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一天夜晚,湖州市救助管理站接收了一位由當地派出所送來的女求助對象。該女30歲左右,目光呆滯,神情苦惱,左邊頭顱似乎被削去一半,刀疤愈合縫補處清晰可見。針對這一情形,值班人員采取“先救助,再查找”的辦法將她安頓下來,並派專人陪護。隨後的幾天裏,為使她能盡快返鄉,救助管理站專門安排女工作人員不厭其煩地與她進行交談,並陪她看電視、為她洗澡、更換衣服等。經過工作人員的不懈努力,她的神情逐漸好轉,終於寫出了“大慶”、“於××”五個字。工作人員通過分析,抱著試一試的心情與黑龍江省大慶市公安局聯係,並向他們提供了此人詳細的體貌特征,請求他們幫助查找。在大慶市公安民警的大力協助下,終於從當地235個“於××”中找到此人,並提供了其父親的電話。隨後,工作人員馬上同於××的父親取得了聯係,了解到於××今年33歲,去年跟隨老鄉到湖州打工,幾個月前的一場車禍使她頭部嚴重受創,並喪失了部分記憶和智力。由於肇事者已逃跑,家裏又拿不出錢,所以家人沒敢上醫院接領。幾天前她的家人從老鄉口中得知其已從醫院出走,不知去向,心裏非常著急。現得知女兒平安地在湖州市救助管理站,其父親十分激動,一再感謝,並聯係和委托與他女兒一道來湖州打工的老鄉將其女兒接領回家。不久,於××的老鄉從南潯趕到了湖州市救助管理站。在見到老鄉熟悉的麵孔後,於××喜悅之情溢於言表,拉著老鄉的手始終不肯放開。在辦理完所有的接領手續後,於××幸福地踏上了回家之路。
案例三
阮××,女,越南人,59歲。當初被派出所民警送到杭州市救助管理站時,其特別的長相和無法聽懂的語言,給辦理進站手續和需要怎麼救助帶來很大的困難。救助管理站堅持“先救助,再核實”的原則,先將她熱情地安置下來。隨後工作人員花費了很大的工夫,對她的個人信息進行核實。他們通過語言辨別,初步判斷她所講的是客家話,並請她與廣東和廣西民政局的工作人員進行電話溝通,但對方聽不懂她的語言內容,於是他們又聯係了南寧市救助管理站,並求助廣西民族委員會。通過對話,廣西民族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告知杭州市救助管理站,這位老太太是京族人,極有可能來自中越邊界。根據獲取的這一信息,杭州市救助管理站又聯係了杭州市公安局,通過懂越南話的翻譯,終於解開了老太太的謎:她是1995年被拐賣到中國一個偏遠地方的,2005年來到杭州,在汽車東站以撿垃圾為生。鑒於阮××的特殊身份,杭州市救助管理站在提供救助的同時,配合公安部門妥善做好相關事宜,使阮××得以順利返回越南。
案例四
一天深夜,湖州市救助管理站接收了一位由南潯派出所送來的女求助人員。據其口述,她名叫李××,今年37歲,是貴州省安順市普定縣人,隨丈夫來湖州打工,獨自外出時迷路,其丈夫名叫陳××,在湖州南潯區的一家地板廠打工。對此,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員為她辦理了入站手續,並安排好食宿。第二天正值星期天,值班人員根據她提供的線索,通過電話積極查找其丈夫,但幾乎問遍了南潯區所有生產地板的單位,卻查無此人。李××更是焦急萬分,寢食不安。因星期一是元宵節,湖州市救助管理站為使她能早日與家人團圓,一大早便派車帶她去南潯區實地尋找,整整找了一天,終於在傍晚時分找到了她的丈夫,使一對不慎分離的異鄉夫妻在元宵佳節之際,月圓人也圓。
案例五
宋××,男,青海西寧人。其在9歲時因父母離異、母親改嫁,忍受不了繼父的打罵而離家出走,流浪到杭州後被杭州市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接收。剛到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時,宋××瘦小體弱,經常生病,並伴有一些不良的行為。在被救助保護的3年多時間裏,他在“中心”老師的悉心照料和無微不至的關懷下,改變了不良行為,重建積極的生活態度,並讀完了二至四年級的課程。同時,經“中心”工作人員多方查找,聯係到其母親後接回。回家後,他繼續讀書,直接升到六年級,現在已讀高中,並獲得校“三好學生”、青海省西寧市鐵路分局“優秀少先隊員”和第二屆小學“希望杯”數學賽三等獎等多項榮譽和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