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結束,黨中央做了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實質是提倡“把顛倒了的再顛倒過來。”
在“偌大的文藝領域”當中,人們變了,把“想的”和“做的”都細致化,都肯從實際出發了。周揚原先提出過的“戲曲分工論”曾受到過猛烈的批判,如今又受到了和風細雨的讚同。這一“論”的實質是什麼呢?首先是承認戲曲是一個大家族,或者說存在著兩個極端頭是古典劇種(京劇就是其中的代表),擅長表現古代生活;另一頭是新興劇種,擅長表現當代生活。正因為今天觀眾各有所好,那麼這些不同的劇種各有擅長,也就是可以容許和應當存在的了。
今天,人們盡管還有不完全相同的認識,但畢竟可以張口說內心深處的話了。就說京劇——它是“舊社會過來”的,它已經習慣了老一套,表現帝王將相、才子佳人來駕輕就熟。而且人們還弄明白了一個道理:題材不等於主題,“寫”帝王將相、才子佳人,不等於就是在歌頌他們,不同的“寫”有不同的結果。正確的“寫”也可以達到批判的目的。再者,“正確而又深刻的寫”,不一定必須板起麵孔做嚴肅狀,完全可以嬉笑怒罵著去揭露鞭撻。而且任何文藝作品的主題思想,越是深藏起來也就越有戰鬥力——記得這話(至少是這意思),仿佛還是無產階級的哪位導師親口說過的。
有了以上的大背景,咱們幹京劇的人膽子也就大了起來。昔日那三條功能,也應該把“被顛倒的重新顛倒過來”。
我也隨著膽子大了。我不是黨員,卻希望站在黨的立場上去考慮方針政策問題。我不是領導,也偶爾敢於站在領導立場上去說一些本來應當由領導說的話。於是,我大膽這樣“說”起來——
就一般文藝言,也應當把審美放在最前邊,文藝首先需要美,隻有美了,才能吸引群眾看下去。尤其是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如果不美,誰還肯掏錢看你的作品呢?你既然讓創造作品的自負盈虧了,那還不得讓他們按照內心當中的標準幹?否則賠了錢,是由你掏腰包麼?
至於談到京劇這一門獨特典型的古典藝術,就更沒話說了。其三項功能的站隊,依序應該是審美、認識和教育。說得極端一些,今天有不少的老戲迷,進劇場就是奔老伶人去的,換了別人,即使請他白看,他還未必肯去呢!他見慣了的某些“玩意兒”,演員台上要是“演”得不到位,他會要求退票,會給演員喊“倒好兒”。這在京劇劇場中屬於“行規”,你還真不能拿政治標準要求他們。京劇傳統戲的演出,有時還真不能拿現成的某些標準衡量,其無非就是個“玩兒”,就是個快感。本來他心裏正憋氣,可他花自己的錢買票,然後進人戲園子,“可著嗓子”那麼一喊——結果通了,“沒事兒”了。這不也是“啟動內需”,對增進人民身心健康,對落實“安定團結”起作用了麼!如果是話劇、電影、電視劇什麼的,有時候配合形勢搞些當代“活報劇”尚不妨事。隻是在搞時盡量從生活出發,不要過於直奔主題。
在如何對待京劇的問題上,要注意守住根本,不要動輒出新太大太快,讓戲逨無所適從。對待其他現代藝術,稍微放縱些妨,它們彈性很大,放大了稍微收攏一下,也就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