洞讓他鑽進去。
“少主,您真的打算騎它?這頭驢,不對,這匹馬是不是太小了點。”
嬴軒瞪了她一眼,心想:誠實固然是美德,但有時也要看場合,它怎麼就是驢了?不就個頭小了點嘛,人不可以貌相,海水不可以鬥量,馬兒當然也不能憑個頭比高下呀!
秦人自古尚武,騎馬更是不在話下,嬴軒翻身上馬,一夾馬腹,赤兔“飛快”地奔跑起來。
“咦!這不對勁,平日裏我追赤兔的時候,它跑的老快了,怎麼今天萎了?”想罷,他揚起馬鞭重重地打在赤兔的屁股上,赤兔嘶鳴一聲,隻是搖了搖尾巴,卻沒有絲毫加速的意思。
嬴軒急了,養兵千日,用兵一時,老子這麼信任你,你在關鍵時刻竟然整出這麼個幺蛾子,你這不是誠心要讓我在李信芳麵前出醜嘛!看我怎麼教訓你,什麼,你還不服氣,你再晃一下試試?
終於來到了出發地,嬴軒仿佛經曆了八十一難,全身都是汗水,他突然有了想去洗澡的念頭。不過也隻是想想,否則李信芳說不定會殺了他。
“少主快點,芳姐姐都已經等候多時了。”章婧到達的時候,李信芳已經到了,她沒有想到少主會如此慢,她回頭看了一眼李信芳,嗅到了一股冷嗖嗖的殺氣。
“嬴軒,你打算騎著你的小毛驢出發麼?”李信芳強壓著自己的怒火,最想去縣城的是他,最磨蹭的也是他,要不是父親就在不遠處,她早就動手了。
嬴軒撓著後腦勺,頗有些不好意思,麵對李信芳時他還是認慫點好。“怎麼會,我隻是打算帶它出去長長見識,這匹馬伴我多時,我可不是忘恩負義的人。”
李信芳冷笑一聲:“那你打算怎麼辦,再耽擱一會,時間真的來不及了。”
嬴軒老早就想好了對策,嘿嘿笑道:“我和婧兒共乘一騎,即刻就能出發。”章婧聞言,精致的小臉刷的一下紅了,但還是伸出了右手。
“你想的倒美!信邑,你和我共乘一騎,把你的馬給他。”李信芳說罷,拍馬來到李信邑跟前,待李信邑上馬後,駕的一聲朝東方而去。
嬴軒心裏偷笑,他可從沒有想過占章婧便宜,再說他要是真想,豈是李信芳能夠阻止地?李信芳不願意看到的事,他偏要做,反正氣死人不償命。
他回頭望著跟過來的赤兔,突然想起了一首歌,準確的說是一首手機鈴聲,不自覺地哼了起來:
我有一個小毛驢,
我從來也不騎,
有一天我心血來潮,
騎著去趕集,
我手裏拿著小皮鞭,
我心裏正得意,
不知怎麼嘩啦啦啦啦,
我摔了一身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