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有個流行的說法:文藝功能有三:順序是教育、認識和審美。這是“鐵定了”的結論。隻要是文藝,隻要是在我們的政權下,隻要還存在著戰爭、剝削、貧窮和壓迫,隻要還存在著階級和階級鬥爭,這一提法就是真理,就概莫能外。
也許有人會問:“我是說京劇呀……”回答則是:“京劇難道不是文藝麼?”“京劇,僅僅是文藝當中的一種……”“既屬文藝,文藝的普遍規律,京劇還能逃得出去麼?”
眼光直愣愣地瞪著你:“還有疑問麼?”“……沒,沒了。”
“回去檢查一下自己的深處!”
“是,是,一定!”
然後是立正,轉身,慢走,直到快跑……乃至片時就無影無蹤。
上述情況在解放初期肯定發生過。後來屢經政治運動,像這樣鑽牛角尖的“傻冒兒”就不再有了。人們變得“老奸巨猾”了,真有些悲哀。
行思量——他說的“可真是這麼回事兒?”這裏的“真”,也就是認識功能。一旦“真”了,自然也就“是”了,那個教育功能不請自到。所以建立在自發基礎上的進入審美的一般正常程序,其順序應該是審美、認識、教育。
可本節一開頭的那個順序是怎麼來的?因為社會還沒有安定,還存在著戰爭、剝削、貧窮和壓迫,因此文藝就毫無例外地要成為戰士手中的武器——至少是“另一種武器”。在這個前提下,戰士不可能(更無必要)有自發的審美。遇到欣賞節目時,連長要嚴肅地集合隊伍,要立正,要報數,要喊“放凳子”和“坐下”,在看節目前要“拉歌兒”,觀看之前要有人帶領喊口號,看完節目要組織討論,認真寫心得,再彙報上去。誰要是在以上過程中發表(哪怕是稍稍流露)出一些不同意見,他馬上就會被打成“另類”。
今天的年輕人或許以為我是在瞎說,其實我就曾在六十年代的新疆塔裏木河農場中親身領略過。隻不過我當時身份還算“正常”,並不是“戴罪之身”罷了。但即使是這樣,這種“審美”也足以讓我銘記一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