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1 / 3)

我的全部積蓄與存款已送給師妹翠花作了嫁資,即使沒有她對我的一夜溫存,讓我施展一個男人的威風,充分享受人生的樂趣,就憑師傅的恩情及臨終前的托付,我也無怨無悔。

我手頭分文俱無,卻與村裏簽了承包二十畝拋荒地的合同,並沒有山窮水盡到要找信用社貸款的地步。常言道,手中有糧,心裏不慌,我手頭無“糧”,心裏也不慌張。這種沉著主要基於兩點:一、弟弟老三李治文大學畢業分在武漢,日子過得相當紅火,他說如果我辦事缺錢花,跟他說一聲就行了。既然有過這話,我想開口找他借個一兩千元應該問題不大,買種子、化肥、農藥之類的開銷就可解決了;二、憑我的剃頭手藝,可解決農活的一應開支,我可以跟人家換工,比如說你給我幹一天農活,我跟你理幾次發;另外,我給人理發手頭總可以落下幾個活錢,可以按每天多少工錢雇請臨時工;實在不行,就請父親及老四李治家幫幫忙,幺姐李治鳳就嫁在本村,關鍵時候找他們兩口子幫我幹幹農活也是聲叫聲應的事兒。

種田的事情想得美,幹得也美氣。我跟老三李治文寫封信將有關情況如此這般地說了一番,半月後,一張兩千元的彙款單就從武漢寄到了我的手中。老三還在彙款附言裏寫道:“希望你成為一隻你一直向往的雄鷹!”由我作詞的那首《向往雄鷹》的歌曲他是知道的,所以就寫了這樣的話鼓勵,看得我咧嘴直笑。於是,我將彙款單右邊的這句附言剪下,放在貼身的口袋裏,一有空兒就掏出來笑眯眯地看上一番。

錢有了,種子買來了,化肥、農藥都有了。說句老實話,我對種田的事兒還真有點門路不知,這可難不到我,我在農村生活了半輩子,一些農活盡管沒做,也做不來,但要做到怎樣的程度才算做好,這點還是蠻清楚的。俗話說,沒吃過肉,總看到豬在地下跑過嘛,我看得多了,一些事兒就悟出來了。其實,種田是最簡單的一種勞作了,把握好季節與農時,不偷工不減料,將應做的事情全部做好做到位就行了。

我請父親跟我當顧問。剛開始,他還有點拿拿捏捏不願意,對我的獨身主義總是心懷不滿。我就投其所好地說爹呀,我並不想獨身,而是想找一個好的女人。我說如果我跟一些又瞎又瘸又癩又跛的女人結了婚,如果跟你生下一個又駝又瞎,或者又駝又瘸的孫子,李家本身就多了我這樣一個見不得人的人,再添一個比我更見不得人的人,你老人家臉上也沒有光彩呀!幾句話就把他逗樂了,然後,我再揀幾句好話一說,把他哄得團團轉,到後來,還生怕我不請他跟我當顧問了。

父親種田也算得是一個能手了,我讓他當顧問,其實就是讓他為我張羅,把二十畝田轉包給他。這樣一來,我隻在插秧、割穀這樣的關口,才雇請幾個臨時工,平時除草、施肥、打農藥之類的事兒就用不著我請人了。一般的事,能做的事爹全為我做了,做不下來的將老四、老幺一嚷,他們跑都跑不贏呢。當然,我不會讓爹爹和弟妹為我白幹的,特別是弟妹,他們幹了多少次,每次幹的一些什麼活兒,多長時間,我都記在一個小本子上,到時要付工錢的。常言道,親兄弟,明算賬,就是這個道理,我可不能剝削自己的親人,白占他們的便宜呀。

我承包拋荒地的第一年,真是要風得風,要雨得雨。人有時候就是這樣,運氣一來呀,硬是門板也擋不住,真可謂一順百順,好戲連台。一年下來,二十畝田地種的稻穀、棉花全部大豐收,我交了提留款,還清老三的借款,付過父親、老四、老幺的工錢(他們不肯收,我隻好強迫著他們收下),刨開平時雇請臨時工及其他所有開支,我純賺四千多元。加上理發的三千多元收入,一年下來,除吃除喝,我淨得人民幣七八千元。這樣一筆收入,在城裏,在其他地方可能算不了什麼,可在我們村,卻稱得上當年的收入之最了。

這年全村大豐收,其他農民哪怕交了兩百多元的提留款,每畝田也可落個四五十元的收入,而他們跟我一比,自然是就巫見大巫了。

於是,村裏好多人開始眼紅了,說我一個又矮又醜的駝子,憑什麼一年的純收入是他們的幾倍呢?一些人總是這個樣子,如果我虧了栽了就看笑話,如果賺了贏了呢,就眼紅了恨不得分一杯羹。

於是,支書表弟就找我的來了。他歸納了全村人及村幹部的一些議論與反映,說我種田賺錢並不是憑什麼真本事,而是賺一個差價。一畝田兩百多元的提留,我隻交五十元,一畝少交一百七八十元,二十畝賺四千多元,基本上就一個差價麼。我承認表弟算得有道理,當初我之所以有膽量拍胸承包這二十畝拋荒地,看中的就是這個差價。可是,如果我李治國不承包這些拋荒地呢?不種這二十畝地,荒在那兒村裏一分錢都得不到呢,不管怎樣,我給村裏作了貢獻增加了一千元的收入呢。表弟說,哪怕你增加一千元的收入,人家都不感謝你,你如果不種,二十畝地荒在那兒,其他人屁也不會放一個;你種了,如果虧本,也會同情你,甚至還主動為你減免一部分提留;關鍵是你豐收了,賺了,並且是大大地賺了,一些人心裏就不平衡了,就眼紅了。現在可好,本來半點事也沒有的拋荒地,一些事全都出來了,都找上我的門來了。村幹部要你多交提留款,荒地的戶主要分紅,還有好多農民要求降低提留款,說為什麼駝哥種那麼好的地,一畝隻交五十元,而要收他們兩百多元呢?我跟他們解釋,說交提留是上麵的決定,不是村幹部說了算的事情,我說駝……不,我說李治國種的是人家不種的拋荒地……唉,無論我怎麼解釋,嘴巴就叫幹了,就是解釋不通,聽不進去。表哥,沒想到這事兒惹出了這些亂子,你說怎麼辦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