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告誡(1 / 2)

我1632年出生於紐約市的一個正當人家,雖然我們並非是美國人——我父親是德國不來梅的一個外國人,最初居住於赫爾。他從事商品買賣賺了不少錢,然後放棄生意來到紐約,在這裏娶了我母親。母親的親戚們都叫魯濱遜,是本國中一個不錯的家族。我因此被叫做魯濱遜·凱茲納爾。又由於在英國語言常有訛誤,我們現在則被叫做——不,是我們自稱為、自寫為“克羅塞”——所以我的同伴們也就總這樣叫我了。

我有兩個哥哥,一個是弗蘭德斯英國步兵軍團的陸軍中校,此軍團曾由著名的洛克哈特上校指揮。大哥戰死在敦克爾克附近反擊西班亞人的戰鬥中。至於二哥的情況,我知之甚微,正如父母對我的情況也知道得不多一樣。

我是家中第三個兒子,生來不是做買賣的料,早早地在頭腦中就充滿了周遊四方的想法。我父親十分守舊,他讓我獲得了足夠的知識——家庭教育和一所鄉村免費學堂通常也隻能做到這樣。父親打算讓我從事法律,可我隻喜歡出去航海。這一願望使我強烈反對父親的意願,不,是父親的命令。母親和朋友們也極力懇求我,說服我,我均充耳不聞。他們好像讓我覺得,我的天性中有一種致命的東西,將會直接給我的生活帶來不幸。

我父親是個既聰明又嚴肅的人,他預見到我的想法,提出了認真而非凡的反對意見。一天早上他把我叫到房間裏,他因患痛風出不了門。他就此問題非常熱心地勸告我,問我除了僅僅想漫遊四方外,還有什麼理由要離開自己的家,離開本國——我本可以在這裏得到很好的引薦,加上用功和勤奮,我會得到不錯的收入,過上舒適快樂的生活。他說,那些出去冒險的人,他們希望從冒險事業中尋求發展,希望另辟蹊徑以求聞名於世,這樣的人有兩種,一種是孤注一擲的絕望者,一種是富有抱負、條件優越者。而這些情況要麼離我太高,要麼離我太低。我的情況處於中間位置,或可稱為下層生活的最佳狀態——他從長期的經驗中,發現這是世上最好的生活處境,最適合給人帶來幸福,既不在機械的勞動中受苦受難,又不受困於上流社會的傲慢、奢侈、野心和嫉妒。他說,我可以根據一件事就能斷定此種生活的幸福,即其餘所有的人無不羨慕此種生活狀態;君王們常常悲歎自己由於生來享有榮華富貴,而遭受不幸的結局,他們希望置身於卑微與高貴這兩極中間;明智的人也表明這才是真正幸福的正當標準——這時他既不求貧窮又不圖富貴。

他讓我注意觀察,說我總會發現悲慘的生活出現在上層社會和下層社會中。而中層社會的苦難最少,不會經受太多的興衰,身心不會遭受太多的折磨。並且,他們不會像那些生活奢侈浪費、十分邪惡的人,或辛苦勞累卻缺吃少穿的人,他們那樣的生活方式自然會給自己帶來不利。中等生活則被視為具有一切美德和樂趣,寧靜與富足使之更加完美。溫和,節製,平靜,健康,友好,一切令人愉快的事情,一切令人滿意的樂趣,都是中等生活所獲得的賜福。人們以這種方式安寧、平穩、舒適地度過一生,不為身心的勞累所困,不為每天的飯食把自己出賣成生活的奴隸,或為種種困境備感煩惱——它們會奪走一個人平靜的身心;也不會為強烈的嫉妒或暗自渴求非凡的東西而激怒;而是於舒適的環境中在世上安然地走過,明智地品嚐著沒有苦味的甜蜜生活,感受到自己的幸福,而且從日複一日的體驗中對此產生更加深刻的認識。